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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六章 引怪入阵(1 / 2)

 “唰!”夜色暗沉,一道黑影如鬼魅般出现在一个满脸恐惧的中年贵妇身后,却是一顶黑色斗篷。

“咔嚓……”斗篷衣袖缠到中年贵妇脖颈上,蓦然收紧,骨折之声响起,贵妇脑袋歪向一边。

贵妇口吐血沫,软倒下去,而斗篷却不知何时远去。

……

楚云眠微微抬头,看着从墙后飘出来,悬在半空的斗篷,问道:“咱们无冤无仇的,为何盯上我?”

斗篷兜帽无风而动,楚云眠神魂如被清风吹了下般,接收到一个意念:“你的身体!”

又一个觊觎我肉体的邪物!

楚云眠释然,面无表情,却是对此类事,已经麻木,所以知道真相后,心无波澜。

斗篷,是有兜帽的披风,别名“莲蓬衣”“一口钟”或“一裹圆”,通常无袖,有袖的一般为明制大袖褙子,比如眼前这件成了精的斗篷。

解释这么多,其实就是想说,斗篷就是块如其别名一样“一裹圆”,像“一口钟”一样的布,其实内里空空。

内里空空,虽然来去如风,但若风大,也可能被风吹走。

被风吹走这个不是重点,完全可以忽略不计,关键是就一块布的斗篷怪,修行起来,远比差不多同类型的纸人、泥偶、木偶、布偶要困难得多得多得多……

纸人等邪灵,手足五官兼备,更容易吸收灵气,并且有形体,更容易明了人身奥妙,从而演化血肉,化身为人。

另外,一件斗篷,到处乱飘很容易吓到人,很容易被高人灭杀了。

所以综上所述,斗篷怪需要一具身体。

原来斗篷怪杀人挖心掏肝,是想自己拼凑出一副躯体来,所以第一天杀了木命的管家,取了其肝脏,融合好后,又于次日杀了个火命的仆人,挖了其心脏。

斗篷怪一天杀一人,不是为了制造恐慌,而是炼化融合器官,需要花费时间,而牠要的,是鲜活的器官。

原本,斗篷怪今晚虽然经历一番恶战,但为保持血肉鲜活,也只会杀一人,只不过楚云眠的出现,让牠改变了主意,从而大开杀戒。

当然,朱府众人的死,并不关楚云眠的事,这些人都在斗篷怪的死亡名单上,他的出现,只是催化了这个过程。他不出现,遭遇过和尚们攻击的斗篷怪,也会将人带到别处,囚禁起来慢慢杀,最终结果依旧是死。

让斗篷怪改变主意,大开杀戒的原因便是楚云眠的纯阴之体,这是最适合阴邪之物夺舍的肉身,而且是完整的,比东拼西凑出来的肉身,好上太多。

而斗篷怪要夺舍人,却又比阴魂鬼类容易,牠不用入住紫府,与楚云眠神魂争夺身体控制权,只要让楚云眠穿上牠,镇压住神魂,身体便是牠的了,有的是时间,慢慢磨灭神魂,彻底掌控身体。

知道斗篷怪是冲自己肉身来的,战斗不可避免,楚云眠笑道:“想要我的身体,自己来拿。”

斗篷怪真个就飞了过来,因为要保留完整肉身,其并未使用那诡异的黑气,不过速度很快,一晃便出现在楚云眠身后。

“咻!”

楚云眠一式清扫尘缘,剑随身走,剑尖在空中画出一道银蓝色弧线,带着凄厉剑啸,平斩向斗篷怪兜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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