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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 唯有牡丹真国色(2)(1 / 2)

 “‘姑娘好像在哪里见过?’”司马乘风嘲笑道:“这一向是我搭讪小姐的方式好不好?”

司马泯风望著司马乘风,脸色添堵地沉了下来。

司马乘风放下酒盅站起身来,一副要告辞的样子,我赶紧从开着条缝的房门口闪身到拐角处的墙壁,只听里面传出司马乘风的声音,不是先前的嘲笑,是严谨的,好言好语的告戒:“宇文绾本就美丽的明丽张扬,再加上她骄纵跋扈的性子,想不注意她都难。正如四弟所说,唯有牡丹真国色,花开时节动京城,我们虽为将门之后,皇亲国戚,但倾城倾国的牡丹,还是摘不得的。她天生,就是长在皇族,属于当世的王者。奉劝四弟一句,别打宇文绾的主意,免得……”

“二哥说笑了,”司马泯风淡淡打断,顿了顿,方才又道:“以己度人的奇怪。”

“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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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晚自然没有再找司马泯风,所幸睡了一夜,第二天清早手腕上的淤伤已经好了许多。只是再见司马泯风,因为昨晚无意间窃听到的话,相处起来感觉怪怪的。甚至觉得之前两人剑拔弩张的关系还要好一些。他说我与千金长的一点都不像的话,自然是惹我恼的,但因为我窃听在先,也不好发作,何况理智下来一想,他说的完全是事实,我与千金……确实……长的一点都不像……

虽然发作不得,但可以狠狠瞪他,他不动声色看着我,倒仿佛我无理取闹似的。又思及他说我“明眸善睐”的话,只怕在他看来,我狠狠瞪他的眼神,也自成一种妩媚,惊吓之下,赶紧收回了眼神。

跨上马背,打马趋前,待甩脱队伍后,拍了拍自己的脸,我在想什么,我都在想什么?

除了与司马泯风相处起来奇怪,回长安的一路倒是顺遂平安,如了独孤坼的祝愿。除了遇上了几支北齐逃兵,几伙盗贼流寇,但都给司马泯风人心收服了。还撞上了深山隐蔽的一所寺院想要起义造反(1)。但给我摆平了。顺带救下了一位带发修行叫作阿碧的小尼姑。

此刻,我们已将到长安。小尼姑就坐在我身边。唔,小尼姑穿上了阿穗的衣服,又由阿穗梳理了头发,已与原先判若两人。恰如一颗鲜嫩的水蜜桃。本来,就是与我们一般,十五六岁年华正好的姑娘。

因为生生将阿穗的姿色比了下去,一路上阿穗都不怎么与小尼姑阿碧说话。倒是阿碧活泼跳达,一路上对寺院之外全新世界里的事物,以及我们金尊玉贵的身份问个不停。这将到长安城了,将随我回赵王府了,又因赵王府的主人,我的父王而紧张个不停。

“千金郡主说,王爷舞文善墨,习好风雅,又礼贤下士……该是和二公子一样文秀俊逸的人物了?”阿碧问道。

我们就都笑了。

只除了司马乘风。因为听到阿碧赞扬自己,投给了阿碧一个赞赏的眼神。

我父王自然是形貌出众的,但与司马乘风那样的‘文’、‘秀’、‘俊’、‘逸’绝对沾不上边际。

自古‘文’便比‘武’绮艳悱恻,人们在父王文采面前,因为那‘文治’,轻易便忽略了‘武功’。父王的文采辞藻流传当世,世人便传父王人如其文,和他的墨宝一样的清雅风流。固然,如传言那般,父王喜好舞文弄墨,附会风雅,脾性是一个完完全全的文人。但是他的形貌,却随同了他的‘武功’,是一个彻彻底底的武人。

霸王举鼎故事中的主人翁换作父王,也不会损减故事颜色分毫。

已到长安城城墙之外。本是随意观光撩帘,惊喜望见长安城城墙门口,众位部属众星拱月簇拥之下,那个身高八尺,身体魁伟,比俊伟男子都要体格健壮的盛年男子。

他正是我的父王,皇帝伯父的宝贝弟弟,我大周最受宠信,位高权重的赵王爷,宇文招。

今日父王着一身墨绿底妆花大袖四爪蟒袍,头戴硬翅展脚幞头,脚踏皂底靴,极正规的亲王朝服装束。

因着武人体格里那文人闲逸的习性,父王终年素袍着身,连进宫都只穿稍正式些的公服,今日如此隆装盛服,显然是为迎接我的归来。

何时在他心中,我的‘地位’竟‘重’于皇帝伯父了?

马车在长安城城墙门口停下。

下了马车,一时也不过去父王那里,只是望著父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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