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息大为称赞,“老马识途,羌人在慌乱之中会寻找同伴,大将军果然妙计无双。”
李息也算是当今的一位名将,战功显赫,能让他佩服的人并不多,而霍去病绝对是其中的一位。
屡战屡胜,从无败绩,几年之内把一个横行天下的匈奴帝国杀得人仰马翻,甚至要到灭国的边缘。
这样的人,用绝世名将也不足以形容,应该称之为千古名将。
霍去病,卫青,如此的名将汇聚,真是帝国之幸。
可惜……
李息看着霍去病握着剑柄的手掌,心中一黯。
这只手瘦削干枯,青筋毕露,偶尔会轻轻颤抖,表示它的主人已经快要油尽灯枯。
霍去病不知李息的心念百转,抬头望向南方,那里有长安城,他的儿子刚会叫“耶耶”;更远一点的地方有琅琊郡,霍光正在浴血奋战。
“李敢,你答应过的,稍有闪失,唯你是问!”
霍去病的嘴角掠过一丝笑意,转头对赵破奴吩咐道:“再派出一支人马,寻找羌人留下的羊盘!”
李息的心头一震。
所谓羊盘是羊粪、土壤和干草的混合沉积物,匈奴和羌人喜欢把住宅那在上边,居住在上边的一般是平民而不是军队。
霍去病此举,证明他不但要打败羌族的军队,还在彻底消灭羌族的后备力量。
“胆敢犯我汉国边境,就要做好灭族的准备!”
完全不是恫吓之言。
~~
先零羌族的一个营寨里,停放着大大小小几十辆大车,这些车的轮子很高,方便大漠中移动,车顶有栅,可遮风挡雨。
这其实就是先零人的家。
当今战乱四起,有这样的一辆大车,每当遇到敌人,只要用一匹马或一头牛把车拉走,全家的人和财物都能快速转移。
“吉娜,到孟扎家去借点盐。”一辆大车内响起一个略带沙哑的老年女声。
“好咧~”
吉娜清脆的答应着,从车里跳下来,然后一蹦一跳的往外走。
吉娜是营寨里最美丽的女子,聪明伶俐,还有一副动听的嗓子,让方圆几十里的少年男子趋之若鹜。
不过吉娜更喜欢与孟扎在一起。
孟扎与她的年龄相当,两人一起长大,早些时候双方父母已商量过婚事,说好等到赶走汉人之后成亲。
“孟扎~”
吉娜叫了几声,从另一辆大车上有个青壮把脑袋伸出来,笑着说道:“吉娜,孟扎到南边放羊去啦,要到傍晚才回来。”
“哦~”
吉娜有点失望,正要往回走,突然听到一阵急速的马蹄声,有人在高声吼叫:“快走,快走,汉人来啦!”
“汉人!”
吉娜的脸色大变,惊叫着就往家里跑,一边大喊大叫:“汉人来啦,快逃啊!”
在族人的传说中,汉人凶残可怖,他们见到男人就杀死,见到女人就奸淫,所到之处,烧光抢光,不会留下任何的东西。
吉娜早在怀里藏着一把用牛角磨成的小刀,打算宁死也不让汉人捉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