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劲角弓鸣,
将军猎渭城。
草枯鹰眼疾,
雪尽马蹄轻。
汉中天台山原始森林,一队精锐的骑士大声嚎叫着,将成群的野猪、狼、狐等从森林中赶出。
“主子,快看,有白鹿!”
高大神俊的枣红马上,端坐着一名气宇轩昂、相貌英俊、身躯凛凛、不怒而威的中年锦袍将军。此人胸脯横阔,有万夫难敌之威;语话轩昂,吐千丈凌云之志。高挺的鼻梁,坚毅又霸道;冰蓝色的眼眸,多情而冷漠。浑身上下,散发出凌厉的气势,仿佛是一只坐在王座上的金色貔貅。
“嗯?真的有一只白鹿呢!”
骑士戴上铁板指,熟练地左手挽弓、右手拉弦,行云流水、快如闪电。
“嗖”的一声,白鹿应声倒地。
“恭喜王爷,汉中得鹿!”
三名将领随着恭贺声,飞驰到将军马前,勒马伫立。
其中一人,身长八尺、浓眉凤眼、燕颔虎须,声若巨雷,肤如黑炭,乃清国第一巴图鲁,瓜尔佳·敖拜。
另一人,脸生横肉、目露凶光、身长七尺、一身杀气,乃清国固山额真董鄂·都类,都类是清开囯五大臣之一何和礼的儿子,母亲是清太祖努尔哈赤之女,身份尊贵。
又一人,鬓若刀裁,眉如墨画,面如桃瓣,目若秋波乃是尚书觉尔察·星讷。
见三人恭贺自己射中白鹿,枣红马上的将军、爱新觉罗·豪格爽朗一笑:“敖拜、都类、星讷,你们也别闲着,去比试一下箭法。谁的猎物多,本王重重有赏!”
三人领命而去。
豪格却紧盯着白鹿,没有了围猎的心情:“汉中得鹿,真的是吉兆吗?”
⋯⋯
这清国的天下,本来应该是豪格的。
爱新觉罗·豪格,清太宗皇太极嫡长子,母亲是大福晋乌喇纳喇氏。
爱新觉罗家不容易!太祖努尔哈赤当过辽东总兵李成梁的家奴,自己都经常吃不饱饭,就别提他的儿子们了。十六个儿子中,年长的几个,小时候都吃过很多苦。要每天不间断地打猎、砍柴,才能勉强填饱肚子。
以致于清太宗皇太极经常拿自己小时候砍柴、打猎这些事教育满洲的王公贵族:我大清怎么得的天下?吃苦吃出来的!所以你们不能惯着家里的小崽子们,要磨练他们,让他们多吃点苦。
皇太极身体力行,给了长子豪格无微不至的爱。
怎么个爱法?让他吃苦。
一是请老师教豪格学习满蒙汉三族文化;二是打仗的时候带豪格体验生活。
十一、二岁,豪格就见识了战争的残酷;十四岁就出征杀人;十七岁时,厉害了,手刃敌方大将。那一年豪格奉命征讨蒙古扎鲁特部,他表现突出,亲手斩杀了扎鲁特部的贝勒鄂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