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位英雄,我这三碗不过岗就是这火烧酿,尤其是我手中这两坛,更是其中的极品,轻易不拿出来示人,即便是我自己也是舍不得喝上几口”!
王老四将手中的两坛酒放在桌上一脸自豪的说道。
“王老头,你不够意思啊,有这么好的酒居然还藏着,瞒的我好苦啊”!
“哈哈,夏公子,这酒是我为孙子大婚时准备的,若不是这两位英雄杀了血妖怪,拯救了咱洪桐县,我是说什么也不会拿出来的”!
众人一阵大笑,随即王老四伸手将坛口处的封纸撕去,顿时,一股浓郁的酒香从坛中弥漫开来,单单只是闻这味道,秦天就感觉到好似来到了六月的炎炎烈日下,浑身上下每一个毛孔都像是呼吸着热气一般,一阵温热。
“好酒”!
刑无畏一拍桌子,大声的喊到,旋即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像是要把这酒香尽数吸尽肚子里,见到他这幅模样,秦天不由得的打趣他道,“刑老大,你可小心点,你后头那把剑若是压坏了桌子,咱可就只能闻香味了啊”!
“哈哈,秦兄弟,你放心”刑无畏大笑着伸手拍拍背后那柄被一条不知道是什么动物的皮编制的绳索捆绑在身上的玄铁重剑说道,“我自拿到这剑的那一天起便从未让剑离身过无论是吃饭,睡觉,还是洗澡,这十多年来我和剑已经化为一体,别说是坐在这凳子上,即便是站在鸡蛋上,我也可以担保不会将蛋压破”!
听到这话,秦天暗暗匝舌,娘的,难怪这家伙如此变态,这力破千均的名头确实不是白来的,至于夏书鸿和王老四,他们虽然不知道这剑究竟有多重,但是从那近三米的长度也可看出此剑的不凡,纷纷竖起拇指大声的赞到。
几杯烈酒下肚,秦天顿时觉得腹中好似火烧一般,一股股的热气从胃里顺着肠道涌出,随着呼吸挥散在空气之中。
“好酒啊,这酒才是男人喝的酒啊,够筋道,我喜欢”!
和刑无畏将碗中的烈酒一饮而尽,秦天大声的叫好起来,穿越前他也喝过不少酒,可是如此醇烈的烈酒却是没有喝过,不多时,四人已经喝了一坛半。
面色潮红的秦天忽然感到一股豪气涌上心头,有中不吐不快的感觉,伸手抓过酒碗一口饮尽,旋即拉开衣襟,一脚踏在凳子上,放声高唱:
傲气面对万重浪
热血像那红日光
胆似铁打骨如精钢
胸襟百千丈眼光万里长
我发奋图强做好汉
做个好汉子每天要自强
热血男儿汉比太阳更光
让海天为我聚能量
去开辟天地为我理想去闯
看碧波高涨
又看碧空广阔浩气扬
我是男儿当自强
昂步挺胸大家做栋梁做好汉
用我百点热照出千分光
做个好汉子
热血热肠热
比太阳更光
一曲男儿当自强让一旁的刑无畏和夏书鸿听得热血沸腾,即便是王老四大声叫好。
“秦兄弟,这首歌叫什么名字,将我辈心声尽数唱出,当满饮此杯,干”!
刑无畏说罢,仰头将手中大碗中的酒一饮而尽。
“这首曲子叫男认当自强,哈哈,好听吧”!
秦天得意洋洋的捧起酒碗嘬了一口说道,一旁的夏书鸿也是满面潮红,热血澎湃,“秦兄弟,那百花会的花魁三榜都没有你唱的人让激动啊”!
“百花会,那是什么东西”!秦天好奇的问道。
“这百化会便是咱这江夏郡中的才子佳人相聚的盛会,这一次的举办地点就在洪桐县的迎春阁,之前因为血妖怪的原因家父已经准备推辞掉,可是现下两位将血妖怪诛杀,这百花会自然也就能够如期举行了,时间便在七日后,到时候两位一定要前往一观,说不定秦兄弟再来一曲,将那婉约美女尽数迷到,大享其人之福也不是不可能的”!
“有意思,那我得去看看”!
PS下周终于没推荐了感觉推荐期间重写好丢丑~~~没推荐压力会小一点吧!再呼唤一下票票和收藏<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