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多事似乎都是这样,一定要亲身经历过,能正理解它。
所谓易地而处,感同身是不存在的。过去不存在,现在不存在,将来也不会存在。
好比祥嫂心心念念的都是剥豆子的阿毛。可是所有人都没心去听唠唠叨叨的诉苦。
这种同事异感的事比比皆是。
就好像有的人觉得自己的宠物狗不是不懂人话的牲畜,而是善解人意的长着毛的孩子。
但是,在他人眼中,那就是一头会咬人,甚至会吃人的野兽。
或许,爱狗人士能找出一大堆狗对人友善的事。
但是,说起狗,君最想到的是,那个关于愚者的笑话。
一个蠢人誓旦旦的说:狼是上最高傲的动物,有不退缩、不畏惧、不头的高贵品质,是比狮子、老虎、棕熊应该担兽王的勇者。
旁边有人听不下去这种蠢话,直反驳道:请问你道狗是怎么来的吗?
蠢人默然不语。
其实,谁都道,狗就是驯化之后的狼。
那些把狗当家庭成员的人对此也是心肚明。
只不过,狗对于主人表现出的温顺,给来他们一种奇妙的错觉。似乎这些兽就像小绵羊一样温文尔雅,不会伤人。
然而,不论如何化狗,都变不了其是食肉掠食者的事实。
实际上,不要说肉食动物,就所谓的食草动物,对于人而言也不过就是一种野兽。
如果羊有吃人的能力,吃起人来,绝不会比一头饿狼怀有多的慈悲心肠。
君本人就亲眼见过羊杀生的情景。
那还是在他十来岁的时候。
就在街边,一头粉唇白毛的山羊,不紧不慢的一口,一口,又一口的,吃掉了纸箱子里的十五只黄毛小鸡。
那些小毛团对这个庞然大物毫无反击之力,就它像吃糖豆一样,一个一个的吞下肚子。
说实话,这是他平生唯一一次见到食草动物吃肉。
那场景比肉食者吞噬猎物能震撼人心,能让人刻理解么“物竞天择,适者生存。”。
动物一旦处于弱势,不是要掠食者吃掉,甚至会同为猎杀者的其他猎物吃掉。
自然残酷如此,生存的相实在是惨烈到让人无法直视。
大约,人的数太大,导致我们不会明显察觉到,时刻都有自然或者同淘汰掉的人,以至于我们像把狗误认为是无害宠物一样,把个体的人能继续生存下去,当是天经地义的事。
事实上,人存在于上的一天,都像是与命运不而遇的偶然。
有太多的事可以给人生画上休止符。
比如:古希腊有位剧作家从天而降的乌龟壳活活砸死。
这件事绝对是小概率事件。但是,无论谁遇到,都绝对会一命呜呼。
只不过,不幸者因其不幸遭遇到这种事。而幸运者因幸运躲过了这种劫难。
就像所谓的“冤家窄”。
一对“冤家”相遇,大多数情况下,不是“狭相逢勇者胜”,而是大者胜,弱小者败。
对于胜者这一次幸运的相遇,对败者来说,这种“相逢”就是灾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