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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七回:惊堂木(2 / 2)

“若是你说话属实,没有出入,便证明你无罪。是皇家捕快们误抓了你!若是你说话并不属实,咱们便以欺君罔上之罪,论处,直接杀头!你可有别的说的?”,于德办案快准狠,丝毫不拖泥带水。</p>

“没有!大人!”,高皋告连忙磕头谢罪道。</p>

判别完高皋告,转而另判余小鱼,可现在余小鱼昏睡不醒。</p>

所以,直接吩咐下人道:“把这个人先拉去福禄医馆,医治,等得醒后,在压过来!”。</p>

几乎同时,王令的四位属下同时道:“大人,万万不可啊!”。</p>

于德有些吃惊,让数名捕快说出此话之人,定然不是等闲之辈,与罢也不思考,收回了成命,道:“找医生,叫醒他!”。</p>

衙役下去找人...</p>

于德一分钟都不舍得浪费,直接回头向王令问道:“王旗官!”。</p>

“是,大人。”,王令,回。</p>

“你们可有此人杀人的证据?”。</p>

“没有,证据刚刚之前还有,在抓了他之后没了!”。</p>

“什么证据?”</p>

“人证!”。</p>

“人证呢?”。</p>

“被灭口了!”。</p>

“如何证明此人便是灭口的元凶呢?”</p>

“没有。”。</p>

“那你为何抓他?”,于德有些气恼。</p>

“我们有通缉令,大人也见过,此人正是通缉令之上的家伙,无疑!”。</p>

“我见过,那通缉令,可是那人脸上有三道疤!此人脸上却无,可能只是想象罢了,你如何证明此人便是画像之人?”。</p>

“我见过他,所以我知道凶手就是他!”。</p>

“你见过他,可有人证?”。</p>

“我们。”,王令身后四人齐声道。</p>

于德摇了摇头,“你们不算...”。</p>

随后,望向屏风前张望的老百姓们,提高嗓子,问道:“你们可认识这倒地之人?”。</p>

人群中耳语纷纷...</p>

有人说认识,也有人说不认识,反正是众说纷纭。</p>

“你出来!”,枪打出头鸟,于德坐在台上,手指一指,人群站在最前面的一个粗脖子红脸大汉。</p>

人群因为离着老爷远,不知道是在说谁,衙役跑上前来,一把提溜住这主,说道:“来来来...,就你,别东张西望了!”。</p>

粗脖子,红脸大汉吓坏了,看热闹确实不嫌事儿大,但是事儿揽在自己头上,不是事儿也是事儿了。吓得往地上出溜...,连忙解释道:“我不认识,我不认识,我瞎说的!我瞎说的!”。</p>

(话外音,现在的键盘党,就是这种角色。)</p>

差人,撇着大嘴,甚至唤了一个人过来,说道:“你你你...过来!”。</p>

“诶,大哥!”。</p>

“和我週一下”。</p>

“诶...”。</p>

两人一前一后地拽着,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好不容易才把这大汉给拉上堂来...</p>

大汉一上堂,差点儿就尿了裤子,哆嗦地就不成人样了,哆哆嗦嗦道:“大大...大人...,小人是良民!小人...小人,什么...什么都没做过!”。</p>

于德拍了拍自己的额头,道:“嗯,我知道...,我问你...”,之后的话还没说出口。</p>

大汉磕头,便哭喊起来,“我招了,我招了,大人您别打我!”。</p>

于德一听,有些懵逼,咋了眨眼,道:“你要招什么?”</p>

“小的是北定槐安人。三岁偷了邻居家的一根胡萝卜,九岁我偷看过隔壁家的床围之事儿。十三岁,小人用炮仗不小心炸死了一只狗!还有最近小人,背着老婆去找隔壁家的王寡妇,这可不怪小人,王寡妇实在太骚了!”。</p>

于德无奈,还以为这人有什么重要情报,没想到闹了半天是一些鸡毛蒜皮之事儿...</p>

台下的百姓们也哈哈大笑起来...,有和这大汉熟络者,还起哄道:“挂不得你老婆这些天和我抱怨,你不怎么行呢?原来把劲儿用到其他地方了啊!哈哈哈...”。</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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