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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在丈夫边,却在回忆初恋(2 / 2)

自小他不要女儿与邻居女孩那样着做女红,而是写了一张纸条:“书中自有黄金屋!”贴在她做作业当做写字台的缝纫机上,作为她奋斗的座右铭。她的确没有让父亲失望,每年都是第一名的成绩。由此,她就是父亲的掌上明珠。他不要她做一点点粗活,哪怕是拿把扫帚,他也会心疼地说:我女儿的手是拿书本的,我女儿是女状元啊!虽然她的家庭很普通,可她从小却过着公主般养尊处优的生活。

当她离家住读到华山中,发现校大部分生都是崇明城里人。他们穿着五颜六色的精纺毛衣,而林晓春却只有母亲自己编织的绒线衣。这才意识到城市与小地方的差异。尽管习成绩优秀,可潜意识里总有一些自卑感。她这个年龄是女孩开始爱美打扮的时候了,可她不好意思问父母多要钱。她知道家里的经济条件无法与这些城里人比。于是更加发奋习,很快因为习成绩始终名列前茅的缘故,受到了同的尊敬。她成了班级里的习委员。

有一天,班主任带了一位男生进教室,向大家介绍他是新转来的生叫余威。那是个身材高挑的男孩,白净的皮肤上衬着一副眼镜,俊秀中显露出一份儒雅的气质。班里其他男生,要么冒出一小撮胡子,要么满脸的青春痘,可是余威却在他们的衬托中显得尤其亮眼。

他恰巧被安排在晓春的后座,第一天他就闹出了事情。

那天林晓春穿了一件格子大翻领的衬衫,已经很旧,洗得发白了。垂挂在后边的大领子边缘的花边洗得有些脱落了,露出一个小口子,正好对着余威的眼睛。顽皮好动的他,居然用一支笔悄悄地穴了进去,那笔就挂在领子上摇荡,认真听课的林晓春丝毫未察觉。举手回答问题在站起来的那一刹那,余威急忙去取下笔,一个站起来,一个往下扯,就这样只听见“哗”地一声,领子被余威整个扯了下来。全班生都转过头,明白了事情,轰然笑了起来。大家在笑余威的顽皮,可是林晓春却感到无地自容,她觉得那笑声是在笑话自己的旧衬衫,自己的贫穷。余威受到了批评,他马上向这个叫林晓春的女生道歉。他看到这个女生眼眶里委屈的泪珠在打转,他后悔极了。

作者题外话:请收藏好不?<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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