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金刀军,即是鲜卑大单于魁头的亲卫军,又是鲜卑战力最强的骑兵。因而,拥有着特殊地位。
要知道,鲜卑人一般是没有常有军队的,一般都是牧民,在战争的时候就自动成为骑兵了。
这就是马背上的民族的厉害,无需训练,就是天生的勇士。
而金刀军则不同,他们乃是鲜卑人的正规军,有编制,有统一的服饰,甚至腰间之刀,都镶嵌有金子。号称金刀。
同样的,他们的体格更加魁梧,身手更好,胯下的骏马更加的优良。
可以说,一切都凌驾在鲜卑大部分骑兵之上。
而此刻,这一支金刀军的统帅,名叫狼目。
此刻,狼目以及他的金刀军,与其余两万鲜卑精锐骑兵,大约五万人左右,构成了目前鲜卑大军的中军。
“哒哒哒。”
那负责传令的鲜卑勇士,在获得了命令之后,立刻策马来到了金刀军的前方。最前方,有一人策马持枪而立。
此人,有着一双野狼一般的凶狠眼睛,他额骨宽大,长相雄峻,再加上这一双狼目,简直凶相毕露。
更加上他有高达九尺的身高,以及那雄壮的体魄,只是简单的立在那里,就散发着一阵阵凶狠的气息。
正是狼目。
勇士来到了狼目的前方后,翻身下马,拜道:“将军,大单于有令,金刀军诸事不管,只紧盯刘冯亲兵。”
“知道了。”狼目听到了之后这番话后,应道。随即,眯着眼睛看向了汉军中军,也就是步卒方向。
王上大将军亲兵?
老子承认,你们有厉害的勇士,那叫赵云的确实可以称雄草原,无人能挡。但是我这金刀军,却要在这什么狗屁王上大将军亲兵之上。
没错,今日的大鲜卑,斗将输掉了。但是这最精锐之间的战争,却是赢定了。
想着,狼目目中泛出了惊人的杀意。
狼目,他能做到魁头麾下金刀军的统帅,自然也是有几分能力的人,而有能力的鲜卑勇士,就对大鲜卑之名更加狂热。
今日斗将输掉了,狼目的心中比魁头还要心痛无比,犹如刀割一般,想要冲上去,将那赵云撕成碎片。
但是狼目也知道,他不是那赵云的对手。因而,能找回场子的,也就是这精锐之间的厮杀了。
王上大将军亲兵。
今日注定成会成为白骨。
“紧盯刘冯亲兵。”想着,狼目举起了手中的长枪,大吼道。
“诺。”
金刀军们齐齐发出了一声应诺声。而后,又纷纷将目光投向了王上大将军亲兵的方向,炯炯有神,似那野狼紧盯猎物,一瞬也不放松。
顿时,犹如一群野狼,散发出了一阵阵凶狠的气息。
“嗯?”
此刻,刘冯却是紧盯着左右翼的厮杀,心中计算着时间,局势。勾勒出,最佳的出击时间。
可以说,牵动了所有的心神。不过,金刀军这样强大的军队的变化,即使是些微的,刘冯也不会放过,更何况是凶狠毕露。
于是,刘冯将目光从左右两翼的厮杀收了回来,转而看向了鲜卑人的中军。
“看来是魁头有一些布置了呢?金刀军。”
刘冯的眼睛眯起,心中思量着。
可以说,在这左右两翼交战的时候,敌我双方的统帅,都不曾认真。他们在考虑的,都是对方中军,以及手中王牌的动作。
战争,是一种狭路相逢勇者胜的规模,但同样也有智慧的考量。谁的底牌多,余力多,就能赢得战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