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碗板面往外流!”
此时曾哲便站在星月岩的大洞上面朝着自己村里的方向凝望,一时诗兴大发,随口作了一句歪诗,不过还真别说,他这两句诗也倒有那么一点点感觉,当然这也只是他的自我感觉。()
小的时候曾哲和朋友们经常喜欢来这里爬山,星山岩虽然不高,但却是附近唯一的高山,最奇秒的便是这座山顶有三个孔洞,其洞前后透亮,豁然通达,远远望去,三洞又似人的手掌、拳头、手指的形状,曾哲记的自己小的时候可以从这个最小的洞里爬过去,但现在上了岁数,第二个拳头样的洞都爬着费劲,不过站在最大的手掌型山洞里,那也是别有一翻滋味。
习惯了都市生活的繁琐,这种田园乡间的感觉更加良好,在城市里每天见的除了车就是楼,根本别无其它,但在这里,举目望去,四周是那蓝蓝的天空、悠悠的白云,站在这个山顶上看公路上极速行驶的汽车也似蜗牛一般显不出速度。
站在山上曾哲找到了自己家的位置,小的时候他们就爱干这事,现在依然感觉奇乐无穷,看着看着,曾哲心里涌起无限的感慨,从自己记事起所有的点滴像走马灯一样在心头滑过,二老的死去,家庭的惨变,很多很多,想了许久,曾哲想明白了一个问题。
自己的童年看似很悲惨,但真的是很惨么?虽然自己失去了很多,但也得到了很多,自己拥有同龄人所没有的成熟,当然这个成熟也只是他自己感觉,这么一一回忆起来,原来自己童年也是充满了很多的快乐,只是被忧伤所掩盖。
小的时候和小伙伴去爬西瓜吃、上学给老师下免子套、给上厕所蹲大号的同学放二踢脚(一种两响炮)、给女同学的课桌里放蛇……想起这些,曾哲的嘴角挂着一丝笑意。
曾哲躺在一块大石头上,仰望着天空,心里也充满了无限的遐想,他好像找到了自己的位置,也找到了自己生活的目的,当初自己一个人背着小包走南闯北时不就是为了闯出一个名堂来么,好让家里人看看,但现在自己也算闯了出来,又为什么不想拿出来与人分享呢?
人就是这么一个奇怪的动物,很多人都在坚持着作某件事情,或者说是为了一个单纯的目的去努力奋斗,但奋斗到最后时往往又忘了自己当初是为什么而坚持。
“或许人本身就是一种奇怪的动物吧!”曾哲心里喃喃自语。
见人且留三分话,莫可全抛一片心。自从出门以后,曾哲一直把这句话当作了自己的办事根本,因为他不知道在外面谁真的可信,谁不可信,这种想法也一直影响着他以前的态度,虽然从某些方面上来说曾哲的作法是对的,对他一个人在外面拼搏有好处,但从另外一个方面来说,他的这个态度也给他带来了不少麻烦,那就是相识满天下,知交有几人?
曾哲不相信亲情,他很相信友情,但他的友情也很片面,用他的话来讲就是只取一瓢,不管朋友是干什么的,只要曾哲感觉这个朋友能交,他就一定会坚持下去。
爱情以前曾哲看的很重,他也一直将它视为是自己生命的全部,所以也费尽心思去维护着他和娇娇的那段爱情,只是没有想到的是那段他细心维护小心灌溉的爱情之花在还没有结果时便宣告枯萎,这让他对爱情这个东西起了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