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字数比较多,有删节。
人,从出生到死亡,需要经过两个质的转折点,第一个转折点是婚姻,
第二个转折点是死亡。
婚姻的完成标志着一个人完全摆脱了对父母的依附关系,已经从未成年
者换位至名符其实的成年者,对组成的新家庭,对将出生的婴儿开始承担一
种家长的责任和父母的义务。也就是说,婚姻,是男人和女人真正成熟的标
志。
死亡则意味着一个人生的结束。它是人从阳世转入冥冥世界的标志,是
一种生死转换。
无论是婚姻亦好,死亡亦好,民间与宫廷都赋予它极隆重、极庄严的礼
仪和不可抗拒的传统俗制。它绵延了几千年,至清代更加盛大,更加繁褥,
更加程式化。
(一)清代民间婚姻习俗
清代,民间婚姻形式较为复杂,阿注婚、冥婚、走婚、空妇婚、抢婚、
小儿婚、伍和婚、入赘婚、姑舅表婚、共妻婚、典妻婚、服役婚、转房婚、
自愿婚等等。这些婚姻形式多数可囊括进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形态之中。
1.婚俗中的繁文缛节
(1)清代婚俗对“六礼”的承继和变异
我国古代婚姻讲究“六礼”,即纳彩、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
六个程序,直至明代,一直延续此风。
到了清代,民间仍行“六礼”,只是名称上有些演变,风俗亦有些不同。
宫廷则只重纳采、亲迎二礼,并多了个女家“铺房”一礼。《清史稿·志第
六十四》:“凡品官论婚,先使媒妁通书,乃诹吉纳采。”婚前一日,“女
氏使人奉箕帚往婿家,陈衾帷、茵褥、器用具”。届日,“婿承父命亲迎”。
(2)清代汉族民间婚俗
清代汉族民间婚俗基本上包括说媒定亲、换帖纳彩、回奉、送彩礼、踩
花堂、过嫁妆、嫁娶、闹房、回门等礼仪程序。这种婚姻是依从“父母之命、
媒妁之言”的包办婚姻。
这里仅举山西南部地区的清代婚俗加以说明①:
说媒定亲是第一步。
婚嫁讲究门当户对。儿女到了成婚年龄,媒人便到男女双方家里提亲。
提亲时,要介绍另一方的生辰八字、人品、属相及家庭情况。男女双方家长
若觉得对方条件还令人满意,就要请来阴阳先生合八字和属相。若是马、牛
相合,则认为“白马怕青牛”,此桩婚姻不吉;若是鸡、狗相合,则认为“鸡
狗不到头”,此桩婚姻亦不幸。像这样的情况,提亲之事自然告吹。若相合
后没有什么可忌讳的,那么,亲事便可以定下,并与子女相说。
换帖纳彩是第二步。
之后,便要择吉日换帖。用红纸做成的帖上印着龙凤图案,内中写有门
第、姓名、生辰八字。男女家换帖时,男家还要随帖送给女方24块银元和
10件物品。这些物品包括裙料、袄料、喜裤料、绸缎衣料一身(算作两件)、
绣花带、绣花巾、一副手镯、一对戒指、一套头饰,以取“十全十美”之意。
回奉是第三步。
女家收了男方的物品,便要以礼相待,设宴招待男方,俗称“吃成饭”。
吃罢饭,待男方走时,要回奉物品,其中包括:文房四宝、面娃娃、糕塔(一
种形似柱的馍馍,上面塑有10样果子)、10个面石榴、10包麸盐。文房四
①参见《民俗》1988年第2期、1989年第2期,李兆祥文《晋南婚嫁旧俗》。
宝则象征着未来的女婿官运亨通、学识渊博。面娃娃、糕塔、面石榴都象征
着多子多福。面石榴要让女婿先吃一个,其余9个切成片送给邻里,表示婚
事已定。10包麸盐要撒在公婆、妯娌的头上,象征有缘(盐)分,有福(麸)
分。
送彩礼是第四步。
定婚后,男方准备完婚时,要再给女家备120块银元,代表10分礼;
同时还要给女方六至八身绸缎衣料、一对戒指、一对耳坠、一套头饰、一条
勒子及数块各色内衣料。过完大礼后,女婿便要给女家送“知帖”,“知帖”
中写着结婚的日子。若女方家里收下“知帖”,就说明女方同意,这样,结
婚的日子也就算定下来了。
踩花堂是第五步。
结婚前一天夜晚,女方家里要差遣两人到男方家里踩花堂。这两个人,
一个抱着瓷娃娃,打着红喜字的纱灯,另一个提着红布木箱,箱内放有一件
成衣、一条系裤带、一件裙子、一双绣花鞋、一套头饰和麸盐红包及面石榴
若干,最上面放着新娘的照面镜。二、三更时,到男方家门口,连放三炮,
通知男方。女婿开门施礼,接过红箱后,把女方客人迎进洞房,红箱和瓷娃
娃要放在炕头,女婿还要打开箱子,取镜照面,以示与新娘见面。女方客人
要在瓷娃娃两腿间洒点水,象征贵子撒尿。到此,踩花堂全部结束。男方设
宴招待;女方要取踩花堂钱。
过嫁妆是第六步。
结婚的当天上午,女方差人给男方送嫁妆。其中有:大立柜、帮柜、顶
柜、箱子、被子、枕头、衣料、盆巾、首饰及化妆品等。还要在枕头里面装
上筷子、核桃,在鞋内放上麸包,被子里缝上枣、花生,以象征女子出嫁后,
能早生贵子,携带福气。送嫁妆时,女方还要遣一“小亲家”(小男孩)押
妆随行。
嫁娶是第七步,也是整个婚俗中最隆重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婚俗的核
心。
嫁妆过完后,新郎着长袍短褂,戴礼帽,披红穴花,乘官轿迎新娘。同
新郎随行的迎亲队伍分两行,浩浩荡荡几近百人。队伍中有抬花轿的,花轿
是为新娘准备的,内放一盘,上面盛着五个面石榴,中穴红筷子,筷子上系
着一朵石榴花。
迎亲队伍至女方门前,要鸣炮报信。
女方家办事的听到炮声,要迎新郎入席,先吃“下马点心”及面食,然
后引其至女方祖先堂祭祖,最后叩拜女方父母、亲友、邻里。
行礼之后,新郎要吃“腰食”,即饺子。“腰食”由本家嫂子包捏,饺
馅花样很多,若食了“子果”饺子(大饺子里面包了五个小饺子),则夸女
婿有“五子”之福;若要吃了辣子或食盐饺,则开心地一笑以祝吉。吃完腰
食开“正席”。
而新娘此时要梳妆打扮,以做好上轿前的准备。为新娘梳妆打扮的人叫
“全人”,这个人必须上有公婆,下有儿女。她要为新娘梳头、开面、清眉、
搽胭脂、抹粉等等,然后戴凤冠,着霞帔和八幅绣花罗裙,脚穿红缎绣花鞋,
系上裙铃、裤铃,盖上盖头,稍息后,由乐队迎往花轿前,供拜轿神。拜后,
新郎新娘吃合婚饼。之后,新娘由两名伴娘搀扶上轿。新郎要到花轿前拜轿,
拜罢,鸣炮三响,鸣锣开道,花轿在两名小舅的监押下起轿。
花轿至男家大门口,轿身要朝向喜神方向落地。新娘下轿后要踩事先铺
好的红毡,手抱辐条、瓷瓶、铜镜等(象征镇邪气,带来福气),由伴娘搀
扶,在新郎“同心结”的牵引下,缓缓而行;到了大门口,要从火盆、马鞍
上跳过去,以示避邪恶,保证婚后生活平安、红火。在新娘行走时,男方家
有二人手端五谷杂粮,向新娘身上撒掷,名曰“撒五谷”。进院后,新娘要
面朝喜神而坐。
之后,举行拜天地仪式。拜前,由新郎用秤杆揭取新娘盖头,俗称“称
心如意”。至此,新郎、新娘见面,对天地爷牌位三叩首,到祖先堂行四拜
礼,然后回至院内,叩拜父母,行夫妇对拜礼。礼毕,新郎新娘入洞房。
入洞房后,去掉镇物,行交杯酒。喝完酒,新郎新娘挽手上床,左转三
圈,右转三圈,为之“踩四角”。踩时,旁人念道:“踩,踩,踩四角,四
角娘娘保护着,娃多着,女少着,婆夫两人常好着。”踩完四角,新娘要脱
去凤冠霞帔,换上红绸便装,怀抱秤、瓷瓶、箅筘,盘腿坐于炕角的斗上,
名曰“坐帐”,象征新娘办事公平、周密,守口如瓶。
新娘“坐帐”时,男方将设“十五圆”佳宴款待宾客。娘家人趁机看望
一次新娘,从新娘那里得馒头一个。娘家人带回家扔进水缸里,象征发家。
闹房是第八步。
新婚之夜,新郎的好友定要闹房,闹房者不分大小。人们令新郎新娘说
绕口令、唱民歌,做些相互亲昵的动作。新娘不从,可用扫帚责打新郎。闹
完后,要设晚餐招待闹房者。深夜,以有人听房为吉,若无则放把扫帚以避
邪。此活动要连搞三夜。
回门是第九步。
新婚后第二日,新婚夫妇要先行家礼,在祖先堂叩拜祖先,然后叩拜父
母、亲戚。行罢家礼,新娘乘花轿回娘家,并要在天黑前赶回。
至此,婚姻礼俗的全过程已基本完成。这一风俗特征,基本(蟹)能概括汉民
族的婚俗特点,尽管各地略微有些区别,但大同小异,程序基本一致
(二)清代宫廷婚姻习俗
1.对满汉婚俗的继承和演变
清宫婚姻制度是满族传统婚俗与汉族宫廷婚礼相结合的产物。它从满族
建国开始,至入关后逐步完善。
(1)包办婚的发展
明末的满族婚姻实行包办婚。与汉族不同的是,它不是由父母包办,而
是由部族首领包办。满族八旗制度形成后,八旗所属男女的婚配由旗中的首
领贝勒或牛录章京指定,满人谓之“拴婚”。清太宗皇太极时期,这一习俗
经皇帝的旨谕而制度化。据《清实录·太宗实录》卷二十三载,天聪九年(1635
年)皇太极下旨:“今后,凡官员及官员兄弟、诸贝勒以下护卫、护军校、
护军骁骑校等女子、寡妇,须赴(户)部报明,部中转问各该管诸贝勒方准
嫁。若不报明而私嫁者,罪之。其小民女子、寡妇,须问明该管牛录章京方
准嫁。”皇族宗室成员如皇子、皇女、王、贝勒、贝子、公及外戚等的婚嫁,
则由皇帝或皇太后亲自指定,清制谓之“指婚”。指婚显然是从拴婚发展而
来的。乾隆三年(1738年),由于宗室繁衍,人数太多,全由皇帝指婚很不
方便。于是乾隆帝将过去宗室子女婚嫁一概候旨指配,改为近支宗室仍由皇
帝亲指,远支宗室则自行婚嫁,皇帝不再过问。
清宫指婚一般每年进行一次,具体事宜由宗人府负责。每年岁末,宗人
府将宗室内皇帝叔伯辈贝勒以上子女、兄弟辈王以上子女中“及岁”(15岁)
者,查明三代履历、本身官衔、年岁生辰、姓氏、嫡庶所出等等,造册报知
宗人府管理大臣;数名管理大臣共同商议后,将所报名单中人按条件分为
一、二、三等,预为选配;再将名单缮写在“黄单”上,呈皇帝御览。如皇
帝阅后无异议,由宗人府管理大臣带领所选男性面见皇帝,皇帝满意即行指
婚,传旨:赐某女婚某男。自嘉庆时起,受汉族婚俗影响,近支宗室及岁之
女指婚前,还要将她们和预选额驸(满语,驸马之意)的生辰八字交钦天监
一一验看,再由管理大臣将八字相合的男女预订婚配。
皇帝的子女则属“特旨指婚者”,不统一指婚。
(2)满蒙通婚与满汉通婚
满族婚姻特重民族高下,一般男女婚嫁多以本族人为对象。由于满洲与
蒙古接壤,满蒙两族久有接触,互相婚嫁者亦为数不少。清皇室从政治需要
出发,为在夺取全国政权和实现北部边疆的安定巩固中得到蒙古贵族的支
持,更加重视与蒙古贵族的婚姻联盟,所娶女子中,蒙古族占有相当大的比
重。仅据不完全统计,清初努尔哈赤、皇太极、福临、玄烨四帝娶的蒙古族
后妃就有14人。而乾隆十年(1751年)以前的清宫制度,皇室近支宗室的
未婚女性(公主、郡主、王公格格等)须全部指配给蒙古贵族子弟为妻。乾
隆十六年(1757年)以后,虽然将在京八旗勋旧世家子孙也列为宗室格格(满
语,小姐之意)指选额驸的人选范围,但皇帝指婚时仍要优先考虑蒙古贵族
子弟。即使在年龄条件不甚般配的情况下也是如此。如《大清会典事例》载,
嘉庆二十二年(1817年),颙琰见当年指选的额驸均为在京八旗子弟,十分
不满,下旨曰:“我朝国初创建定制,近派及岁宗室之女,将年岁相当之蒙
古世族子嗣选指额驸。此次以蒙古内无年岁相当之子,备选额驸均未报出,
殊失结亲本意。凡指额驸著不必拘泥同岁,或年长三、四岁,年幼三、四岁
均可选指。嗣后每遇指选额驸,著将年长五岁、年幼五岁蒙古子嗣拣选报部。
倘有及岁隐匿不报者,一经查出,定行治罪。”可见满蒙联姻是一项带有强
制性的制度。
皇家及近支男性宗室则娶在京八旗勋旧世家的女子为妻。其方法:一是
由宫廷每三年在八旗中统一选一次“秀女”(即少女),选八旗官员之女年
13至16岁,面目姣好、身体健康者,以备皇帝选妃或为皇子、皇孙、亲郡
王及其子孙等近支宗室指婚;一是由近支宗室与八旗人家议定婚事,报皇帝
批准后再行结婚。
由于最初满洲汉人多为战俘、奴隶,地位极其低下,满清立国之初禁止
满汉通婚。如清太祖努尔哈赤和太宗皇太极二人,共娶过27位后妃,均为
满蒙女姓。满族入关后,由于其统治地域的扩大和笼络汉族的需要,很快便
改变了禁止满汉通婚的规定。《清实录·太宗实录》载,清世祖福临于顺治
五年(1648年)下谕:“方今天下一家,满汉官民皆朕赤子,欲其各相亲睦,
莫如缔结婚姻。自后满汉官民有欲连姻者听之。”福临本人所娶19位嫔妃
中也有4位属汉族。到康熙时,玄烨所娶39名妃嫔中汉族女性更增至13名,
但居中宫主位的皇后仍必须由满蒙女性担任。即使在清末,官民满汉通婚已
十分普遍的情况下,皇室婚姻以满蒙为主、汉族为辅仍是不可动摇的家法。
(3)收继婚的废止与婚礼的汉化
清初,皇室婚姻中还保留有满族早期婚嫁不论辈份,“父死子妻其母”
和“兄亡弟妻其嫂”的收继婚旧俗。如皇太极既娶蒙古科尔沁博尔济吉特氏
的哲哲(孝端皇后),又娶其侄女布木布泰(孝庄皇后)和海兰珠(宸妃);
睿亲王多尔衮在迫死其侄肃亲王豪格后,将其妃纳为己有。与之相应,当时
的婚娶礼仪亦较简朴,主要有奉迎礼和婚宴。所谓“奉迎”即民间的“接亲”,
是新郎及亲友去女家迎娶新娘的仪式。努尔哈赤娶后妃和其子代善、莽古尔
泰、皇太极等成婚时,均举行了奉迎礼。据《清实录·太祖实录》卷九载,
天命十年(1625年)皇太极娶蒙古科尔沁塞桑贝勒之女布木布泰时,亲至沈
阳北岗奉迎并设筵宴款待;努尔哈赤亦率诸贝勒、后妃等出沈阳城10里迎
接,并再次设宴款待,然后成其婚事。其后,皇太极在汉族封建伦理的影响
下,于崇德元年(1636年)明令取缔了收继婚的陋俗。《清太宗实录稿本》
载其令曰:“……既生为人,若娶族中妇女,与禽兽何异,……自今以后,
凡娶继母、伯母、叔母、兄嫂、弟妇,永行禁止。凡女人若丧夫,……若欲
改嫁者,本家无人看管,任族中兄弟聘于异族之人。若不遵法,族中相娶者,
与奸银y一例问罪”。
满族入关后,受汉族婚俗影响更大,同姓不婚、讲求伦常的婚俗渐成定
制。又经过顺治、康熙、雍正、乾隆几朝的不断厘定,清宫最终形成了一套
以汉族“六礼”为基础的婚嫁礼仪制度。原先奉迎礼中皇帝、皇子亲迎新娘
的习俗也改为由皇帝派使者奉迎,以此体现皇家至高无上的地位。
2.皇帝大婚
皇帝结婚称“大婚”。清制,皇帝大婚的前后礼仪程序主要有议婚、纳
采、大征、册迎、合卺、庆贺及赐宴等。
(1)议婚
清代皇帝娶谁为后,大都是由其母皇太后指定,或由皇太后与辅政大臣
商议而定,故称“议婚”。皇后人选确定后,由皇太后下慈谕,命皇帝娶某
女为后。
议婚后由内阁(后改为翰林院)撰写册文、宝文,礼部监制金册、金宝,
内务府准备彩礼诸事。再由钦天监选定纳采以下诸礼的吉日,按吉期行纳采
以下诸礼。
(2)纳采礼
纳采礼即聘礼,是皇帝选定皇后之后首次向其家颁赐定婚礼品的礼仪。
清制规定,皇帝大婚纳采礼品为:鞍辔具全的文马10匹、甲胄10副、缎100
匹、布200匹。行纳采礼的当天早晨,内务府官员将装载礼品的文马、龙亭
牵抬至太和殿前,于丹陛上下左右陈列;由皇帝指定的负责纳采的正副使在
丹墀左等候。吉时到,由宣制官向正副使宣读皇帝制书,曰:“皇帝钦奉皇
太后懿旨,纳某氏某女为后,命卿等持节行纳采礼”。读毕,正使受节,然
后率副使前行,内务府官员率禁中校尉抬龙亭、牵文马跟随于后。至皇后府
邸,皇后之父跪迎,正使向后父宣读制书并授礼,后父跪受。礼毕,正副使
回宫复命,内务府官员等皆退,后父跪送于大门外。同日,皇家在皇后府邸
设纳采宴,宴请皇后家人。特命公主和大臣命妇宴后母于内堂;命大臣、侍
卫、八旗公侯以下、满汉二品以上官员宴后父于外厅。
(3)大征礼
大征即“六礼”中的“纳征”,是皇帝与皇后正式定婚后,由皇帝颁赐
给皇后父母礼品的仪式。这次的礼品比纳采的数量要多,规格也更高。有:
黄金200两、白银1万两、金茶器1具、银茶器2具、银盆2个、缎1000
匹、具鞍辔文马20匹,冬夏朝服、朝衣两套,貂裘两件。又有甲胄、弓箭
等。皇后的兄弟、姐妹也均赐衣服、财物等礼品。大征礼的仪式和宴会与纳
采礼同。
(4)册迎记
册迎礼是册封和奉迎两种礼仪的合称。因这两种礼仪在皇帝大婚之日一
并举行,故称“册迎礼”。
册迎礼是大婚诸礼中最隆重的典礼。大婚前一日,皇帝照例要派遣官员
告祭天地、太庙。大婚这天一早,礼部鸿胪寺便于太和殿外陈设皇帝的法驾
卤簿仪仗和宫廷乐器,在大和殿内布置节案,上陈册封皇后用的金册、金宝。
銮仪卫在太和门和午门外停放迎娶皇后用的仪驾。内务府官员捧皇后冠服立
于凤舆之南;内监、女官、命妇等将交泰殿布置一新;又有若干内监身穿彩
衣到皇后府邸内祇候。此日宫中处处张灯结彩,一派喜庆景象。在皇后仪驾
经过的地方,如午门、太和门、太和殿、乾清宫等处,还临时搭盖了“囍”
字彩棚、彩门。当钦天监宣布吉时已到,皇帝穿礼服、乘舆去慈宁宫拜谒皇
太后。慈宁宫中亦陈设皇太后仪驾。谒皇太后毕,皇帝回太和殿、登宝座。
其时鼓乐齐鸣。乐毕,皇帝命宣制官宣制:“皇帝钦奉皇太后懿旨,纳某氏
为皇后。兹当吉日良辰,备物典册,命卿等以礼奉迎”,等等。奉迎正副使
听宣后,即率队携皇后金册、金宝、仪驾、冠服出太和门,赴皇后府邸奉迎
皇后。此日皇后府邸亦披红挂彩,粉饰一新。奉迎使至皇后府邸时,后父率
子弟家人跪迎于门外,内务府官员派女官将冠服进奉皇后。皇后在内堂穿戴
毕,由二女官引导至前厅拜见奉迎使,并跪受金册、金宝,然后登凤舆,随
仪驾入宫。皇后凤舆中上下均铺有大红金绣云凤纹“囍”字铺垫,颇似民间
的喜轿。凤舆后是浩浩荡荡的抬送嫁妆的队伍。嫁妆有金银珠翠、服装、家
具等,常有数百抬之多。凤舆经大清门(今)、午门、太和门至太和
殿阶下止,皇后降舆,再由命妇迎入坤宁宫与皇帝行合卺礼。
(5)合卺礼
卺即瓢。汉族古代婚礼中,将一瓠对剖为两瓢,各盛以酒,令新人各饮其一,叫做“合卺”,寓夫妻一体、相互敬爱之意。清宫合卺礼于大婚当天在坤宁宫举行。届时坤宁宫东暖阁被装饰为临时洞房,内设龙凤囍炕,炕上悬挂五彩百子帐,铺大红缎绣龙凤囍字炕褥和朱红彩百子被,象征帝后多子多福。行合卺宴时,皇后在福晋四人服侍下净面、穿戴礼服,乘礼轿先入坤宁宫等候,皇帝著吉服后至。帝后对面坐炕上,皇帝居左,皇后居右,四名福晋夫人在旁恭侍。宴用黄地龙凤囍字膳桌;食品有“子孙饽饽”和以“龙”、“凤”、“呈”、“祥”、“乾”、“坤”、“和”、“泰”、“囍”等字
为名的菜点;碗盘餐具多为金、红色并饰百子、囍字纹样。帝后进合卺宴时,还有结发侍卫夫妇于室外念“交祝歌”。这些都是为祝福帝后大婚吉祥、子孙满堂、夫妻美满而设。是夜,帝后同寝于坤宁宫洞房中,正式结为夫妻。
(6)朝见礼及其它
大婚第二天一早,皇后要向太后行朝见礼,即民间的拜见公婆礼。因皇帝即位和大婚多是在前代皇帝死后,故皇后朝见的通常只有婆(皇太后)而
无公(太上皇)。这天早晨,皇后着礼服出坤宁宫,乘舆至慈宁宫,先向太
后行三跪九叩礼,然后亲自服侍太后盥洗和用早膳。礼毕,皇后乘舆回坤宁
宫。第三天行庆贺礼。皇帝率群臣至慈宁宫向太后行礼。礼毕,皇帝御太和
殿,王公百官上表庆贺皇帝大婚。皇帝颁诏,将大婚盛典晓喻天下。女眷如
公主、福晋、命妇等则至坤宁宫向皇后行礼,以示祝贺。这天,皇帝在太和
殿举行盛大筵宴,宴赏皇后之父及其男性族人,王公百官均与宴;皇太后在
慈宁宫赐皇后之母及其女性亲属宴,公主、福晋、夫人和大臣命妇等与宴。
至此大婚礼成。以后,皇后由坤宁宫东暖阁迁至东、西六宫中的某宫居住,
是为“本宫”。
皇帝大婚也是民间的喜庆日子。册迎皇后前后,京城及外省官民均须穿
红戴绿、张灯结彩,以示举国同庆。
3.皇子成婚
清皇子之妃称“福晋”(按:清宗室之妻均称“福晋”。福晋,满语妻子和贵妇之意。福晋等级依其丈夫爵位、身份的高低而定。如有皇子福晋、亲王福晋、郡王福晋等。又因其本身的嫡庶关系,有福晋和侧福晋之分)。
皇子婚礼主要有指婚、纳采(早期称“初定”)、奉迎、合卺、朝见、归宁等程序。指婚之日,宗人府主管大臣与皇子福晋之父至乾清门东阶下,大臣宣旨:“今以某氏某女作配与皇子某为福晋”。福晋之父承旨,行三跪九叩礼谢恩。此后,皇子择吉日、身着彩服去福晋家拜见其父母。
纳采礼品由内务府派员筹备并送至福晋家,有:金约领1副、大小金簪
各3支、金珥6个、金钏4个、金衣钮100粒、银衣钮200粒、制衣用貂皮
104张、制帽用貂皮3张、制被褥用狐皮250张、水獭皮7张等。此外,赐
福晋父金、银、狐皮、貂帽、金带、佩饰、靴袜及马1匹;赐福晋母金珥、
狐皮袍、獭皮和马1匹。福晋家设宴款待送礼官员。
成婚前一日,福晋家将嫁妆送到皇中预先布置。嫁妆规格虽较皇后
入宫要低,但也奢华非常,远非一般百姓可比。又有所谓“开箱礼”。此系
满洲旧俗,即在嫁妆开箱之后,福晋要先向皇帝、皇后进奉衣服各9套,以
示孝敬公婆。此礼曾长期遵行。道光二年(1822年),为示“黜华崇实之意”,
清宣宗旻宁下谕禁止,此礼遂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