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于兴师,修我戈矛。
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
王于兴师,修我矛戟。
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
王于兴师,修我甲兵。
与子偕行。
——《诗经·秦风·无衣》
杀上山包头,唯一幸存的一名“伍长”挥舞事先“李青”交给他的一年黑色饕餮纹饰旗帜。
余下的抢站“高地”的先锋,欲血搏杀!
是她!是“李初阳”!
只见她一柄雅黑金丝纹饰长剑在手,可能是“缴获”咱们的?
虽然她自己一身“少数民族”气息很重的银饰红装黑群,头戴金冠装饰繁复的衣着打扮,晓得有些格格不入。
但是一股飒爽英姿扑面而来,气势汹涌澎湃犹如天神一般。
只见她提剑傲立,霍然不惧。
这副样子,如果不是我知道“后世”的她的性格。
打死也不会和那个黑丝美腿轻飘曼妙,可御姐可萝莉,一丝目光勾魂,二目微眸夺明,三瞪铜铃嗔怒的那个“璇姐”联系起来。
“我”领着大军已经杀至面前不足百步。
她的一众“手下”已经“死”的“死”降的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