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很久很久以前,我做过一个奇异的梦。
梦中有一个男孩,和Sam长得很像。我们在梦里拥抱和热吻。
爱情像一场似乎永远不会褪去的发烧,将人烧得迷迷糊糊。我想在高温的热度里永远不要醒来,辗转在枕上,呢喃迷糊的爱情呓语。因为这个梦境实在太美好,美好得让我不再留恋醒来后的世界。
那甜蜜而热烈的潮湿的吻。是的,我永远都不会忘记。
做梦的那一年,我刚好十六岁,那一年,我也刚好来到美丽国,“投奔”和爸爸已经离婚一年的妈妈。
爸爸和妈妈在经过了多年的奋斗之后,终于实现了他们的美利坚之梦,可没过多久以后便终结了他们的婚姻。
他们分别再婚了。爸爸找了一个华裔小姑娘,妈妈找了一个美丽国大胡子,两人从此几乎不再联系。
我一下子从一个任性的小姑娘变得懂事起来,努力学英语,努力学做家务,努力学着和人打交道,希望能尽快地适应这里的生活。
几年过去了,小风小雨也过去了,我没有在意别人对我冷嘲热讽,也没有记住曾有过的任何挫败和难过,却唯独记住了十六岁那年的那个梦。
我想念梦里炎热的空气,想念他的额头上落下的汗水,也想念我们互相凝视时那一刻的悸动。
仍记得,做梦的那一年,我十六岁。
我仍记得梦里那个男孩的长相。他长得很像Sam,于是,当我第一次见到Sam的时候,有些“惊为天人”。
那是一个阳光下午,他开车从我身边而过。我不由得呆住。
天啊,他太像我梦中的那个男人了,他的头发,他的眼神,简直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然后,我“突破”了重重困难去认识了这位梦中人,认识了之后,又使出浑身解数去追求他,各种方法,明的,暗的,我都做过了,才终于追到了他。
那段日子,非常非常的甜蜜,让我回想起来至今都觉得心中甜得幸福。
纵然,也许那个使我感到甜蜜的人再也不会回来。
后来,失恋以后,我停了一段时间的课,并在房间里过得日夜不分的日子。
白天不是睡觉就是洗冷水澡,或者疯看肥皂剧,整个人处于混沌状态。晚上则是外出喝酒喝到吐。
无数个夜里,我在酒吧里买醉,喝得烂醉如泥。每次都是好心的酒保打通了李约瑟的手机,让他来接我。
李约瑟是这家酒吧的熟客,和酒保混得比较熟。
感谢李约瑟,在那段疯狂的颓废日子里,一直对我不离不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