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舒天翔在这短暂的时间内完全有能力绝杀绝地苍狼的副旗主,不过他放弃了,不为别的,就为绝地苍狼战骑的够凶狠、够忠诚!
够凶狠!他们不但对敌人够凶狠、无情,对自己同样够凶狠、无情,这样不要命的战骑才是最可怕!
够忠诚!他们用生命述写了“忠诚”二字,就是因为他们的忠诚,才用自己的生命换得了他们旗主的逃出生天!
难道说这样的战骑不可怕吗?难道说这样的战骑不可敬吗?答案毫无疑问是肯定的!
至此一战,哥舒天翔深深体会到了两年前冥舞对大漠响马的赞誉:大漠的响马个个能骑善战,彪悍勇猛,任何一个帝国不说能拥有百万骑兵,就是拥有了,也没大漠响马一半的实力。不过,大漠的响马不是那么容易征服的,那是要靠无比强大的实力来征服的。说不好听的,他们都是悍匪,说好听点,他们都是响当当的血性汉子,只要你有实力把他们彻底征服,他们会一生永相随的。
大漠响马!大漠战骑!哥舒天翔在心中对这四个字起了少许敬意!
狱王哥舒天翔在有如此想法的同时,战王呼延长天也是如此,他身体内的战将血脉开始沸腾,真的很想拥有这样的战骑去征战天下,有了这样的战骑,天下大可去得!
哥舒天翔望着地面上几千优异战骑的尸体,心中一叹,与呼延长天对望一眼后,两人同时策马,奔向公孙帝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