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此刻,沈飞真有暴起伤人,弄个人质的冲动,可理智告诉他这样做绝对不可能有好结果,他只能哭丧着脸老老实实地坐在那儿——早知道会这样,说什么他也不会自投罗网!
刘洁倒是镇定得多,毕竟所有的一切都可以说是为了生存被迫而为,说简单点就是正当防卫,从法理上完全说得过去。
老曹一挥手,五六个全副武装的特警就一窝蜂地拥上来,在距离二人两米外用冲锋枪指住二人全身上下!
电影里很多用枪指着敌人的镜头中,枪都顶到了敌人身上,实际上却很少有人会这样做,枪是远程武器,根本没有必要像冷兵器一样顶到人身上,而且距离过近,稍不留神就有反败为胜咸鱼翻身的可能,有经验的军事和警备人员绝不会犯这样的低级失误。
两米的距离即能保证命中精度又能威胁到敌人的安危,是最合适的距离。
沈刘二人毫无异动,也不敢有动作,因此特警没有更多的行动,只是看住他们俩。
吴局微微一笑啧啧赞叹:“真看不出来啊,说说吧,枪是哪儿来的?”
沈飞眨眨眼睛:“谁说?”
“还有谁,就是你!”吴局差点没气乐了,这小子还挺镇定?
“抢的!”
“捡的!”刘洁补充。
两人的答案还不一样?吴局更是来了兴趣:“老曹,你把这个子带那边儿去仔细问问,回头咱们俩对口供。那个谁,你先说,哪儿捡的?我也捡去。”
老曹答应一声,把沈飞带开问话。刘洁把事情的经过简单地说了一遍,一直说到在平波上船。
另一边,沈飞也竹筒倒豆子似的把事情讲了一遍,当然还是只讲过程忽略细节。
吴局和老曹最后一对口供,完全吻合,而且其它方面找来的资料也从侧面证实了两人的说法。
两人重新坐到吴局面前,吴局无奈地问道:“枪呢?”
“子弹打光,扔了。”沈飞毫不犹豫地回答。
“真的?”吴局根本不信,“老曹,搜身。”
老曹亲身搜沈飞,刘洁则由那个登记信息的女警察负责,很快结果就出来了,没有任何违禁品,沈飞那把刀只能算擦边,是不是管制刀具全凭警察一句话。
到最后,吴局也没找出什么错处,失望的同时又觉得松了一口气,他郑重地警告沈刘二人:“以前的事没犯在我手里我不追究,但是进了白江市,你们俩都给我老实点,别犯在我手里。现在是非常时期,你们俩应该知道犯事的后果。”
沈飞离言一愣,难以置信地支棱着耳朵:“没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