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月似水,时光如梭,转眼间十多年过去了。
洪武二十四年的春天,朱元璋终于还是按捺不住媲美秦皇汉武的雄心,决定搬家和他们做邻居。
迁都西安,也就是古都长安。朱元璋想了很多回,这一次,他终于要开始玩儿真的了。
但直接迁都可不行,这里面所牵扯的东西太多了,城防,民风,运输,必须得派个贴己的人实地考察一番,人选朱元璋的心里已经有了,那就是太子朱标。
也算是给标儿增加点资历吧,朱元璋如是想。
这一年,朱允?十四岁。
十四岁的朱允?心里面是悲凉的,因为他发现自己再如何的努力,历史的车轮都是一条道向前,无法改变。洪武十四年,深爱着他的母亲病死了。洪武十五年,一向讨厌他的大哥朱雄英也没逃过阎王的索命。
自己终于还是不可避免了成为了皇长孙,而他微薄的历史知识告诉他,自己的父亲朱标,在出巡陕西的归来之后,也将命不久矣。
十多年来,朱允?几乎没什么朋友,除了学习文韬武略,就是一个人闷在后花园,鼓捣着脑海里的知识。
这一日,太子府门前,阳光明媚。
这是一个难得的好天气,耿璇走在街上,也觉得心情大好。
耿璇,十八岁,是开国大将耿炳文的儿子,而他另一个身份,更加贵不可言,未来皇帝的女婿(前提是朱标当了皇帝),俗称驸马。
自从和太子的女儿江都郡主订了亲,凭借着准翁婿的关系,再加上他本人也不是庸才,很快就得到了太子朱标的信任,成为太子一系的核心成员。虽然他还年轻,可恰恰是他的年轻,朱标让他经常陪伴着朱允?。
此次前来东宫,一是来看望未来的老婆,二嘛,闲得慌,想找朱允?出城打猎。
在东宫府邸门前下马,他大步流星的走进了府门。身为太子的准女婿,耿璇来这东宫的次数可不少。守门的兵丁连入府的官碟也懒得查验,给耿璇行了礼之后,就放他进去了。
“媚儿?”耿璇来到江都郡主住的小院儿,轻唤一声。媚儿是江都郡主的小名。
“是璇哥来了?允?正急着找你呢,你来得正巧。”朱媚娘从闺房的窗前探出头来,笑嘻嘻的回答。
“他人呢?”
“弟弟刚和信国公学完兵法,现在可能在后园呢,你快去找他吧。对了,芳儿可好?好长时间没见她来玩了,我这心里非常惦记。”
芳儿是耿璇的妹妹,耿芳。
耿璇笑着说:“芳儿一切都好。前些日子还和我说要来找你玩,但是又忙着学女红……让郡主惦记,实在是罪过。”
朱媚娘瞪了耿璇一眼道:“你还和我摆着官样文章,芳儿在学女红啦,那我可不能落后了。你快去找允?吧,不然小家伙发起威来,有你罪受。”
“那我可去了,明儿再来找你。”
耿璇果然在后花园看到了朱允?,见到朱允?的时候他正坐在后园的藤椅上摆弄着什么。耿璇悄悄地走过去,没走两步,朱允?回过头笑了,露出两排白白的牙齿:“璇哥,就知道是你来了,快过来。”
在朱允?看来,耿璇,是他唯一的朋友,兼大哥哥。
“这是什么?你又在摆弄这些乱起八糟的东西了。”耿璇看到朱允?的手上拿着一大块漂亮的银白色金属,像银子的模样,却比银亮的多,折射着太阳的光芒,显得有些耀眼。
“这可不是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这种金属叫钛,自然界中几乎没有直接以金属形态的存在,就连这块钛也是我在一家铁匠铺偶然发现的,铁匠不经意炼出来,还没来得及研究就被我买过来了。”
耿璇听得莫名其妙,“钛?是什么?自然界,又是什么?”
朱允?的博学耿璇是早有领教,师从宋濂的他作得一笔好文章,满脑子里稀奇古怪的思想别人不知,作为死党的耿璇却是一清二楚。
“很稀有的一种金属,不过直接用来打造刀剑还不行,只能做成合金。”朱允?解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