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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7 舞(2 / 2)

那种稚嫩的男生,像婴儿一样白痴。他以为向阳屯是什么高雅去处,他不知道,我向来对东北的猪肉炖粉条、小鸡炖蘑菇或者酸菜饺子不感兴趣,那个时候,我从来不曾听说什么岸咖啡是什么鸟。“跳舞吧,我最讨厌话多的男人,你应该出去锻炼,长一些肌肉回来,打篮球比起跳舞更适合你,或者干脆老老实实呆在实验室里,你的后背摸起来像个女人,腰部也是,很瘦,女孩子会不喜欢。”嘈杂的音乐和嘈杂的喧嚷,他几乎听不见我讲话,我把脸贴到他的脸上,我温热的呼吸直接扑进他的耳孔,声音也是,我感受到他的颤抖,那不是因为跳舞所造成的,是我的亲热,他的心脏跳动得厉害,就在我右胸的对面。

我离他太近了,我所说的每一个字他都渐渐听得清楚。“我念高三时候有一个跟你身形很像的男生喜欢我,喜欢的发疯,天天给我买饭打水,连打扫卫生都帮我做了,我只让他吻过我一次,我告诉他我不喜欢他,所以我跟他接吻,你知道吗?吻完我的第二天他就死了,死在三楼的宿舍里面,用床单勒死的,死的时候舌头伸在外面,酱紫色,像卤好的猪舌。只有我知道他为什么死,我曾经告诉他说,明天你要死掉我会永远爱你。别人都以为是高考压力太大造成的,你见过吊死人的模样吗?很酷,我第一次觉得他很man。”我借着舞场转动闪烁颜色变换的灯光,看见他的脸渐渐煞白,他已经第三次踩我的脚了,我美丽的鞋面粘着他鞋底的脏痕,我也不去责备。我拽住他,要不他就跑了,我感觉到他一直往外撤身子。我的话还没说完,“你的唇很漂亮,如果接吻不代表什么的话,我们接吻吧,你看周围,很多恋人拥在一起,接吻是最正常不过的事。”

然后,那个可怜的傻瓜再也呆不下去,他的额头全部都是汗珠,豆子一般大小,像手术室里开膛破肚时生孩子的女人。他连一个拍子也不愿再跟我共舞,狼狈的挤出人群,踩住一个高个男生的脚,我听到那人愤怒的叫骂。他头也不回仓惶的向门外逃窜。如果在东北大学正门口左侧的树底下,我一下子从里面钻出来,立在他面前,我想他会疯的。不过,你知道,我不会那样去做,并且,我的鞋跟又细又尖,不好走路,不见得比他更快。

总有男生打听我的下落,大学里面这是男孩子泡女生的惯用伎俩,知道了她的系别年级姓名住处,然后就像厚实听话的狗一样蹲在人家经常出入的地方死守,帮人家打饭,抄笔记,占座位,不知在哪里搞些钱买一些花花绿绿的零食贿赂她的舍友,忠诚执着得像真正的奴隶,然后,就摘得了一颗花心,那女生就是你的了,那女生从此就和你成双入对,手牵着手,一起吃饭一起自习一起逛街,找处僻静的花前月下拥抱接吻,然后再找个什么地方上床,任之蹂躏,青春的色彩染成彩色,也不用担待责任,顶多毕业时假惺惺撒泡眼泪唱一首凄伤的挽歌,“夕阳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或者张靓颖后来的那首《我们说好的》。然后劳燕分飞,各奔前程,两年以后,找一个条件相当,门当户对的女人结婚,像似的在校友录上晒出自己的结婚照片和光屁股孩子的百天相,美曰“幸福”。那个时候,爱情存在与否绝不会比一套房子更加重要。

如果我哪天跳舞时候兴致不错,我会告诉他们我是东北师大外语系大二的,或者东北师大中文系大三的,再或者是九七级吉林大学生物系三班的某某,他们也信。我从来不说自己是大一的,说出来也不会有人相信,我念大一的时候,眼神和面容里面早已经像个女人了,一个沦落风尘很久的女人。但是我并没有想跟其中的任何一个认识,谁都不想。我不愿意任何人揭下我漆黑的面纱,不容许任何人偷窥我的秘密,谁都知道,我的身后,是一堆破败的坟墓,里面埋葬着我破烂不堪的眼泪、青春还有欢乐,我的人生和梦,以及我的爱和早亡的母亲。④<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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