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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狗来福(1 / 2)

 (不是正文。也与之无关。是想找个地方放这篇很短的小文。我是喜欢它的,希望你们也喜欢。)

小狗来福没有家了。听他的名字,大家该知道他是只中国籍小狗。他很小的时候,曾有过一个小主人。可是现在,他都不记得那个小男孩子的脸了,连气味也记不得了。太久了。其实也不算很久,几年吧。可对于那时刚识事不久的来福,见过的人,要他还有很深刻的印象,也太难为他了。姑且不管他后来又住过几处人家的屋子,他之所以觉得自己只是有过一个小主人,是因为那个小男孩子常常对他笑呀笑的缘故。别的人,即便有人给过他精巧的小木屋,也是普遍的冷漠,即使摸着他的头,也总是那么干巴巴没有一点轻软的温柔。

其实对他不够贴心,他也不是很在乎的。他知道很多小狗在外面游荡,稍不注意,也许会被人类放进黑漆漆的铁锅里煮了吃。不知道是为什么,或者可以称之为同类间悲剧的特殊感应?在左邻右舍煮狗肉的时候,他总是知道的。那种时候,他会觉到深深的恐惧和不安。他不知道什么时候自己也是一锅煮熟了的连骨头也不坚硬了的闻起来气味浓烈的肉汤。人类说那很香。十分的害怕,可是不敢有所动弹,他不敢在人面前撒欢儿。他喜欢自由,可是那根坚韧的绳索总是绊着他。他也不敢挣,不敢咬。看过太多同伴忍不住发发脾气所带来的后果,他总是对自己说,我不寂寞,我不害怕,我不难受,我可以一直这样呆在这小小的空间里什么也不做什么也不破坏。那样我就可以老死。老死多好呀。老死可以保存自己的骨头,除了肉啊毛啊会在泥土里消散,也许几万,几十万年以后,还可以有一身完整的骨架。

在很小的时候,他藏过一根骨头,他常常会在梦里想到它。见到埋那根骨头的小树。嫩生生的叶子,软软的枝干,颜色极漂亮平常的浅褐色。那是他见过的最可爱的小东西了。所以他在她旁边挖了个坑,很小心的没有破坏她的藏在泥土里的根。那是她的生命线,已经在慢慢的长长,她会比他更长久的存在于这阳光底下,微风里。她的幸福,和他的骨头,在同一处地方。

每想到那个埋骨头的午后,他就觉到一种不同寻常的温暖悄悄的从哪里弥漫开来,隐秘的透过四肢全身,就像那个午后的阳光一直偷跟着他,不时抚一下他的渐冰凉的心。

我是必定要死的,她和我的骨头,一直在一起。我所珍惜的,与她,一同在世界上,那么相近的地方。她是知道我的吧,我曾那么长久的在她身边,虽然那时她还没有翠绿的密叶修长的枝,那时的我,也是稚嫩可爱着的。有时候热烈的阳光那么毫无保留的倾倒在我的头上,鼻子上,眼睛上。包括我长着不太长的布满黄毛的身上。我叫来福,我对她说过,只不知道她有没有记住。她总是尽情的享受着阳光轻风对她的宠爱,也许她未曾注意过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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