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砺锋(一上)
从拔汉那出来,商队沿着药刹河北岸继续西行,越走,风景越苍凉。(顶点小说手打小说)
这一带本来是西域难得的膏腴之地,药杀水曲曲弯弯,在两片大漠中间冲出一片绿野,造就了碎叶、休循、大宛、康居等无数繁华所在。然而由于连年战乱和大食人蝗虫般的掠夺,几乎所有文明都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衰落了下去。城池日益衰落,乡村凋敝不堪,驿道变成小径,农田沦为牧场。倒是狼和豺狗种群,日益兴盛了起来。成群结队地在荒草中,见到落单的生物,便试图围拢过去,将其变成口中血食。
这样的旅途中,自然是危机四伏。商贩们很自觉地收拢牲口,尽量将队伍长度缩至最短。已经悠闲了好几天的刀客们,也把手掌紧紧搭在了兵器上,时刻准备应付突然出现的危机。只有他们所依赖的主心骨,来自长安李记的商队有些例外。兀自优哉游哉地走走停停,不断地修正手中的舆图,不断地用石块和动物的骸骨堆成一座座矮塔,为以后经过的旅人提供认路的标记。
商贩们对此很是困惑,却没有胆子发出疑问。三天前,当大伙都挤在为商贩提供的客栈大通铺上闻彼此的臭脚丫子味道时,人家“李记”的掌柜和几个主要伙计们可是做了拔汉那城主的座上宾。就凭这一点儿,就证明了“李记”的确像大伙先前猜测的那样,已经可以手眼通天!
众人如此合作,飞龙禁卫们脸上的神色却丝毫不见轻松。这条路太寂静了,寂静得有些令人寒毛直竖。自打离开拔汗那那一刻起,整整三天半时间,大伙在路上都没看到一个陌生面孔。非但前往极西之地贩卖中原货物的行商凭空蒸发,骑着骆驼去中原做生意的波斯商人也销声匿迹,甚至连前些日子像苍蝇般怎么打都打不干净的马贼探子,也统统失去了踪影。二百余里路下来,除了不时出现的狼群和野兔之外,大伙的视线里,竟然没出现任何活物!
情况不对。即便从来没有过做行商的经验,王洵也知道自己可能遇到了大麻烦。使团的真实身份十有**是暴露了,要不然,已经“饿”了大半年的马贼,不可能突然都集体放了长假。而眼下除了拔汉那国的可汗及少数上层贵胄之外,可能走漏消息的,只剩下那几个提前离开的商贩。
“我早就跟你说过,行大事者不能拘于小节,你就是不听!”宇文至认定了使大伙暴露身份的罪魁祸首是商贩们,跟在王洵身边低声数落。“这回好了,所有人都知道大唐的使者来了。来联络西域诸侯一起对付大食人了!那些天方教的教徒岂不是个个都得急红了眼睛?!”
“那样做,我跟杨国忠又有什么区别?”实在受不了宇文至的抱怨,王洵看了他一眼,皱着眉头反问。
他不肯杀人灭口,并不是因为有什么妇人之仁。而是自己经历过了被别人当草芥践踏的滋味,所以不愿再视普通人为草芥。这种思考显然在宇文至心里得不到任何理解,后者看了看他,愤然抖动马缰绳,“区别就是,杨国忠现在已经做了宰相,而你我却不知道能不能活着回去!”
说罢,不待王洵反驳,快速纵马离开。
凭心而论,宇文至不愿意跟王洵争吵。虽然两个人现在越来越不投机。在宇文至心里,王洵之所以被卷入那么多麻烦当中,全是因为自己当初不小心上了杨家的贼船。但有时候偏偏他又很难忍住心中的火气,为了王洵的软弱,也为了自己心中的绝望。
两个人都憋了一肚子委屈,两个人都想着报仇雪恨。这是他和王洵现在最大的共同点。但王洵却是吃多少亏不会学乖,居然还坚持着他心中那种迂腐的做人信条。甚至比当年在长安城中时,还要执拗。而他,却已经不再相信这世界上有人任何公平可言。人类就像这草原上的兽群,弱肉强食是最基本的规则。兔子生来就注定了当狼和豺狗口中餐的命运,而狼和豺狗头上,还有豹子和狮子。想要不被吃,就得狠下心来,让自己变强,变成狼,变成豹子,变成狮王。把所有敌人都撕成碎片,哪怕它们是自己的同类。而明明是头狮子,却长了颗黄羊的心脏,往往不会被任何种群接受,死都找不到葬身之所。
宇文至不嫉妒王洵升官总是比自己快,也不嫉妒王洵在年青一系将领中的人缘比自己好。但他无法容忍王洵有着这么多优势却不擅长利用,平白因为愚蠢的善良,一次次主动往陷阱里边跳,甚至一次次陷入危险。
他宇文至是个恩怨分明的人。自从他陷入囚牢,而王洵不惜冒着抄家灭门风险,也要想办法营救他那一刻起,他宇文至就在心里暗暗发誓,这辈子一定要报答王洵。哪怕为此丢了自己的小命。但他不能容忍王洵固执己见,眼睁睁地浪费自己的回报。
背后有马蹄声追了过来,宇文至不用回头,便知道来的肯定是王洵。就像当年在长安城时那样,好朋友在迁就自己。总觉得他比自己大了一些,就喜欢充大哥。实际上,却不知道他这个当哥哥的,心智远没自己这个弟弟的成熟。
“你别生气,我并不是想跟你争辩!”果然,王洵的态度明显软了下来,声音里带足了迁就的口吻,“我觉得,那些商贩不太可能猜到咱们的真实身份。即便有所怀疑,未必会跟别人说起。再者说了,那帮家伙向来是无利不起早,向大食人告密,他们能得到什么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