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来看吧小说>都市言情>闪魂> 第一章 我救了你,你非礼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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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我救了你,你非礼我(1 / 2)

 秦朗一直认为,一个城市是否喧嚣有时候是可以看得到的。

凌晨3:30分,是否有清扫机在沿着路边恪尽职守,当然,沿途望去,清清爽爽的两旁树下,依然会有那么几把扫帚傍着簸箕在手工劳作。

这还不够,凌晨4:30分,这个城市里,刨除所有必须存在的公用建筑之外,而真正大量又必然大量存在的,被规划成如幼儿园的大中小班一样的社区里,三三两两的大妈阿姨们,低声打着招呼,或是手里,或是腋窝里,必备着唯一的清晨利器,汇入道上细小的人流,这个城市真正最早喧嚣的地方,就是她们唯一的终点。

这也不够,凌晨5:30分,久违的大爷们倾巢出现了,带着执着的信念,像听到了号角的召唤,迅速淹没这个城市除道路外的所有休闲空地,携着或大或小的方形布袋,只为集体吼完‘起床号’,尽兴斗地主时,别把裤子弄脏……

当然这些都不够,远远不够,不过带了省略号的目的,就是为了省略,省略晨练族、上班族、上学族、老人族、儿童族、老婆族、老公族……以及一切以人类为核心成员的种族。

为什么,因为秦朗不爽……

可怜的秦朗,每天最专注的事情就是把自己变得看似喧嚣,他一直觉得,人生下来就是为了把自己划入一个XX族的,不然,你早晚有一天会被看成异类而集体鄙视的,这就是为什么,很多聪明人在努力后发现自己不可能属于任何一个种族时,就会迅速而猖狂的创造一个然后加入进去,并且高举着旗号招摇过世。秦朗不喜欢这样,但是,令他更为苦恼的是,他总是不能让自己变得喧嚣,哪怕是看起来的,理由很简单,他不属于任何一个已知种族,这让他看起来像个异类,至少在他**的心里是这种感觉……

嘿,又省了,对,又省了。令秦朗省掉如下N多句‘朗氏理论’的是他的妈妈,因为妈妈觉得平底锅里的煎蛋比这些来得更有营养,于是秦朗坐在了饭桌前,动起了筷子。实际上,秦朗的潜意识里还是很惬意的享受这段时光的,朗氏理论说,这是他每天最忙碌的时刻,所以绝对比划分自己的种族更为重要。

朗妈细致的咀嚼着刚放入嘴里的一截热狗,这是个值得细致的时候,因为,只有这个时候,朗妈的脑细胞才停止死亡,因为它们在公休。正因为值得细致,朗妈才能用味蕾找到热狗中那残缺的部分,那是几分钟前厨艺的一次失误,才令她现在可以优雅的体味这残缺的美。

朗爸通常晨起是不吃早餐的,对他而言,睡觉都是人类对自身的犯罪。

所以,朗氏理论说,想在早饭的时候看到朗爸,比想见2012都难。

不过,很幸运,世界末日没有提前,眼前的朗爸却在狂野的灌着牛奶,看起来好像很解渴。

秦朗吃煎蛋的动作很猥琐,似乎达到了某种目的,因为今天,是个特殊的日子,一个循例一家三口一起出门的日子。

城市喧嚣的分子里,上班族的成分很宽泛,几乎涵盖了人类成员的百分之七十。

朗氏理论说,这就是一群跟时间决斗的蚂蚁。

蚂蚁成员之一的费医生,很早就来到了自己的诊所,本质上,这只小蚂蚁早已没有表面上那么勤快了,只是每逢一个特殊病人来的时候。布置好一切后,诊所人员循例全体工休一天,伴着漂亮女护士离去的快乐脚步的,还有费杰那无限肉痛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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