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守住两刻钟,就够了。”
“两刻钟?”暴胜之明白李敢的意思了,“兄长想要等叛军全部进城之后,我们再从后面追杀?”
“兵法必须要灵活运用,”李敢面对暴胜之,认真的指点着,“现在的情况有点类似于半渡而击,但是,就算剩下一半的敌人,还有一千多人,所以必须等,等到我们有战而胜之把握的时候。”
朱安世有点担心,“就怕城里的人撑不住。”
李敢笑了,“有霍光和李广利在,就算遇到突然情况,也会很快反应过来。”
对于这两位历史上有名的人物,他很有信心。
可惜他不知道城里的权力更迭,霍光昏迷不醒,而李广利则在趁乱救出霍光之后,离城出走。
不过,汉军不愧是一支百战之师,经过初期的慌乱,很快镇定下来,他们每五人为基本作战单位,就算找不到伍长,只是临时组合,也很快推选出一人指挥。
很快,士兵们越聚越多,而各级军官也逐步到位,在他们的带领下,凭借着各种各样的地形,节节抵抗,寸土不让。
“一什人,到左侧去!”
邬绍已经全身浴血,但他半步不退,掷出手中的长矛把一名叛兵钉在地上,然后继续指挥。
其实,不管是武功还是指挥才能,他都远在沈奏之上,如果不是为了报恩,两人的职位应该倒转过来。
“四成”
“三成”
“二成”
李敢轻轻地计算着叛军剩余的人马,突然间,他从地上一跃而起,反手一拍,挂弓在手,大声吼叫道:
“冲!”
“冲!”朱安世一马当先,步伐如飞,一瞬间冲在了最前边。
暴胜之很冷静,与养同一左一右的跟随在李敢的身边,一边关注着队伍的情况。
“后边的,速度!”
“左侧,靠近一些!”
“保持阵形,快,前进!”
李敢带来的是城阳国最精锐的士兵,而且,不管是落石城的那把大火,还是之后的几场偷袭战,在周密的安排之下,几乎以零伤亡取胜,这样的战斗非常激励士兵的斗志。
“杀!”
朱安世距离叛军不到五十步的距离,只见他健步如飞,头发在飞奔之中向后飘扬。
“杀!”朱安世吼出了第二声,手中长剑笔直前伸,身剑合一,如一支离弦之箭射向前方。
“嗤”
长剑先是穿透衣甲,然后继续向前,把一名敌兵的身体刺杀了一个透心凉。
“嗖”
李敢的弓箭开始发威。
叛军正在蜂拥入城,队伍密集,对于弓箭手来说,正是最好的战场。
“敌袭!”叛军终于反应过来了,发出了阵阵惊呼。
“该死的,那来的敌人。”
“咦,不是敌人?他们打着火旗军的旗号。”
“火旗军?自己人?”
“你眼瞎了吗?杀我们多少人?还是自己人?明显的冒充的。”
“快,杀回去!”
“后边的,就地阻击。”
最后一句话是苏卫所喊,他的反应很快,发现后边有敌人,立即采取对策。
但能有多少的作用?他实在心中无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