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千门万户曈曈日,总把新桃换旧符。
望着天际美丽的烟花,听着噼噼啪啪的鞭炮声,小孩子们嬉闹声,袁辰抱着酒葫芦,沉思着。
今天就是腊月三十,没有父亲,没有家,连唯一的朋友也不在了,只剩下他一个人,还有着破酒葫芦,还有一堆烂草、烂棉花。
没有迎来新年的快乐,脑海里全是乞丐老程的死相!
没人会管一个乞丐的死活,哪怕他真的是被打死的,因为他胸前那紫的发黑的五指印是导致他前胸塌陷的直接原因。
可那又有什么用?
袁辰也做出了和二牛一样的选择,把他埋了吧,省得暴尸荒野,便宜了豺狼虎豹,临死也不能留下个全尸!
唯一让他庆幸的是,自己终究是当过主人的人,会写几个字,也不用怕自己这乞丐程哥哥,会有什么仇家追究,给他立了块墓碑。
说是墓碑,就是一块破木头,也不知道全名是什么,只写了个‘程哥之墓’。
也不用替乞丐老程悲伤,自己可能还不如他呢。
好歹,他还有自己这么个朋友,那自己呢?有谁会给自己收尸呢?
两个哥哥的脸浮现在眼前,也许他们会很高兴为自己收尸吧!
翻来覆去的睡不着,他坐了起来,从怀里掏出一个小瓶子,拔下上面的塞子,里面有一束光窜了出来,就像烟花一般,在自己的面前炸开。
光芒中,一个虚弱却不失威风的老者正看着自己,声音孱弱的说出了几个字:“传位,第三子!”
声音落下,画面消失,又化作一团光,重新回到了小瓶子当中。
袁辰赶忙把塞子塞住,生怕那团微光跑了,自己就再也见不到父亲了。
只有实在想念父亲的时候,才会拿出来看一眼,因为他也不知道这束光是什么原理制成的,不知道能坚持到几时。
也许应该留到与两个哥哥当堂对峙之时再用吧,可真的会有那么一天么?
有那么一瞬间,他希冀着自己强势回归,夺回属于自己的一切,给乞丐老程把仇报了,盖一座风光的墓。
因为睡得太晚了,日照当头他才醒了过来,又开始为了咕咕叫的肚子奔波忙碌。
理想和志向总是在天亮之后潦草离场,酒醒之后的人,也许才是最荒唐的吧!
时值正午,大年初一的太阳很足,晒在身上很舒服,房前屋后的雪竟有些开化的势头。
又是一个安逸的中午,袁辰抱着个馒头在那正啃着,就见一个影子挡住了明媚的阳光,让他的心情一下子不好了。
乞丐老程教他的,人总是要有几分脾气的,不然你做的事情全都正确,还是会有人欺负你。
“起开起开!这么多太阳地,你非要挡我前面干什么?”
“我看你有点眼熟!”
听着古怪的声音,袁辰更加不愿意搭理,心说这家伙说话怎么这个动静,嘴巴拉不开栓么?
“呵!这满郡的花子没有一百也有八十,长得都差不多,你可能认错了!”
“不不对,你和他们不一样!”
越说声音越古怪,渐渐地还有点结巴,袁辰不想理他,起身要走,却被他一把扯住了胳膊。
“你是三三少爷!”
一听这个称呼,袁辰的身子一震,脑袋里翁了一声。
早就打听过了,这里是永昌郡,已经不是大夏国的地界了,属于北齐王朝,怎么还会有人认识自己?
关键认出自己的身份可不是什么好事,很有可能是杀身大祸!
一念至此,甩开对方的拉扯,撒腿就跑。
那位嘴巴拉不开栓,粘牙倒齿,却一个劲在后边喊:“你别走,我认识你!”
这段时间的乞丐生涯把个娇惯的三少爷锻炼的体能倒是还可以,虽然不是什么体力活,却比在烟花柳巷沉沦要好上一些。
一口气跑出去五里地才气喘吁吁的停下,这放在以前是绝对做不到的。
呼哧呼哧喘着粗气,心说:抓就抓吧,实在跑不动了!
“哎,我说你别跑!”
“我真认识你!”
“让跑也跑不动了,你要杀要剐,随便来吧!”
一屁股坐在地上,袁辰费劲的说出那么句话来,就再也不做声了。
“三少爷,什么杀剐,你不认识我了?”
听到这个称呼袁辰就慌,可现在双腿跟灌了铅似的,肺也快要炸开的感觉,实在是动弹不了,仔细的打量来人,心说死也得死个明白。
乍看没看出什么来,那位粘牙倒齿的主穿着破破烂烂的僧袍,一边有三根脚指头露在外面的僧鞋。
二寸来长的头发都擀毡了,也不清洗,头发下面那张脸上全是油泥,看不出本来的颜色,脸上的五官更逗乐,嘴歪眼斜!
往下看是挂着根线的脖子。
为什么说挂了根线?
因为那上面就七颗佛珠,垂在胸前,黢黑黢黑的大手托着个破碗。
说半点不认识吧,还有点印象,说认识吧,又有些模糊,袁辰眯着眼睛仔细在那想,霎时恍然!
“你是老叫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