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的?”
“像是西边赵的…”
“安静。”潘县令拍了下桌子。
“赵玄,可罪?”潘县令用带点兴奋的声音问。
“我有什罪?”火娃倔强的问。
“潘岩的眼睛可是打的?”
“我没打。凭什说是我打的?”
“有人见是打的。”
“谁见是我打的?”
“是不见棺材不掉泪。”潘不死狠狠地瞪着火娃。
“带人证上场。”
小指甲被带了上来。
“小指甲下午发生的说一下。”潘不死。
小指甲了一眼火娃,开始叙述:
“下午,我和潘石头准备到王老玩,走到小树林时,突上面飞过来许多石头,我和潘石头赶忙躲避,是还是有一块石头打到潘石头,他叫了一声就倒下了。我赶忙扶他,我扶到他后,往上,发现是火娃他们几个,后我就喊人了,就是这样。”
“到火娃,还有他人是谁?”李总问。
“他人没有清楚。”
“潘石头是火娃打的吗?”
“是火娃打的。”小指甲说。
“胡说,根没到是谁打的。”火娃。
“他们里头就石头打的准,不是是谁?”
“这是猜测,根没有到是谁打的。”火娃。
小指甲没有话说了。
“,可以下了。”
盯着小指甲下的背影,潘不死转头火娃,“还会狡辩呢。”
“说没打,当时在干什?”
“我到潘石头就生气,就丢石头吓吓他们,我就捡了块土块,准备丢时发现潘石头已经倒地了,我就没有扔,潘石头不是我打的。”
“为啥子到潘石头就生气?”
“为他经欺负女同学。”
潘不死停了一下,一又问:“对潘石头有仇,以就打他,是吗?”
“我打,不是我打的。”
“不是打的?大扔石头是准的。”
“我还没有扔了,怎说是我打的?”
“,说是谁打的?”
“我不。”
“不?不就是打的。”
“当时我在捡石头,我来时不是谁打的。”
“诡辩!”潘总喝。
火娃迎着他的目光,毫无惧色。
“带下,听候发落。”潘不死咬牙切齿地吼。
不久,铁厂谷告示栏张贴一份铁厂谷县衙门发布的告示,告示上写:告示辛丑年八月十一日,赵玄为泄私愤,纠结同伙用石块蓄将潘石头右眼打伤,发后态蛮横,拒不交同伙,作为首犯,应罪一,为律,判处鱼刑(1)。县衙潘柏司官印押。
行刑的日子到了,火娃被花大绑带到黄渠边,时空乌云翻滚,黄渠开始涨水了,水已淹没到悬崖,洪水翻滚着浊浪,水面上不时有木头、水草飘过。
火娃长啸一声:“地混沌!九阳生!”说话间双眼发出红光,几个衙役吓不倒退几步。潘柏司也被吓到了,过了一会才稳住阵脚,他吼“快动手。”他们将一块长板石捆在火娃背上,将火娃推下河,火娃瞬间就没入河里不见了。
这时在黄渠下游百米处,突出现一白衣女子,她迅速跳入喘急的河中…
注:
(1)一种酷刑,将人丢进河里喂鱼,不死,永不准返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