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来看吧小说>综合其他>小人物女侠> 第四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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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2 / 2)

“林小姐,天色已晚,赏花的事,明儿再继续吧,该用餐了。”阿绿走过来,很端庄的样子。装吧,我撇下嘴,什么时候她们这样客气了,我从没享受过的待遇。虽有不服,对这个疑是大家闺秀的小姐倒真是好奇。才子佳人故事里的女主人公就是这样的小姐吧,据说都很娇弱可爱。赏花,呵,把这个做为一项活动,果然很有阶级。

“呃,好的。”林小姐很努力的恢复正常表情。“这位小妹是……”大概这是她讲话的方式吧,开个头,等别人接话。阿绿没有接下去,她领头在前面走,大概没有听到。我不认为她会故意不搭理人,那是很没礼貌的。实在这位小姐的声音不很大,轻轻软软,中气不足,发音不干脆。因为受林小姐的尖叫荼毒,我心情郁闷,不想说话。所以任她尴尬一下罢。说实话,要我正儿八经的称她林小姐,同她聊天,我会很不习惯。

我跟上阿绿,回头见林小姐呆站着,好心提醒,“吃饭了。”

林小姐进了厅子,脸红了。我顺她目光看去,又是胡米。

跑到师兄旁边坐下,看胡米拿起了筷子,我就开始夹菜吃。我想吃的,不管放在哪里,都会努力去夹,就是越过大半张桌将筷子伸到胡米面前去,也无谓的。据说这是很失礼的行为,以前长河姐姐说过的,我记得,可是,没有关系吧,师兄不说我,胡米董华面色上也不见恼,这就表示是可以被允许的行为了。吃饭嘛,本来就应当是件愉快的事啊,看见想吃的菜不能吃的话,心里会很纠结的。偷眼见林小姐小口小口抿着,这样什么时候才能吃饱啊。胡米也不是个很大方的,就是多了客人,菜也同平时一样四菜一汤。虽然已经不错,比小猪林伙食好,可还是让我觉得不很够。不知何时养成的习惯,菜吃去八成才开始吃碗里的米饭,所以,就算桌上的菜其实不少,我还是常常吃白饭。

吃完饭,胡米早早离开。董华照例要喝茶。丫环阿喜备好了茶具热水,董华自个儿折腾。师兄再坐一会,就要去练功的。我磨蹭着待林小姐同阿绿出去了,才扯扯师兄的衣服。“她是谁?”师兄看看我,原本有些凝固的肃然面孔,表情一下温和起来,“张则的表妹。”我哦了一声,表示明白了。其实不知道张则是谁,不过再问又显得麻烦,况且不认识的人,师兄再如何解释,我也还是不认识。好奇心于是延续不下去了。转头看董华,他已泡好了茶,闻闻,很满意的样子。我撇撇嘴,出去,到后园散步。吃得太多,有点撑到。

慢腾腾走,外面的风很凉。不管什么季节,天黑以后的风,总是很霸道,轻轻的呼啦一下,白日里积下的温暖,就全消了去。

林小姐倚着棵树,身上多了件厚披风。淡淡的花纹,近看也极精细。是水墨画的颜色。我平时见的,多是或鲜艳或雅致的彩色绣图,这样只有黑白的深浅浓淡,叫我觉得新奇。细细的绣线,隐隐的光泽,真好看。不过我知道太多喜欢的东西都归不得自己,心里想着看看便罢,不过还是伸手摸一摸比较省心,以后就再不必想。对于可有可无的东西,若得不到,我很快就忘掉。我吃完饭有冼手,很干净,所以不担心会弄脏她的漂亮披风。就算她也很宝贝这件披风,我摸一下,也不会怎样的吧。会觉得喜欢,大概是为女孩子的本性。喜欢好看的东西。我也很无奈的。

林小姐似乎从恍神中清醒,见我的手伸过去,慌忙躲开。挺机灵啊,我暗叹口气。本来也不是非要摸到不可,见她不悦,也就算了。就是心里小小的有些不甘心。我可以不在意这样小小的不甘。很快就会忘掉的。因为很快忘记,才会比较轻松。

“披风很好看。”我坦白。其实有点难为情,只是面上不表露。竟然看到喜欢的东西就想触摸,还付诸行动,太没有自制力了。或者我的行为算是冒犯了,我知道有些人不喜欢被别人碰触,可以理解,可是我又不是男孩子,她那么戒备的表情,真委屈。

她整整披风,淡着脸,轻轻的哼了一气,转身走了。我怔在原地,这就走了?生气吗,没惹她呀。

不过,她不高兴也很正常啦。胡米和董华对林小姐也不是很热心的样子,陌生人一般,同放任我一样,不管不问的。于我是没有关系的,可是这样对待我之外的客人,我以为不太妥当。不过,我又没有替他们待客的义务,自己还是客呢,管得哪个。并且,我又不是顶喜欢她,为什么要去亲近。

那两个对谁都不管不顾的,我和他们大概有代沟,玩不到一块。有时同我说话,就算表面一脸正经,我却知道,是没事做了无聊了哄哄小孩子。

我同别的小孩子也玩不来,见了年纪相近的孩子,也只是看几眼,不起玩耍的心思。总觉得他们还小,自己已经老了。便生起垂垂老矣的感叹。

于是有些担忧起来。现在就老了,以后怎么办呢。

本来想去看师兄练剑,然后叫他监督我练习。有人逼迫,我就不会总是图轻松只偶尔复习轻功,会进步很多。可是这样的话,以后会很辛苦。我不一定能坚持。叫了他帮忙,我若受不了要反悔,会很没面子。真是固执的懒呀。所以还是算了。

后园里没别人了。平时也只有我来这儿,挺冷清的园子。我折了根树枝,把多余的枝叶摘掉,挥了一下,还算顺手。难得有心情,就练一下剑法吧。本来想将剑随身带着,可是,武艺不如人,就算带了,真遇上事,也没有用,一直没有将它当成必须携带的东西。听说江湖人总是把自己的武器视为第二生命,我对我的剑却没有这样的感觉。因为没有同它一同热血的奋斗过吧。

为什么我对轻功以外的武艺这样缺少热忱呢。没有天分还没有热情,却想在江湖上混。这样,真是叫人为难。<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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