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来看吧小说>都市言情>我的老婆是重生的> 第九十七章 不到长城非好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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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 不到长城非好汉(2 / 2)

大山略侧了侧身子,让两人偎得更紧密一些,伸手轻轻拂开她脸上滑落下来的散发。薰洁有一头极顺滑的长发。摸上去,尤如最最昂贵的丝稠般,手感极好。忍不住抓住一缕发尾,凑鼻前闻了闻,睡前刚洗过的长发,仍残留着洗发水淡淡的清香。

想起好友为情所苦地烦恼,大山心中浮起浓浓的幸福感。他与董洁一路走来,除了儿时董洁她一再受病痛折磨,感情方面。两人始终不曾有过困扰。希望两人长大后结为夫妻,这是奶奶生前最大的愿望,兄妹俩也在奶奶坟前,发下了牵手一生的誓言。虽然年龄还小,早熟的兄妹俩,却已预定了彼此的一生!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薰洁已经九岁啦,如果按家乡虚岁的算法,她已经十岁了。时间过的可真快啊,呵呵,再过十年,他们便可以名正言顺结为夫妻了吧?到时候,丁睿那家伙,一定羡慕地眼睛都要发绿了。呃,希望那家伙感情之路能顺一些,红叶姐。其实需要一位年龄更大些心态更成熟些的男人,自小不曾享受过关爱的孤独人生,她敏感而纤细的感情,似乎不是丁睿能够体会和包容,至少现在地他不能。哎,丁睿和红叶姐之间……不好说呀!

大山闭着眼睛,身体放松,脑子却不曾闲着,想这想那,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就迷糊了过去。

“哥,我们要去爬长城?”

早晨起来,大山在饭桌上告诉了董洁出门游玩的计划,董洁颇有兴趣。

“小洁在屋子里也闷了很久啦,正好出门散散心。”

大山翻出她的大衣、帽子、围巾和手套,“多穿点,长城那边地势高,我估计肯定有风。”

让丁睿遗憾的是,姜红叶有点低烧不能去,只得把她留在家里。陈群开车,几个人直奔八达岭去了。

从前在北京生活过几年,董洁爬过长城,但是与大山一起,当然会是另一种不同的滋味。

她曾经听人这样讲过,“不到长城非好汉,二到长城是笨蛋。”这话无非是说,长城在国人眼中,更多的是代表了一种积极向上的民族精神,实际上长城,并没有多么吸引人的地方。当然,总会有一些执著的人,乐此不疲爬了一次又一次。薰洁自己倒是蛮喜欢地。既锻炼了身体,又能体会到一览众山小高处不胜寒的感觉。

因为时值冬天,游人不若平时多。风很大,幸好大家都戴了帽子,爬了许久,倒不会觉得冷,丁睿甚至脱下了外套拿在手里。站在垛口,劲峭有力的北风吹的衣服飒飒作响,衣袂翻飞,几欲乘风飞去般,大山一直紧紧拽着她的手,“抓紧我的手啊,小心被风给吹走。”

呵呵,她又不是身轻如燕能做掌上舞地赵飞燕,哥哥也太小心了。

其实长城最适合秋天来,秋高气爽,像到了塞外,有点想弯弓射大雕的意思;那时候长城两侧,也看得到野果累累,红叶灿烂如火。而现在,天空阴暗,远近只看得到皑皑白雪,和山风中摇曳的枯草,间或有裹着白雪的玉树琼枝般的乔木。

还有古朴的城墙。这个时候,长城要比她记忆中古朴的多,或许是没有那么多后来随处可见的现代化的东西吧?反正,很能发人幽古之思。

虽然不见郁郁葱葱的碧色,这季节地长城,却另有种古朴端庄的美。阴暗的天空下,视野变得更加空阔,问苍茫大地,谁主沉浮?历史的风云变幻,曾在这城墙内外,演绎了太多的离合悲欢,而今,只余这蜿蜒起伏如巨龙的长城,它静静伏卧在群山怀抱中,自顾妖娆!

“来,喝点热水!”

大山贴身带了保温杯,停下来休息的时候,第一时间旋开杯盖,塞她手里。

烫烫的热水,从喉咙滑入腹中,暖流渐渐向全身散开,好舒服,“哥,你也喝点吧。”

大山摇头,“哥不渴,你多喝点。”

薰洁喝了足有半杯,看他把杯盖仔细拧紧,仍旧掀开大衣,小心贴身放好。“希望下次小洁渴的时候,它还是热的。”

丁睿眼睁睁看他收起杯子,忍不住叫道:“大山,你眼里只有你那宝贝妹妹?我也想喝水喛!”

瞎起哄!大山白了他一眼,“你自己没带么?”

“我那是凉水,当然没有喝热水舒服啦!”

薰洁拍拍他肩膀,道:“丁睿哥哥,你比我和我哥都大,知道吧?我哥自己都忍着不喝,你好意思跟他要?恶,脸皮超厚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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