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自己的歌声飞扬在空中,我又了年夏,初见胡蝶时的美,时的扎着马尾辫,一脸的小清模样,甚至还未脱稚气,可就是这样一个动人的小姑娘,却在我们一见面时,便让我对一见钟。
从以后,我和几个哥们儿苦心造了许多的偶遇与巧,偶遇的地点大多在图书馆,实,时的我不喜欢书,不过为了多胡蝶一眼,我便成了图书馆的客,人以为我是勤奋学,有我和我的兄弟,我有泡妞一个目的。
我依旧记自己鼓足勇气白的场景,一,我真的似用尽了一辈子的勇气。
不不觉间,我便感觉到了自己湿润的眼眶,我没有哭,是风沙迷了眼睛……
让我的是,随着一首歌曲的唱完,人群中竟是忽的爆发出了热烈的掌声。
初春的阳光有刺眼,蓦,人群中一让我有眼熟的身影就这样莫名的出现在了眼。
我的目光满是复杂色,我,的复杂绝不来源于我身,许是我在街头献唱的方像极了认识的某个人,这才引精神上的某种共鸣吧。
目光交在空中的这一刻,我是了的会到了自己内心深处的莫名一颤。
恍间,我对着礼貌一笑,算作是打招呼,毕竟这是我们的二见面。
让我的是,就淡的,竟是变更冰冷来,是再了我一眼,便回头消失在了人群中。
怅若失的感觉悄而逝,我便对着人群鞠了一躬,朗声:“谢谢大的鼓励,是,我是打酱油的,下面,就让我话筒再交给我身后这群朝气蓬勃的年轻人。”
说着,我便话筒交给了含笑着我的范文举。
范文举过了话筒,犹豫了片刻,仍旧是对我说:“枫哥,我唱歌也不错,不如来入我的团队吧……”
了,他有补充:“我甚至可以主唱的置让给。”
我拍了拍他的肩膀,是说:“我已经过了可以挥霍青春的年纪,哥们儿,希望们能油吧,将们对音乐的执着发扬到全世界!”
范文举凝望了我片刻,终究也是没在勉我,而我,却是又离开了人涌动,开始了我漫无目的游荡中。
在离开了文举他们后,我再没有逗留,径自的走了“吴氏羊杂汤”店,为我实在有怀念个味,不过在参了工作后,便难尝到了。
这羊杂汤店的生依旧的火爆,可能是我的运气比较,我到的时候,在小吃店的边缘,依旧有一张仅有的空着的桌子。
在老板点了一份大碗的羊杂汤后,我便静静的坐在了凳子上,以便来缅怀逝的美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