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这个并购的关键是我父亲的态度。
我父亲的愿望就是把事务所大。大卫的业投资银行也契合了事务所的发展方向。
我找到的合作方实力要比大卫的多,而开立的条却比大卫银行的要,你说,我父亲会倾向于哪一方?”
——“那,大卫就?”我问道。感觉德烈的法有些太绝情。
——“噢,亲爱的,大卫的银行有大卫银行的价值。说,我们毕竟是一家人,如何能把家族企业大这一点该是没有分歧的。
我父亲不想二选一,他提出由事务所,大卫银行,理惠银行同组建一个业投资银行。
我们三个在探讨和理惠家族银行的合作时,大卫出,理惠银行在瑞士经营的困难。这也实是理惠企业的软肋。否则,他们是不要同何企业合作的。
大卫的银行也的有很多优势。所以,我们都了我父亲的建议。
哈哈……当然这个建议对事务所最有利。
客观上这两个银行就彼此弱化了自己的功能,事务所的功能就凸显出来了。
其实,在并购过程中我们事务所一直出于弱势。就连大卫银行的体量都比我们大,就不用说理惠家族了。
他们在印尼的这家银行只是他们外的三家银行之一,便如此,理惠银行的储备金也是大卫银行的几倍。
我道我父亲,要不是看在理惠银行如此大的资金实力上,他是绝对不会和这样一个日资企业合作的,就兼并,他倒是宁愿选择屈从于犹太人。
就在三方权利争执不下的时候,有一天,卢卡和我说,他最早就职的那家瑞士私人银行好像要破产了,他问我,能否通过我们的事务所帮他们运作,少些费用。
那是卢卡的第一份工作,为此他一直对这个老板很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