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了一晚的思想斗争,我决定继续喜欢林思齐。
从一开始就说想找个人,去认真的喜欢,找回那种深深喜欢一个人,暗恋一个人感觉。那么就算他有女朋友那又怎么样呢?反正我根本就不打算有一天会去表白会去破坏别人的感情。我只是想单纯的,就像把他当做偶像那样喜欢而已。
但是我错了,我忘记了自己是个什么样的人,忘记了当初因为两年半的伤痛。
当我把这个决定告诉黎茴他们的时候,无疑是遭到了反对。但他们的劝告却对我来说并没有什么用。
我跟林思齐关系越来越好。每天放学回家后开始到晚上碎觉都会一直聊天。每一次他让我碎觉的时候,我都不肯碎觉,只为了跟他多聊一会。
他总是叫我傻bi,也总是欺负我,但我还是觉得很开心。
我想,如果可以这样子一直开心下去又有什么不好呢?
我是一个念旧的人,我会把每一次开心的对话都截图下来,保存在空间里的加密相册。那是我跟他的回忆,那是最美好的回忆。
每一次坐公车,明明可以直接到达学校,我却提前一个站下车,然后以一种慢的不能再慢的速度走着,只为了可以“巧遇”他,然后一起去学校。
记得有一次我们在半路上遇到了一只死老鼠,吓得我一把抓住他的手,那种感觉真好,即使我真的不是故意的。
还有他给我的那两条糖,我吃了一条,另一条至今还完好无损的放在桌子里,只为了留纪念,因为这代表着我们认识的开始。
跑楼梯的时候,我不再是一个人慢慢的爬着,我可以扯着他的书包带,让他拖着我,借着他的力爬楼梯,我显得轻松多了,他却累了也不说。
上课的时候,总会无意间地在草稿纸上写下了“林思齐”三个字,再狠狠地把他涂掉。
下课的时候,我会跟黎茴他们在教室后门那边说话,只为了可以随时随地看到坐在教室里的他。
空闲的时候,总是时不时地看下手机,然后秒回他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