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场谈判我原本的打算是步步紧逼刺刀见红,但最终被九浅成功的将‘谈判’转变成了‘谈天’。至于谈判结果嘛,反正九浅没亏,至于我亏了没有,我自己也搞不清楚……
说到最后,九浅似乎将老底都揭了,也就是说我原本的目的已经达到了。但我却发现,这似乎根本没有什么实际意义。
九浅的真正目标根本不是什么值钱的宝物,人家没有我这么小家子气。说穿了,他的目标就是‘完成任务’。至于任务过程中顺带收获的号角什么的只是外快……
据他自己估测,完成这个任务之后,他们父子俩的爵位至少能再升一档。因为任务是一起接的,而目标只有一个,因此只要九浅完成了,祝童也就完成了。也就是——
两个子爵!甚至有可能是伯爵。
九浅证实了那个神恩德鲁依曾经告诉过我的猜测,爵位确实与土地有关。
每个爵位可以购买的土地大小是基本确定的。此前荣膺男爵之时,他们父子俩就发现可以购买土地,但一番计算,又询问了几个担任各大公会高层的老朋友后,发现两个男爵的土地权限加起来依然不够一块公会驻地所要求的最小面积……但所差并不多。
论坛上曾经出现过一个贫瘠大陆的“阿西莫多瓦子爵”,但兽人那边并未传出哪个公会获得驻地的消息——这种事情如果发生的话是不可能瞒得住的。因此,要么这个“子爵”只是该玩家自诩自封的,要么就表示一个子爵的土地权限还是不够满足公会驻地的最小需求……
根据当初那份“暴君意志”的视频来看,自然是后一种可能性比较大。
两个男爵就差不了太多了,一个子爵还是不够……但两个子爵的话,显然绰绰有余了。
无论从现实中欧洲中世纪的历史,还是各个版本的架空故事中,甚至连吸血鬼的传说也算上——“伯爵”这个称呼,都具有不容忽视的份量,即便不是国家的高层,也是一方诸侯的身架。因此,一个伯爵的土地权限也必然是够的,要不然玩家就该集体抗议了。
说到这个份上,九浅的最终目标已经浮出水面了,那就是——驻地!如果运气好父子俩都能升到伯爵的话,那将是两块驻地!
果然是大手笔……我不得不感叹。这就叫“开张吃三年”了吧?人家一笔生意就抵得上我不知多久的零零碎碎细敲慢打……这就是差距啊,我真他妈是个井底之蛙。
如果九浅的目标达成的话,这块驻地将是沉沦中的第二块,精灵大陆的第一块……而且,这块驻地将是被精灵联盟合法颁授的贵族封地,而不像那个“逍遥村”一样建在无主的四战之地上。虽然贵族封地与荒地的具体区别无从得知,但至少不会更差才对。
不过这样一来,又有了新的问题。封地是与爵位直接相关的,难道可以将封地割让?
九浅很轻松地回答,“直接卖号。下家都已经找好了。”
游戏帐号是可以转让的。但这需要交易双方在现实中办理合法过户手续,还需要有官方公证人在场,其后才能通过游戏公司的技术鉴定,验明正身后解除原有身份绑定,并将帐号与买主重新绑定,然后提供一次更改姓名的机会……不但流程繁琐而且还要支付一笔不算少的手续费。一般来说,如果不是价值极高的帐号,几乎没人愿意走这套程序。
但九浅的帐号显然正是“价值极高”的——前提是他完成了这个任务。
预订父子俩帐号的下家是一个叫作“hizbalh”的精灵公会。
后来我才知道这个单词居然是很久以前一个著名恐怖组织的名称,翻译过来也就是“真主党”。这个公会压根就是某个游手好闲财大气粗的西亚富翁用钱砸出来的,纯属玩乐。至于这样的命名嘛……对于这些富豪的恶趣味,政府虽然无奈也没权干涉,只要人家在现实中没有真的搞恐怖活动,就只能耸耸肩了事……
也就是说,九浅父子获得封地之后先加入这个公会,然后帐号转手,转手后得到帐号的公会高层是将“九浅”这个角色提为新的会长还是其他怎么操作就看他乐意了……
同时九浅还透露了一个八卦,也就是irabils公会购得逍遥村的确切价格:47w。
当然不是游戏金币,是现实币。
九浅没说这个数字是从何得知的,他总有他的渠道。
他的意思是当初李逍遥卖得太仓促,以那块驻地的象征意义衡量,这个价格显然低了点。那么他们父子俩的帐号能卖多少?商业机密无可奉告。
我真心实意地对九浅表示一番佩服之后,九浅挥挥手笑道,“小场面小场面……”
我以为他这时假惺惺的谦虚,表情上自然而然就露出了几分嘲弄。
九浅看到了也不以为意,突兀地问,“雷兄,你觉得这游戏里最赚钱的是哪一方?”
废话,我立刻回答,“当然是游戏公司咯。”
“那游戏公司怎么赚的?”九浅接着问。
“广告啊。”这不是很显然的嘛。但我知道九浅这么问必有用意,于是老老实实按照我知道的回答。
现在的网络游戏显然不可能像网游刚刚兴起那时,靠点卡为盈利手段,当然也不是靠刺激玩家虚荣心然后兜售额外收费道具那种低三下四的手法,那么靠的是什么?广告!
网络早已全面取代了电视的作用,或者说是融为一体了吧。早期网游因为硬件条件和技术的限制,一个区万把人已经顶天了。因此想卖广告也卖不出去。但现在的网游,动不动几百万几千万的玩家,像《沉沦》这样新老技术交替时期的成果,上亿甚至上十亿都有可能。
这是什么概念?想想过去一个省级电视台的收视人数,比较一下就能得出结论了。
电视台播放各种精彩节目各种连续剧来吸引收视率,然后卖广告位。
现在的网游同样如此。一个在线人数峰值上千万的网游,其开场几个广告位的价值就已经是天文数字。像《沉沦》这样的,大概卖掉三分之一的开场广告位半年使用权就可以收回投资了。当然只能收回游戏本身的制作成本、运营成本和宣传成本之类的,至于那些额外和隐性成本则不太容易算得清了——比如购买欧姆技术的专利花掉的钱,还有对bl的收购战花掉的……
这种开场广告分可跳过与不可跳过两种,显然后者的价格会高得多。但开场广告的总时间长度肯定有个极限,让玩家等得不耐烦的话会直接关掉客户端玩别的游戏去,就像电视连续剧中插播的广告太多时观众会拿起遥控器转台一样……因此对游戏公司来讲,这是一个博弈,需要权衡了再权衡。这也是为什么政府那个“强制性公益广告”的政策会令各大游戏公司咬牙切齿,那可都是白花花的银子。
九浅笑着拍了拍我的肩膀,我本来有点戒备的怕他玩花样,终究还是没躲,即使他拿出一把弩来射中我的咽喉也不可能秒得掉我。
“你知道我为什么说那个‘逍遥村’卖得太亏了吗?不错,以往那些游戏里,一块驻地根本卖不了几个钱,即使是游戏里的第一块,七八万也就顶天了。“逍遥村”仓促出手还卖了47万,即便《沉沦》比较火,这个数字也够高了,是吧?”
我想的都被他替我说了,于是我只能点头。
“那你就错了,《沉沦》不应该跟那些游戏比,如果要比的话,可比对象只有一个,就是十几年前的《宿命》。至少在新的竞争对手出现之前是如此……你知道沉沦现在的在线人数比半个月前涨了多少?其他游戏的在线人数又下滑了多少?”
我摇头。
“唉……嫩啊,年轻人,”九浅老气横秋的说,“作为一个职业玩家,这些都是基本的素质,显然你还不合格啊……千万别只盯着眼前的东西,炼金术?号角?或者那把剑?……这些都是小节而已。眼光要开阔,要长远,别像母鸡一样只盯着眼前一把米糠……
前面那个问题我替你回答。因为羊群效应,从公测开始,《沉沦》的在线人数以40%每周的速度上涨。而这个上涨速度以每周05%的负加速度下滑。也就是说,如果没有外力影响的话,大概在80周也就是一年半以后,沉沦的在线人数会达到峰值,基本上是个正弦曲线。
而其他网游当中,受到影响最大的是arpg(动作角色扮演类),arpg中又以魔幻类受到的冲击最为严重,预计4个月内将被清空。slg(即时战略类)也受到轻微影响,别的什么益智休闲类(如泡泡堂)、体育类(如fifaonle)、格斗射击类(如cs)基本上都没有受影响……这说明什么?”
我听得有点呆,只有听到他让我“眼光开阔”时起了一丝警觉,后来完全被镇住了,呆滞的摇头。
“arpg的市场是最大的,占了整个网游市场的80%,而按照《沉沦》的势头来看,达到巅峰时将占据arpg市场的70%以上,那时的在线人数将会是多少你可以自己算。这已经可以说是一个相对的垄断,垄断代表什么?代表市场机制失灵……这些结论既然我能算得出来,那些大公司大商家肯定也能算得出来……”
这时我终于听出点头绪来了。跟大多数人一样,我只知道《沉沦》很火,但从未关注过这些具体数据,因此也从未认识到这个“火”字的真实含义。
以往的那些游戏,广告商买广告位的时候最多三个月三个月的买,生怕游戏突然冷掉在线人数下滑,买广告位的钱白花了,因此各大游戏公司都有专门的部门负责推销广告位。
但《沉沦》的广告位肯定是待价而沽的抢手货,至少在一两年之内根本不愁卖不掉。但无论怎样,盛雪公司总不敢逼得玩家们在游戏登陆时看上半个小时的广告,因此那些没抢到开场广告位的公司只能退而求其次,走别的路子。以往的话,走别的路子就表示换个游戏打广告,但现在是垄断……因此……
这时我也意识到沉沦官网上宣布的一周后结束公测正式运营代表什么,原本我只是做好了多看几个无聊的开场广告的准备,反正公测期间都有3个公益广告,再多几个也无所谓……但现在看来,恐怕到时候不仅仅是多“几”个的问题。
精灵大陆中心的那棵生命之树,包括各大陆乃至各国的大城市,到时候想必也会被广告占领。还有系统所有的运输工具乃至旅馆、神殿什么的也无法幸免……
更重要的是,各大公会有福了。比如那个买了逍遥村的“第一公会”irabils……
当然,将来跟irabils公会签广告合同的商家还需要向盛雪缴纳一笔额外费用,因为即使不算公会重命名之类的操作费用,这一切也都是借用了《沉沦》这个宣传平台才得以实现。
所有职业玩家都巴不得世界上只有一个网游才好,将所有潜在客户集中在一起,虽然同行的竞争对手也集中了,但终究是利远大于弊。
可惜游戏市场竞争激烈,除了历史上那个《宿命》,再没有谁家能一统天下。而这次,虽然《沉沦》无法完全重现《宿命》的辉煌,但说是“半壁江山”肯定不会显得夸张。
《宿命》时,官方广告位自然是抢手的,但当时很多商家对于大型玩家公会的代言广告能力尚存怀疑,直到《宿命》越过辉煌的顶峰开始走向其终点时才有人尝试着走这条路。因此当时那头几个吃螃蟹的商家,以现在看来极低的价格便拿下了几个著名公会的广告合同……
事实证明,效果好得令人惊讶。之所以有那么好的效果其实大多还是应归功于《宿命》这个游戏本身的号召力。
《宿命》倒台后,游戏业又进入了各大公司混战的战国时代,但一条新的广告渠道已经被商家们认识到。虽然效果不如《宿命》时那么显著,但仍有不少商家乐此不疲。
网游的广告价格与在线人数成正比,一个游戏,只要在线人数达到百万就开始具有广告价值,相对于官方广告位的报价,购买某个玩家公会的冠名权所花的那点钱简直可以忽略不计……惠而不费,何乐不为?
当然大多数职业玩家公会不会单单指望着广告费吃饭,正常收入还是来自于游戏内,也就是靠交易平台而来,广告费有时候要靠运气,有则更好没有就算。
组建公会的目的是为了规模效应,因为游戏中大额收入是要团队合作才能获得的。
比如寒影城堡里的大boss安斯拉沙古斯,就得龙魂那样规模的公会才有实力打;还有北风号角这样的极品宝物,对于单个的职业玩家来说永远是可望不可及的,甚至黄金打宝团那种小型团队也只能碰运气。
而北风号角这样的东西,卖一个至少抵得上“打造”敲两三个月的榔头,按照职业玩家平均收入来说,就是2年的收入。可这样的boss,没个三位数以上的团队根本近不了身……
但也有完全冲着广告费去的公会,比如现在的华人第一公会“神话”。
神话公会的会员福利好是行内公认的,这个福利指的是游戏内的福利而不是现金。神话的主力不是由闲散职业玩家团结而成,而是靠高福利吸引大量的普通玩家。因此它才能成为人数最多的华人公会。神话高层那一小撮高层的收入则完全来自于广告费,游戏内的所有收获都变成了会员的福利,高福利维持高人气,高人气又决定了它永远不愁接不到广告合同。这是个良性循环……
蛇有蛇道鼠有鼠洞,大公会的盈利模式与我无关,我还是关心眼前的好。
九浅的提醒固然令我受益非浅,但似乎与他自己的打算有些矛盾。
“既然知道《沉沦》会这么火,你还卖掉帐号?不玩《沉沦》了?”
“玩,当然继续玩,现在又没有什么别的好游戏。”
“那……”
“不过不是像现在这样玩,就像普通玩家那样,重新建个号,偶尔玩一下图个开心就好……”九浅了然的看着我,笑道,“我忙活了大半辈子,现在儿子都这么大了,也该享享福了。”
“金盆洗手?”我嘴一松就将这个说烂了的词漏了出来。
“嗨……什么洗手不洗手的。年纪大了嘛,人也有点懒了。”
我一脸的不信,虽然九浅这下惊世之作确实能大捞一把,但对《沉沦》来说,后面还有那么大的发展空间,他就一点也不馋?钞票永远是不嫌多的。
“我在《沉沦》里如果搞出太大的动静有可能影响到我小姨子的前途,为这事我老婆朝我唠叨好多次了,还抱怨我带着小童玩游戏影响学习什么的……”
九浅说着很不耐烦的一挥手,“学习?书本上的知识有毛的用!当年老子学了那么多到头来还不是说裁就被裁了?这个世界是人的世界,最大的学问就是人的学问,把握人心就能把握一切,其他都是皮毛……”
这话虽然偏颇了点,但是我爱听。于是我赞同地点点头。
“幸好我儿子从小就像我,呵呵……就是被他妈惯得有些娇气。其实我是个很开明的父亲……唉,女人嘛,都是妇人之见,跟她们讲道理那是讲不清的。等你将来讨了老婆就知道了。”九浅一脸幸福的无奈。
老婆?老子说不定哪天脑子一热就跟着张老头出家当道士去了……
九浅接着说,“我也是迫于压力呀。卖掉帐号赚一笔收手,省得因为小姨子的前途整天被唠叨。小童帐号卖掉,她也就安心了。不过那小子肯定自己还会偷着玩,那我可就管不着了……哈哈……”
当然这一切还只是九浅的构想。他说这些的目的大概是为了安我的心——
也就是说,让我不必担心因为今天的趁火打劫而遭到他事后的报复。只要他成了就会卖号,不与我计较了。但如果我现在将他杀了,那他想卖号也卖不成了,自然要跟我骑驴看唱本……
同时他也很直接的告诉我,他也不知道这里除了他的任务目标之外还有没有什么别的东西,他从任务中得到的信息其实没有我想象得那么多,大多是他通过各种蛛丝马迹再加上内测时了解到的背景推测出来的。
甚至连北风号角与那把剑的具体属性他也不知道,只能猜到大体价值——而他就是据此说服了我爱榴莲,口才真是不一般,他儿子想必也遗传了不少……
他先前之所以说“你我所求并不冲突”只是为了稳住我而已,其实他也不知道冲突不冲突,但八成是“冲突”的……
即便如此,他的坦白还是说服了我。
或许从他拉出技能表那一刻开始,我就已经被他的蜘蛛网兜住了,在不经意的聊天中博得我的认同,甚至引起共鸣,同时还以前辈的身份给我这么多指点。
我不知道在他心目中是如何定义我这个人的性格,总之他的言语总是丝丝相扣,每一句都很对我的脾胃。如果他讲的那些故事都是现编现卖的,那些感慨都是针对我的性格临时吹出来的——虽说我也会“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但如果九浅的演技真的高明到那种程度,我也认载了。
我只好承认,我被他的演技深深滴打动了……
换个角度看,即便九浅说的这些故事都是真实的,他没有对我撒谎,那他仍然达到了保命的目的。这场谈判他还是赢了。
从谈判一开始,他就已经赢了。我就像我爱榴莲与挪云一样,从一开始就落入彀中,一切后来的结果都是顺着九浅的思路走,无解之局。
除非我一见到他就立刻冲锋,秒杀,然后一拍两散。
因此,虽然依旧心存不安,但又找不出九浅这些话中的破绽,我索性全盘接受了——
九浅接到的任务中只是让他来此处取一个瓶子。任务npc,也就是那个精灵长老,所提供的主要信息集中在进入此处的可选途径,也就是那两道传送门的存在,以及亚特罗罗山顶那个箱子中的入口。而对于进了箱子之后的情形没有任何描述,包括这个空间的名字:“塞壬之笼”都没有提到——或者不是没有提到,而是那npc自己也不知道,同时,瓶子里放的是什么也没说。
那两道传送门本来是2选一的,但九浅得知两条路上各有一个阶段性奖励之后,便起了别的心思……
按常理推测,这个剧情任务的等级要求至少是60级。这不是从那三个野蛮人的实力看出来的——实际上我怀疑即使一堆60级的玩家来也不一定k得掉这三个变态——而是从我下落过程中收到的那个系统提示推测的。
九浅依靠他那强悍的推理能力,从那没头没尾的任务介绍中得出了这个事件的大体轮廓。当然,还要加上他内测时得到的那些信息。
盛雪公司那一招历史推延确实很毒,也令九浅在内测中做了大量的无用功。但他当时还是通过零碎信息的搜集罗列,顺便总结出了游戏的部分背景设定。
而他在跟随那个npc商人瑞奇尔学习蛮语的过程中,又搜集到一些关于野蛮人的信息。
于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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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暂时达成了共识,口头协议如下——
第一条,我不杀他,他事后不报复我;
第二条,找到瓶子以前同舟共济;
第三条,找到瓶子以后瓶子归他,其他无论有什么都归我,即使只剩空气我也不可以争抢瓶子;
第四条,找到瓶子后,如果他在得到瓶子之前意外死亡或因为其他原因无法得到瓶子,我应当协助将瓶子带出去然后卖给他——价钱到时候再谈,现在谈了也不算数;
第五条,找到瓶子后,如果他在得到瓶子之前意外死亡或因为其他原因无法得到瓶子,而我也无法取得瓶子,则应协助他将瓶子摧毁;
第六条,事后,我可以获得‘半个’北风号角作为以上5条的报酬;
(所谓‘半个’,并不是说他们把号角卖了钱之后分我一半,而是让我与祝童进行一次pk,谁胜谁得号角。这个建议是九浅主动提出的,我一听就纳闷了,他明知我的乱披风和冲盾的实力,还敢提出这样的建议……对他儿子也太有信心了点。)
第七条,如果我们俩最终都没能得到瓶子,也没能摧毁瓶子,以上6条全部作废。
很明显,得到瓶子是他那个任务的最佳结果,而摧毁瓶子则是次优选择。
达成共识之后,我们开始行动——
这个空间并不大,一眼看去唯一可能藏着瓶子的地方就是角落里那几丛矮矮的珊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