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过一小会儿,黑色奔驰便开到仓库大门口停了下来熄灭油门。
“天呐,这路况真的糟透了,哥们儿,你选择的这个地方真的不怎么样。”楚云峰推开车门跳下来,环顾着周围的情况摊开双手懊恼地埋怨道。
宽大的仓库空间里,中间的篝火熊熊的燃烧着,火光将巨大的空间照得亮堂一片。
高大的白色中年男人踏着厚重的皮靴迎了过来。他的个头非常高大,足有一米九左右,上身穿着一件洗得有些发白的牛仔夹克,里面是一件灰色的长袖t恤,裤子是有些宽松的迷彩裤。
看来他的身体一定非常好,不然的在这么冷的夜晚这样的穿着一般人是很容易就会感冒的。
但是很显然,这个白色男人并不担心自己会因此而患病。
火光照亮着他的脸庞,凸出的颧骨,高挺的鼻梁,深邃的绿眸,粗糙的胡渣。
他的步履异常稳重刚劲,眼神锐利冷酷,浑身上下透着一股子干练的军人气质!
雇佣军!
他的那双手上长着许多老茧,但粗糙的皮层却仿佛沾满了血腥,无数的孤魂仿佛就在他的茧上跳跃哀嚎。
忽然,他停下了脚步,与楚云峰之间保持着相隔五米左右的距离。
“亲爱的,你很准时。”他裂开粗糙的嘴唇露出一副友善的笑意。
这是出于一种对于对手的敬意!
做军人的,一旦到了某一种境界,每逢遇见天敌,也是遇见此生知己。
所以,他的笑容是不参杂任何一丝垢意的。
“这是我的习惯,也是我对对手的尊敬!”楚云峰同样投以真诚的笑意,“可是亲爱的,你的天朝话说得实在是太糟糕了。我想我或许更愿意听到你说你的母语,我大概也能听懂你的母语,你何不以你的方式来表达你想表达的意思呢?千万不要对我太客气了,否则我会不好意思的。”
“哦,你真幽默。”白色中年男人微微一笑换用了那口带着北卡罗来纳州腔调的美式英语,“看来你已经知道我的来历了,那么,我想我就用不着再作自我介绍了吧,亲爱的?”
“对对手还叫亲爱的,这是你值得敬佩的地方。”
“哦不,这其实只是我们的习惯罢了。再说了,你是我这辈子难得一见的对手不是吗?看得出来,你的确是个很了不起的家伙,我是说真的。”
楚云峰少见的谦虚了起来,“你就是‘死神’对吗?兰蒂斯特-奥萨马,黑水雇佣军公司的杀手之王?”
兰蒂斯特微微点了点头。
“没错,就是我!看来,你很了解我。要知道,虽然这个世界上知道我的人可能不少,可是真正知道我的姓名的人,说实话还真是少极了。不过我很好奇,你是怎么知道的。”
楚云峰耸了耸肩,“无可奉告,这是我个人的隐私,我想我没有必要告诉你吧?”
“当然!”兰蒂斯特非常绅士地没有强人所难,“那你就带着你的隐私跟你一起归入尘土吧!你们天朝人不是有一句古话叫做一切终归尘土么?是的,这个世界上任何一种生命,最终都会归于尘土,尘土,才是我们最终的归宿。”
看来这家伙还真是抱定了报仇的信心而来。楚云峰不禁有些苦笑,为什么本身实力强大的人脑子都这么简单呢?
匹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