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义从老家来到鹏城还不到一年时间,作为一个满打满算还不到二十岁的年轻小伙子,却是有着与年龄不符的沉稳。要不也不会在这个年纪就坐上歌舞总监的位置,虽然老板是自己朋友。所以唱完歌之后听到服务生说有老板请自己喝酒,愣了愣,并没有反感立刻拒绝,而是问了句,“漂亮吗?”
这么问自然是有原因的,有老板请歌手喝酒,要么给小费以资鼓励,这事儿太常见。不过曾义自己遇到的并不多,一来曾义最近刚当上金色时代的歌舞总监。简单说就是从幕前开始向幕后转变,二是自己长的也不算特别帅,给自己小费的人并不多,有也是女的。给小费,请喝酒,那一般都是美女才有的待遇。
“男的。”服务生跟便秘一样看着曾义,曾义也是愣了半响,顺着服务生手指的方向看过去,正好看到赵丹峰。
这人有些面熟啊,曾义有些想不起来这张面孔在哪看到过,虽然很确定自己一定在哪见过。夜总会灯光有些昏暗,但曾义相信自己的记忆,那可是能背出一个月节目安排表的脑袋,也是自己的骄傲,自己可是有脑子的人。
还不知道服务生脑子里在想什么龌龊事,曾义依然点点头走了过去。赵丹峰示意曾义坐,“你好,我姓赵。”
赵丹峰!曾义马上便想了起来,之前自己不是还用那首《彩云之南》和《我爱台妹》编过节目嘛。在香江的娱乐杂志上,见过他的照片,还想着自己也就比人家小一点。结果人家是音乐公司总监了。自己呢。是夜总会总监。
“赵总。”曾义半鞠着躬,跟赵丹峰握了握手。
赵丹峰有点讶异,“你认识我?”
“报纸上见过。”曾义老实说着,赵丹峰有点无语,不是什么八卦娱乐文吧,很显然,的确是这样。
“你唱歌还不错。”赵丹峰说着,曾义受宠若惊的又要站起来鞠躬。赵丹峰示意曾义坐下,“很喜欢rap?”
“很喜欢。”曾义刚才唱的就是一首韩国流行组合的歌。
“有没有兴趣做歌手?”赵丹峰问着,脸上满是笑容,“出唱片的那种。”
曾义懵了,都不知道赵丹峰他们是什么时候走的,只知道过后好几天,自己都处于恍惚状态。当歌手,当一个出唱片的歌手,这是自己的梦想啊。放弃自己的工作来鹏城是干嘛,就是为了努力成为一个歌手。结果混迹了一年。不是还在夜总会蹦跶着,要死不活的。虽说很多歌手当年都有过在夜总会唱歌的经历。不过现在市场上可不缺歌手,用不着穷凶极恶的到处去找歌手赚钱,用这种理由欺骗自己,太假了。
以量取胜的年代已经过去了,现在是靠质量占领市场的时代。自己这样的能混出头?曾义没什么信心,论长相,也就是五官端正,离帅气还有那么点距离。论唱功,每年各大音乐学院都要毕业那么多学生,哪个能比自己差。信心这东西,在金色时代,正在日渐流失。所以曾义才转向幕后,开始研究节目制作,作词作曲什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