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季南从浴室里出来的时候,厉苏墨人已经等在了楼下。</p>
他穿了一件黑色的,印着卡通人物的短袖,搭着一条浅色的牛仔裤,脚上踩的是一双白色的板鞋,为了这次约会,林季南特意花了几百块钱请托尼老师给自己设计了一个发型。</p>
这次的托尼老师,意外的靠谱。林季南剪完后照镜子,被自己帅得找不着北了。</p>
简单概括成连个字,就是好看。</p>
系统眼瞎好了,它看见宿主正对着镜子抹口红,还是那只色号为520的小红管。</p>
名字叫邂逅,又名一见钟情。色彩浓烈,带着一点浅谈的玫瑰香味儿和一丝丝的甜。</p>
林季南弄了一点颜色,那手指抹开,呈现出来的效果恰到好处,不会红得像是要吃小孩儿一样。</p>
厉苏墨看着新晋男朋友,因为他的新造型而眼前一亮,他发自肺腑的夸赞,“很好看。”</p>
看上去很年轻,一股干净青春的少年感扑面而来,很活泼的气息。</p>
“谢谢亲爱的,你也很好看。”林季南坐在副驾驶上,用很别扭的一个姿势,给了男人一个抱抱。</p>
林季南被迷花了眼睛,余光里全是打扮得很好看的男朋友。厉苏墨终于换下了一成不变的西装,这次是灰色的薄款长风衣,里面是一件白色的衬衫,一双大长腿,走路带风。</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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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黑的头发被梳到后面,露出锐利的眉眼来,好看得很招摇。漂亮的桃花眼里,装着的是千年不化的冷漠,可当他看见自己时,那目光会温柔得不可思议,叫人融化在他宠溺的眼神下。</p>
“你不会热吗?”林季南抛出了一个困扰他许久的疑惑,他光是穿一件就热得不行,何况是男人。</p>
厉苏墨专注地看着车,语气淡然,“很热。”</p>
“那你为什么要……穿两件?”林季南以为男人体质天生偏凉,但他猜错了。</p>
“你不喜欢我这样穿吗?我觉得很好看。”厉苏墨的气息变得危险起来,好似只要青年开口说出一个不字,他就能把人就地正法了。</p>
“我喜欢,我当然喜欢了,我喜欢死了。”林季南的求生欲很强,他咽了咽口水,不敢再说话了。</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