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把这些搬上大荧幕,我可以说,在这个世界上,目前为止只有我能够有这个实力把这些作品搬上大荧幕。
那么我为什么要做这些呢,当然是为了利益,如果林总还不明白的话,那我们也不用再谈了。
我听说好像在那之后对于影视改编权并没有怎么重视了,甚至在签订合约的时候某些名家都没有吧影视改编权交给运作。
我准备如果谈不拢的话就单独联系他们,把他们手里的改编权都拿过来,林总,你看怎么样
林木微笑着看着宝剑锋说道。
宝剑锋沉默了一会儿,然后低沉着声音说道:你想要怎么合作。
很简单,和我签合约,所有作品今后如果改编的时候必须由我负责,当然这是我之前的想法。
现在的话,今后如果我把ip操作成功之后,的改编权势必会火起来,所以我想要今后如果所有作品改编的话,在相同条件下我具有优先权。
也就是说,如果有个公司想要购买某一本书的改编权的话,在我和那个公司出价相同的情况下我是具有优先权的。
那这样我们公司能够拿到什么好处。
呵呵,林总别装模做样了,我改编成功了,你们公司不会从作者收益里面抽一份我改编成功了观众不会记住作品是在你们这里出去的
甚至是我只要了改编影视的权利,以后那些改编成为动漫,漫画,游戏什么的还不是全在你们的手里,就凭着这一项都能给带来多大的利益林总应该比我清楚吧。
好吧,你赢了。
但是还有一个问题,你怎么让我相信只有你有这个能力改编成功,如果你改编不成功那合同签了就是我们的损失了,以后万一还有人改编成功了呢
这个的话,很简单,我们签合同,生效日期在合同上面明确好,在我拍摄的改编剧上电视台,并且成功的达到一般电视剧的水准。
这个定位也要写清楚,定位水准是以当时电视剧的平均收视率来算的,如果我达到了那么合约生效,如果没有达到那合约自动作废。
林总看这个怎么样
好,就这样决定了。
宝剑锋一拍桌子,直接决定下来。
立马摸出电话给他自己的秘书打去电话,把详细的合同条件说了一遍,然后让那边马上把合同打印出来拿过来。
说完之后才和林木有说有笑在里面,四号没有之前那种你争我夺,空气凝固的感觉。
看起来好像是两个相见恨晚的老朋友一样。
后面就不用多说了,两个人签好了合同,皆大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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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贺一百章,鼓掌,晚上还有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