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锦被鸳鸯帐暖,一室朝阳,一室暧昧。
一双素手推开窗子,任凭那深秋的晨雾飘散进房内,给这一室的燥热带来一片沁凉。
帐内温软的呼吸声,让寻风心头一阵甜蜜舒畅,他们两个战斗了三次,她还好,霜却是累的一直睡到现在都没有醒来的迹象,其实三次对一个没有一点内功底子的人来说,已经是相当不易的了,寻风这会儿倒是怪罪起自己来,怎么就没有把握好尺度呢。
想着想着,寻风又觉得好笑,话说,昨晚的三次,都是她在掌握主控权啊,霜那家伙,一直嚷嚷着‘要要’的,却也是一直害羞到最后,忽然,脑中闪过一抹霸道的身影,一头的雪白发丝,正是强吻了她的龙啸云。
寻风玉指快若闪电的捣住小嘴儿,脸色绯红燥热,她知道这样不对,明明刚刚娶了霜而已,怎么又想到别的男人了,难道是自己欲求不满?天呐,不是不是,一定不是。
寻风安慰自己的同时,却又忍不住把心思放到了身材修长高大的雷霸天身上,那家伙外表看着又高又瘦,但她是知道的,他的身上很有料,又忽然间想到他根本不是什么**恋,却又跟自己同床共枕那么多次,寻风轻呼着双手抚上燥热的脸颊。
之后,她竟还想到了天戈天爵,那长着相同俊美的外表,却有着不一样风情的两个男人……寻风双手拍拍脸颊,把头发摇的散乱下来。不行,她现在应该去练功了,没错,回来山上这几天,她都一直没有时间,现在婚事也办完了,是时候要教小乖了。
小心的帮床上的人儿掖好被子,寻风蹑手蹑脚的出了房间,轻轻关好房门,之后便一路青烟般,飘进了主楼大厅。
而主楼大厅里,竟然或坐或倚或站了五个男人,天戈天爵、龙啸云、雷霸天、筱益。
寻风收住脚步,不解的看向众人,天戈和筱益双眸红肿的像核桃般,天爵和龙啸云则的血丝迸现,雷霸天也好不到哪里去,一圈相当明显的黑眼圈,和那乱的如鸡窝的发丝。
寻风嘴角扯了又扯,白了他们一眼便要上楼去,却又因五道整齐划一的哀叹声收住了脚步。
寻风转头面对他们,语气也是呛的很,“干什么要死不活的?看来,我这里不适合活人住,不如你们就趁早走了吧。”
雷霸天玉指拨了拨乱哄哄的发丝,双眸看向别处,眼光却是紧紧的粘着寻风,“女人,是不是有了暖床的对象了,就要扔了我这破被?”
“你……你胡说什么?”寻风大吼,差点咬到自己的舌头。
“风……”龙啸云把飘散在眼前的白发拨到而后,双眸定定的看着寻风道,“霜他身子很弱的,别累到他,若是不能满足,我可以代为效劳,不收钱的。”
寻风惊吓的差点跌坐在地上,这家伙怎么每次说话都这么露骨。
筱益眨了眨红肿的双眼,声音异常的委屈,“娘子,不要找他,他很粗鲁的,还是找筱益好了,人家绝对是最温柔的。”
“娘子……”天戈起身向着寻风这边磨蹭过来,边走边道,“娘子,人家有体力,又不粗鲁,人家才是最合适的。”
寻风满头黑线,眸子转向一直默默无言的天爵,不看还好,这一看……天爵一双大眼犹如受了伤的小鹿般,可怜兮兮的看着寻风,唇瓣因为紧张咬的泛白。
寻风猛翻白眼,这家伙,虽不说话,但他最会的就是咬唇瓣装可怜。
寻风无语问苍天,话说,她不记得她有招惹他们啊,怎么就都来招惹她呢?似乎不怨她,也不怨他们,就怨这莫名其妙的世界,女人太少,所以只能很多个男人追着一个女人跑,这根本就不是她有魅力好不好?她竟然还有那么一瞬间的欣喜?有没有搞错?他们现在这般喜欢她,只是因为她是个女人,如此而已。
想到这里,寻风快速转身,留给他们一抹冰冷的背影,和一双怒气中夹杂着失落的眸子……
那之后的几天,寻风便和秦明霜小乖搬回了前面,住在寻风以前的院子里,而那几个男人,在寻风冰冷不带一丝情感的眸子下,留在了后山,甚至吃喝,洗衣服收拾房间都要他们自己来。
这样的日子,他们过了足有半个月,最后,终于忍受不住寂寞,纷纷前来发泄不满的牢骚,他们当然不敢找寻风发牢骚,对象只能选为秦明霜。
“秦明霜,我们还是兄弟吗?”龙啸云首先发难。
“云,你怎么这么说?我们当然是兄弟啊。”秦明霜不解的眨眨眼,当巡视一圈之后,见到的竟是五双红肿的像核桃般的眼睛,顿时,心里有了谱,他们,怕是为娘子而来。
“是兄弟?”龙啸云得到满意的答案,声音却依旧不住的拔高,“是兄弟为什么你一个人在这里享受,留下我们在那里吃苦,每天饭都没得吃,知不知道我们已经吃了半个月的野鸡了,一丁点的米饭都没有!”
还不等秦明霜答话,一道戏谑的声音便在他们身后响起,“哎呦喂!每天都是野鸡啊?可真了不起。我家霜啊,平均三天吃到一次肉就不错了。还兄弟呢,天天吃野鸡,也不想着给我家霜送点来。”
男人们骨骼犹如生了锈般,慢悠悠的回转过身,见到的,就是双手环胸,一脸戏谑不怀好意的寻风,瞬时间,男人们都没了声音,仿佛老鼠见了猫似的。是啊,他们已经被这狠心的女人吃的死死的了。
寻风踱步到龙啸云和雷霸天跟前,“啧啧!天呐,这还是响当当的大家吗?怎么?多久没睡了?是不是每天只顾着吃了?”看着面前五张明显消瘦的脸,寻风说着违心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