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几天前的一个晚上,我做完兼职回学校,路上遇到一个浑身是血的年轻人,当时吓了我一跳。”
“毕竟大晚上的走在路上,突然遇到一个浑身是血的人,换做是谁都害怕!”
“而且那个人穿做大扮也很奇怪,穿的不是衣服,而是兽皮,头发也是乱糟糟的,就像是野人一样。”
“后来我才看清楚那家伙是受了很重的伤,晕死过去了。”
“一开始我本来是不想管的,但是后来还是不忍心,于是就把他送去了医院。”
“在半昏迷半清醒的状态下,他说我救了他的命,以后要报答我,还让我把名字告诉他,我就说不用了,紧接着他居然又说他已经记住我身上的气味了,以后会通过气味找到我的。”
金小敏讲述道。
是的,那天晚上将昏迷中的野兽王送去医院的女大学生不是别人,正是金小敏。
“哈哈哈,通过气味找到你?那家伙是狗吗?还是哮天犬下凡?”金浩宇顿时哈哈大笑了起来。
“哥,你别这样说人家,毕竟人家受了那种的伤,已经很惨了。”金小敏翻了个白眼。
“行行行,那我不说了。”金浩宇赶紧举手投降。
秦风则是面露沉吟之色。
他突然想到了他之前看全国武学大赛直播的时候认识的一个家伙。
野兽王!
他虽然没亲眼见过野兽王,但对他倒是了解一些。
那家伙虽然是个人,但因为是从小在山林里长大的缘故,所以也掌握了一些野兽的专有技能。
比如所感知力敏锐。
甚至可以跟野兽对话。
要说这个世界上有寻着味道就可以找到一个人的话,那野兽王绝对算一个!
但秦风也不会因此就认为金小敏那天晚上救的就是野兽王。
主要是有两点原因。
第一,天底下应该没有这么凑巧的事情。
第二,野兽王也不是一般人,不然也不会在比赛中留到最后了,能把他打成重伤,在这个世界上也算是少数。
在这种情况下,秦风也更不会联想到,那晚把小蛇打成重伤的,也是野兽王了。
“虽然说做好事是美德,但你也要注意小心,以为自己的安全才是最重要的,知道吗?”金浩宇说道。
他是真担心那妹妹有朝一日会为了救别人,而把自己给搭进去。
“放心哥,我知道。”金小敏让金浩宇放心。
就在这时候。
“老大,就是这里!”
“走!进去瞧瞧!我倒是要看看,那小子是不是长着三头六臂,居然敢欺负老子的人!”
突然一群人蛮横的闯了进来。
之前被秦风收拾一顿的那个大胖子也在这里。
“老大,就是那小子把我给打成这样的!”
大胖子指着秦风说道,眼中充满了怨恨!
被大胖子称为老大的刀疤男上下打量着秦风,冷冷的说道:“小子,你很嚣张嘛!”
秦风站了起来。
金浩宇也抄起凳子站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