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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八十三章 遗言(2 / 2)

这七封信凌志并没有全部拆开,而是只拿了属于自己的那封看了起来。</p>

打开信纸,李健一那难看的相似鬼画符一般的字体呈现在自己的眼前,看着这些字体,凌志喷笑出声,或者是回忆起了当年的笑事。</p>

曾经大家伙都笑话李健一,人长得人模狗样的,就这字写的太糟糕了。现在想起来,也怪不得李健一,毕竟他从小在R本长大,这中文是不懂的,而跟了周浩之后,哪来的时间去练字呢。</p>

不过这签名倒是多少有些可取之处,想必这家伙是跟人家签合同的时候不想太丢脸,故意练的吧。</p>

看着那熟悉的字迹,凌志笑着笑着便是落下了眼泪,他从来都没有想过自己会自己脆弱,外公说过,当刺客绝对不能为了感情的事儿太过上心。否者还是不合格,自己一直都以为自己做的很好了,可是现在,他才能够明白,自己从来都不是一个好刺客,他还是要为了兄弟的死悲伤,哭泣,甚至丧失理智。</p>

小七:写完了给大家的信了,就差你这一封了,我想来想去,都不知道该怎么下笔,还是先跟你说说我的身世吧。</p>

我的父亲,就是现在伊贺派的门主,而我的母亲,是一个Z国人,一个在R本没有丝毫地位的Z国女人。我刚出生后不久,我母亲就因病去世了,而我,当时竟然还不懂得如何去哭。如何悲伤。后来,我懂了,可是,连哭泣的机会都没有了。</p>

或许,这也就是为什么我看到叶落的时候,对她特别关心吧,我们,都是同一类人,当然,我们都遇见了你,你能把她带回Z国来,她真的很幸福啊。</p>

而我,却是回不来了。</p>

因为母亲是Z国人的关系,我在伊贺派就从来没有被人正眼瞧过,就连我的父亲,对我,也都是不管不问。我一个三岁大的孩子,我懂什么,饿了就自己找吃的,病了就自己熬到病好。</p>

后来,他们开始教我学习武术,学习很多莫名其妙的东西。那时候我有饭吃,身体好了,就很少生病了,当时我以为我是幸福的,可是没想到,我八岁那年,被他们送到了Z国,让我在这里起步,然后拼搏向上,做出一份事业来。</p>

和我一同来到Z国的还有十多个跟我一样大的孩子,不过,后来都死掉了吧,反正我是没有他们的消息了。</p>

如果我不是碰到了浩哥,想必,我也已经死了吧。</p>

嗯,说了这么多,我都觉得有些啰嗦了,小七,还记得在波音吧那晚吗?当时我们是第一次见面,对于你的勇气我真是相当的佩服,当然,后来发生的事简直是让我佩服的五体头地,当时你才将近十三岁,我十三岁那会只能跟着浩哥在垃圾堆捡破烂,去偷人家玉米地里的食物。</p>

振兴的发展和壮大,完全都靠你来掌控着,而且你推理出的事情又是何其的准确,我相信,你也已经推理出了我的身份吧,但你不说,我也不可以说。</p>

从小到大,我都是为了伊贺派而生的,直到那年见到了浩哥之后,认识了龙哥,结识了你们,我突然发现,我一点都不想回R本了,再或者说,我本来就是一个完完全全的Z国人,那该多好啊。</p>

但是,命运的发展却是不得不如此。</p>

在伊贺派几乎已经忘却我的时候,因为振兴的发展开始壮大,我的名字又重新出现在了家族的名单之中。后来,他们找到了我,并且要我时刻的向家族回馈信息。</p>

当时我真的不知道怎么办才好,我明明知道你的身份不一般,可是我硬是没有把你的事说出去,那是我第一次背叛我的家族,但我却一点愧疚的心思都没有。</p>

直到健二他们来到BH市,用浩哥他们的性命*我交出你的资料,我才大概说了一点出去,但是,就是这一点,让我整整一个月没有能够安心的睡觉,小七,我真想和你们在一起做一辈子的兄弟啊。</p>

可是这次,恐怕不行了,我知道健二对我已经起了杀心,我很聪明的,当然,你比我聪明的多了,这次事件不管如何,我都会死的,但是,老五的毒还没解,我不想死那么快,真的,就算我要死,我也要拿到解药。</p>

有时候,我真的希望你能够感觉到我的异样,出来帮我解决一下,有时候,我却不想我的弟弟出事,更不希望我的身份暴露,到时候连兄弟都没得做。</p>

很可笑吧,我就是这么矛盾的人,或者,就是太贪心了吧。</p>

小七,我不知道该说什么了,你看到这信的时候,我肯定已经死了,到时候,振兴就拜托你了,我知道你的身份不简单,但是,希望你能有空的时候照顾一下振兴,有你在,兄弟们才会有好日子过。这也是我最后的希望了。</p>

哦,差点忘了,叶落那孩子没事,被送回了断刀流,不过,我相信她更喜欢留在Z国的吧。</p>

最后呢,如果我死的时候是完整的,那就将我火化了吧,把我带回BH市,在银滩海边,将骨灰洒下去就行了,也不知道,那海水能不能把我带回R本去,看看我的母亲。</p>

愚兄:李健一绝笔!</p>

笨蛋健一,混蛋健一,健一哥你个笨蛋。</p>

凌志的泪水不知道何时已经沾湿了信纸,自己明明有能力阻止的事,可还是发生了,虽然已经明白了李健一的苦楚,可是,凌志却还没能够完全的敞开心扉。</p>

看了信后,凌志轻轻的装回了信封内,却不想,里面竟然还有一张信纸夹带着一张银行卡。</p>

这不,凌志便倒出来看个究竟。</p>

小七,这卡的密码是六个六,上面是我在振兴这些年的积蓄,广告公司里我没有拿过一分钱工资,不过健二却在我这里拿过好几次钱了,当然,我在公司里工作了半年多了,那一千多万也就算是我的工资了。咱谁也不欠谁的。卡里的钱你就留着吧,算我的投资,以后公告公司发达了,清明重阳的时候给我烧点纸钱就好啦。</p>

看到这里,凌志总算是明白了李健一当初为什么会做出让自己设定一个三百万的奇怪约定,原来,他已经早就猜到了伊贺健二会问他要钱,所以才会把金额降到了三百万,哎,如果自己当时多留一个心眼就好了。</p>

将信装好,凌志便在四周查看了一下,看看李健一还留下了什么没有,不过办公司里除了几盒香烟之外,还真没什么是工作外的东西了。</p>

看来,健一哥对振兴广告着实下了很大的心血呢。也或许是,知道自己命不久矣,在有剩的时间内,能够为振兴多贡献一分吧。</p>

看过了办公司之后,凌志便打算离开了,可还没走两步,就感觉有人向办公司这边走了过来。</p>

“老板,经理不在,这里有份合约,必须要您或者经理签字才行,你看?”这时,李健一的秘书走了进来。</p>

凌志看着秘书,轻轻摇了摇头,这健一哥也真够努力的,连秘书都换成了一个男的。</p>

PS:书友们,看书的兄弟们,看刺客也看了这么久了,这建议或者意见总该提点吧?又或者是,在评论区说两句吧?这书就这么写着,连个读者交流的机会都没有,和尚真的很悲哀啊!(未完待续)</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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