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有没有商量的余地?比如说给车牌和人脸打码什么的。”刘思倩自认无法阻止楚扉月行为上的暴走,既然如此,那就做出一些保护性的工作好了,比如说让这件事对当事人的刺激降低。
然而楚扉月用看傻子的眼神在看着刘思倩,紧接着就说道“你觉得呢?以前那些超速的,你觉得警察会不知道当时车上坐的是谁么?为什么最后总是高高拿起轻轻放下,你心里不比我更清楚。”
天朝对于超速这种违法行为的量刑认定实在太轻了,就算超速百分之一百五,小面包在限速八十的地方开到207,也顶多是驾驶证扣12分罚款2000元的处罚。对他人和自己生命的不尊重,得到的裁决却只是几天的工资,那种人就不该拿驾驶证,结果却只是扣了12分,去车管所再考一次驾照就能继续上路了,可能发生的那么严重的后果,搭配的却是这么轻微的处罚,真的正常和正确么?
其实天朝本身的量刑就很有问题,对别人的故意伤害却会因为态度良好和主动投案自首而减轻处罚,这明明是罪犯应该做的本分的配合,结果现在却反而变成了罪犯的功劳,需要对他进行奖励。凭什么啊,罪犯应该获得多少刑罚,和他们认罪悔罪的态度根本没关系,而应该是看他们犯了多少错误。没有谁犯了罪之后不后悔的,难道后悔了就应该让他们的惩罚变轻么,这样的话,谁又来给受害者一个交代。
如果法院给予的惩处并不能令人满意,楚扉月就要帮受害者套一个公道。既然对这种行为深恶痛绝,那就想办法去杜绝它。楚扉月打算用自己的办法来将超速和飙车这些事从此从这个世界上绝迹,至少在天朝区域内,让这两种行为成为过街老鼠,谁也不敢犯这些过错。
还有什么比信息公开更具有威慑力的?别扯什么个人隐私,当你犯罪的时候,你就不再是人了,罪犯是没有权利要求个人权利的。至于你的隐私权得不到保护?你在犯罪的时候想什么了,非得到现在才后悔,晚了。反正楚扉月就是要这么做,自从发现因果查询系统可以当成无源监控来使用之后,楚扉月就产生了想要摁死这些犯罪行为的想法。戚国豪只是将因果查询系统应用到案件侦破当中的一个开始,它绝对不是结束。
有了因果查询系统,只要发生了案件,根本不需要去现场搜寻证据,直接使用因果查询系统观看案发经过就可以知道一切。就算罪犯在案发后逃离了现场,只要顺着罪犯的因果线一直捋下去,也可以顺藤摸瓜的将罪犯抓到。虽然因果查询系统的诞生基本就宣告着侦探这类行业的从业者的失业,但是从大的社会的角度上来看,绝对是一件值得放鞭炮来庆祝的好事。
刘思倩不会想不到这一点,但当楚扉月把这件事当做筹码摆上桌子来和自己谈飙车记录公开的问题的时候,她还是感觉到很憋屈。这有的选么?一方面是以飙车为乐的人渣的所谓个人隐私权力,一方是惠及全社会能够有效提高破案率从而对罪犯形成威慑最终降低犯罪率的破案神器,这两种东西被放在一架天平上去作比较,就算是傻子也都该知道怎么选择了。
可偏偏刘思倩没办法下定决心,因为她的顾虑实在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