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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朱仙镇上(1 / 2)

 要说朱仙镇相比周围的农村,倒也确实热闹。四条两丈宽的主干大街交集在镇中心,形成一个颇为规则的井子形结构,其他小巷子围着四条干道向集镇的四面八方展开。各类商铺摊贩临街展开,或者坐在柜台后面一脸微笑的等候顾客上门,或者扯开嗓子敲着梆子大声叫卖吸引顾客。或有镇上出来闲逛的居民,或有附近过来赶集的村民,全都在镇上的大街上川流不息,或者寻些热闹,或者采买物品,即使放在今天也让人感觉好不热闹。

但是这些东西基本与我无关,因为此刻我那个不争气的肚子已经开始发泄它的不满咕咕叫了。哎,真是的,早上不是吃了一碗辣酱大排面吗?你就不能发扬一下红军长征的精神,再给我顶个两三天。好吧,我承认,我道歉,我悔过,我立马想办法找些食物安慰安慰你。

这个时候,我看到了镇子西面的一个码头上上百名搬运工人,或者按照这个时代的叫法称作苦力。相对来说在古代到码头上搬运货物当苦力,算是一个不怎么需要门槛的力气活,尤其适合某些体能较好或者不较好的穿越者,比如李富贵。

但是看到码头上的苦力搬运超过两百斤重的东西尚且在栈桥上健步如飞,尤其是站在拐角处的监工竟然还拿着一条皮鞭,并且不断喝骂的时候。我还是轻轻抚摸了一下有些跳动过速的小心脏,“把这项宝贵的工作机会让给更为需要的人吧。”我犹如在教堂礼拜一般的自我安慰道,不过周围怎么没有人向我表示感谢?

我一个人走在大街上,享受着无数周围百姓侧目的眼神,然后获得各种奇奇怪怪的跟帖评论。拜托,我的这一身行头是21世纪的中国最为普遍的穿着,走在春天的大街上一抓一大把,你们就不能有一点后现代的思维。当然我承认这对你们而言有点强人所难了。如果炙热的目光能够化成一贯贯的铜钱那该有多好。

眼看都已经快走出朱仙镇了,我都没有想出一个办法能够解决现在的生计问题。在现代中国社会找工作困难,在古代中国社会找工作同样困难,尤其对一个穿越者是如此。

等等,那不是一个画摊吗?没想到在这个连县城都不是的地方,还有人会附庸风雅售卖中国古代的水墨画。忽然间摸摸口袋,终于想出了一个办法。

卖画的摊主三十多岁,是朱仙镇本地人,叫做李寻山。原来父母都是生意人,还和海外的客商有些交往,家境殷实富足,又早早考取了秀才的功名。自然是春风得意马蹄疾,少不得人不风流枉少年,渐渐成了秦楼楚馆的常年客。所以烟花柳巷当中更得了一个诨名,唤作李寻欢。不想三十岁之后父母到外地谈生意,被一伙强盗打劫,不光损失了大笔家财,还双双的丢了性命。李寻山守着家业却不会做生意,只得低价变卖成现钱,供其继续风流快活,不到三年就坐吃山空,挥霍的一干二净。李寻山是一个典型的登徒浪子,虽然肚子里有些墨水,可是除了卖弄一些文采作为追风引蝶的手段之外,也没有什么能够实打实挣钱的本事。因此败光家业之后,就支了这么一个书画摊子,贩卖一些自己拙劣的画作和从外地淘换过来的名家伪作,专门在镇上逮住一些不通文墨却有几分附庸风雅爱好的外地小商人,半蒙半骗挣些铜子养活自己这身臭皮囊。

要说今天也晦气,支着这个干净的书画摊子在大太阳底下晒了大半天了,不光一笔生意都没有做成,就连几个在书画摊前肯停步看看的客人都没有,李寻山摇着那面已经有些破了的折扇,看着来来往往所有的人都不顺眼。

就在这个时候,李寻山看到对面有一个青年向自己走过来,身上的衣服奇奇怪怪,从来都没有见过,甚至都不怎么像自己曾经见过的爪哇客商。不过衣服看起来到挺合身的,而且好像还比中原那种宽袍大袖的衣服更方便。青年的脸色倒是颇为白净,一看就知道不是那种干体力活的。头发非常短,这点倒和爪哇那边的土人很是相像,莫不是开封那边过来的藩国贵人。要是骗到这个家伙买上几幅不值钱的假画,那么刚才晒了大半天太阳也算有所值得了。

不过我的开口倒让李寻山失望了,至少说明我应该不是什么土人。

“这位老板,你这里收不收画啊?”本来想学军训时候那个郑州籍教官的一口河南话,但是话到嘴边还是一口标准的上海腔普通话,没办法二十年的**惯改不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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