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府镇,新军军营宿舍。
此时,军营内非常的热闹,基本上所有士兵都得知了清军攻破喜峰口的消息。
对于军事情报,除了必须保密的,唐泽基本不会对士兵们隐瞒,他让所有士兵们学习和识字,可不是真当小兵培养的!
现实世界第一陆军的神话,不仅仅是分田认字就足够了的,打仗这种事还必须发挥每一个人的主观能动性!
仅仅只是当兵吃粮的军队,在未来早已经被用事实证明了,这样的军队是不行的,没有战斗力的!
但是当士兵懂得了为什么打仗,为谁打仗之后,他们会悍不畏死,而且在战争中会有各种奇思妙想。
想想抗战时期的guo军和后面战争时期的guo军,战斗力完全是两个概念!
这还是军阀的军队,为了保家卫国都可以爆发出无穷的战斗意志!
吴黑娃小心翼翼地用一块白布擦着枪身,他手里拿的枪支,已经是第三代的复兴燧发枪了。
这把枪被包养的很好,散发着淡淡的桐油味,木头和熟铁的枪身交织在一起显得古朴又厚重。
看枪身的样式,和后世的毛瑟步枪已经相当接近了,这第三代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突破。
仍然是用的纸壳定装弹药和米尼弹,只是炼钢的方法有所进步,炼出来的钢材硬度更高,更不容易折断。
不会像第一次实战的时候,捅在敌人的盔甲上,捅了几下之后卡扣就松了,甚至刺刀直接掉了,现在不会出现这样的事故了!
擦完枪身之后,吴黑娃又拿起旁边的刺刀擦了起来。
“班长,快别擦了,咱们可能要打仗了,我们都要参战吗?”牛高手里也紧紧攥着枪。
看这一尘不染的枪身,就知道枪的主人对这把枪有多爱护。
“小牛,叫我副班长,”吴黑娃头都没回,继续擦着枪前头的刺刀。
“很快就要升班长了,这不重要,若是去打鞑子,吴叔,你会去吗?”
“当然要去,”吴黑娃瞅了他一眼,“鞑子入侵,咱们都是炎黄子孙,不去打鞑子难道去打明军啊?”
宿舍里的其他人一听在讨论这个,也都围了过来,一个个眼里带着一丝好奇,脸上却是跃跃欲试的表情。
“可是,我听说上次和鞑子那一战,我们是守城,还只守了两天,伤亡有将近700多人!”
牛高嘀咕着,眼中闪过一丝不安。
“牛高,你怕了吗?”
“有什么好怕的,打就打,咱们不是听连长说过很多次了吗?那时候他们才训练三个多月。
复兴枪也只是第二代,而且还只有一部分人有,大多数人用的还是火绳枪,就这样都能打出个将近1比1的交换比!”
“对啊对啊,这次咱们四个团都已经换装了,最差也是第二代的复兴枪,鞑子的死兵完全挡不住的!”
“我也没说我怕啊,”牛高挠了挠头,“我这不是不了解敌人嘛,咱们除了缴个土匪,也没打过大战,我就怕上了战场会紧张。”
“紧张什么?有什么好紧张的?到了战场上,只要听命令就可以了!”
1班的班长王阿大走进宿舍,正好听到牛高的话,板着脸训斥道。
王阿大圆脸眼小眉细,年纪才20岁,那张娃娃脸让他看起来只有16、7岁,所以他平时喜欢板着脸,这样显得年纪大点。
“王班长!”
“班长,你来了!”
“刚刚开会是干什么?”
“是不是咱们真要打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