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一个特点就是,被告和原告必须有申辩代理人。这个申辩代理人可以由原告和被告自己选择。但是除公诉案件以外,申辩代理人不可以是公务员等有职务的干部,并且申辩代理人必须具有小学及小学以上的文凭或者相关学力认证。在原告和被告没有申辩代理人的情况下,法院会指派相应的工作人员担任原告和被告的申辩代理人。
案件审判的过程并不怎么复杂。
首先由原告方面的申辩代理人在法庭上介绍情况。然后由被告方面的申辩代理人在法庭上介绍情况。
之后,审判员会根据双方介绍的内容整理案件全貌,向人民陪审员和旁听的群众介绍相关的法律条文,再之后由原告和被告双方的申辩代理人进行辩论。
在这之后,人民陪审员会退庭到专门的房间里,根据审判员提供的资料进行判断投票。
最后,人民陪审员回到法庭,由人民陪审员自己选出来的代表宣布审判结果。
一般情况下,只要案件进入法院,就不会有什么翻盘的情况。
首先,一旦案件进入法院,那就说明审判员们已经确定了案件确实存在违法问题。
其次,在有超过三分之二的人民陪审员认定被告没有违法的情况下,审判过程将会被中止。法院将会暂时封存案件,然后组织新的人民陪审员再次进行审理。
同一个案件在三个人民陪审团的审定中有两次认为没有违法的情况下,案件将会被发往上级法院进行审判。
但是,人民陪审员只有审定民事案件不违法的权力。在所有刑事案件的审判上,人民陪审员只能够根据双方申辩代理人的辩论,最终从审判员给出的多个处理方案选择一个得票最多的方案。
也就是说,人民陪审员虽然有权力参加案件的审判,但是他们的权力无论是在民事案件上还是在刑事案件上都是有限的。特别是在刑事案件的审判上,人民陪审员没有认定被告有没有罪的权力,只有选择对被告进行哪种程度什么水平的惩罚的权力。
从这个角度上看似乎人民陪审制度是个表面文章。但是不要忘了,复兴党可是在一切机构中都使用人民代表制度的。
这就是说,即使在公安机关和检查机关里,在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在检查机关提起诉讼的时候,这两个环节也是有人民代表参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