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空无一人的走廊里,坐了好久。
杨国营的那最后一句话在我脑海中一遍又一遍的回荡着,余音绕梁。
毕竟女人喜欢的是昂贵且难以得到的钻石,而不是廉价又轻易可以得到的玻璃珠。
不管适合自己的到底是玻璃珠还是钻石,太容易得到的终究是没意思的。
那是我唯一一次和杨国营的交际,但是却让我怎么也无法忘记,他的每一句话都像是烙印一样焊在我的心上。
晨晨和我分手的那天,就在他们宿舍楼下,我和她吵得很厉害,突然从路边窜出来两个男人,貌似是晨晨班里的同学,我好像见过,好像有那么一丝印象,冲过来不由分说的,一把把我揪到一边,抡起拳头就对我猛揍,虽然下手不是特别重,不是那种有深仇大恨的毒手,但是一下下打在我的身上,都像针扎在我的心窝里。
因为我穿过那两个人之间看到,站在几步外的晨晨抱着胳膊,面无表情的就那么站着,不说话,不劝阻,不表态,整个一张poker face。
我没有抵抗,没有还手,被打的跪在地上,双手撑地。
过了得有一分多钟,晨晨轻轻的一句够了,那两人便瞬间乖乖停手,退到一边。当时那场景,活像是一个大小姐带着打手教训不听话的下人。
晨晨走到我身边,对着我的耳畔轻轻地说了一句,疼吗?
我浑身都在颤抖,竭力克制着不要一拳头塞在她脸上。
晨晨没等我回答就站起了身,丢下一句"疼的话就别再找我这种会让你疼的女人做女朋友了",和那两个男人走了。
越走越远。
越走,越远。
事件交由我们的总是最残酷的任务,最艰辛的旅程。
从那天起我就明白了这一点,彻彻底底的明白了。
要是说我前两天抽晨晨那些个耳光,有不少是为了还她那天让我在光天化日之下,来来往往的路人眼前莫名其妙挨的一顿打,我想也不足为奇。
因为十二年前,我跪在那坚实的大地上,就已经许下了诺言。
孙晨晨,你给我记好了,刚才的耻辱,我会让你加倍奉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