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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这该死的制度(2 / 2)

那纯净的眼眸,只是看过去,朱安就感受到自己的呼吸好像都停止了。

虽然因为商人的身份,让叶父有些看不上。

但朱安知道,叶婉清肯定是自己的,毋容置疑。

看着信件上述说的点点滴滴,似乎只是一些小事,但思念的意味,却充斥在字里行间。

在信件的最后,叶婉清提到,希望七月初七和朱安共游秦淮。

“我怎么把七夕给忘了。”

朱安一拍脑袋,这才想起来,今天七月初三,再过四天,便是七夕节了。

大明的七夕节,又被称呼为乞巧节,虽说是情人的节日,但对于现在的大明,还不如说是单身女子的重要节日。

古代的女子,稍微家庭条件不错的,通常被称为大家闺秀。

大家闺秀是不能随便抛头露面的,家里若是来客人了,也需要避嫌。

在元末混战的时候,这些习俗在活命面前,自然没人重视。

但此刻已是洪武二十五年,单身女子多是在洪武年间出身,对于七夕这样的重大节日非常在乎。

七夕节应该是单身女子最快乐的一天,即使是春节,不少女子都未必可以穿着新衣服去串门,家中一般使唤男子走亲访友。

只有在七夕节,大明的单身女子可以着盛装,大大方方地走出去与姐妹们聚会、玩耍。

朱安此刻甚至都能想象到,叶婉清在那一天,绝对会盛装打扮。

“那么,我那天,应该穿什么呢。”

忽然,朱安对朱元璋的穿衣政策,大为不爽。

士农工商,

作为最低等的商人,他竟然连绫罗绸缎都不能传,只能穿麻布。

想象着自己穿着一身麻布,站在叶婉清的旁边,朱安顿时就觉得极为尴尬。

那画面,他简直不敢想象。

男人,在什么时候,都是好面子的。

此刻,朱安对于朱元璋,有些痛恨起来。

很多有钱的商人,会在家里偷着穿,但绝对不敢在外面招摇过市。

一旦被举报,那可是轻则关入大牢,重则杀头的事情。

在大明,商贾是和仆役还有娼优列为同等地位。

不管你是多么有钱的商人都是如此。

叶父之所以反对女儿嫁给朱安,并非是对其外貌条件。

商籍是最为关键的因素。

大明对服饰的规定,极为眼里,如有违制或僭越,则严惩不贷。

尤其是,但凡家中一人为商贾,则全家都不允许穿绸纱。

原大明历史中,商人的地位在洪武年间是最为低下的,但是到永乐年间,也就是朱棣当政的时候,商人的地位逐渐有所恢复。

可那都是八年后的事情了。

现在的七夕节,可是迫在眉睫呀。

一向智珠在握的朱安,此刻却有些无奈了。

这该死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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