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文盲率高高的朝,开书店的人是的勇士。因为书店一天难得有几个客人,而这些客人里难得有几个买书的——穷酸书生们喜欢在店里把书。
文生就是这样的勇士。
他今年二十八岁,身形消瘦,一张脸干干瘪瘪,就像霜的茄子。他的书店开在棉城的兰大上,店主是他,伙计也是他,实在忙不过来的时候,就请布行的那姑娘帮忙。
这一天他「又」身体不适,就请卖布姑娘帮他会儿店。
卖布姑娘叫李娘,比文生小八岁,生得一副娇俏可爱的小脸蛋。文生找帮忙的时候,总是答应的爽快,因为听说这文生是个举人——这座城里有他一个举人。
娘识字,不然怎卖布?可是文生店里的书是不爱的,来这都喜欢翻手抄本《长恨歌》,这就在书架的下层,娘也是偶然间到文生捧着它发呆。
文生的字娟秀素雅,仿佛一个女子所写,娘一到自己的字,不免觉得自惭形秽,就拿出纸笔来临摹。把临摹好的字拿家后临摹,过了约摸半年工夫,的字已经跟文生的字差不离了。
写到这里就不由得落泪:
“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
天长地久有时尽,恨绵绵无绝!”
爱这首诗,也在不不觉中爱屋乌了,是不。
到用这样的字体写了《长恨歌》,才发现,自己已经喜欢上了文生,哪怕他寡言,哪怕他孤僻,哪怕他长得有点吓人,可的的确确爱慕于他。
这一日,娘趁文生不在,羞羞答答的把手抄到书店桌子上,旁边还有给文生的一身新衣。心:那呆子这总能得出我的心了吧?
文生到这两样东的时候,头了一眼对面的布行,娘到他猛然间头,吓得赶紧避他的目,脸上火辣辣的烫:他发现了!这个呆子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