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帮(正式称清帮)是中国历史悠久的帮会,雍正四年间翁岩、钱坚及潘清三人所创。徒众昔皆以运糟为业,故称粮船帮。大江南北,入帮者颇众。青帮是清初以来流行最广、影响最深远的民间秘密结社之一。
青帮虽为翁、钱、潘三位祖师所创,然草创之初,翁、钱二位祖师爷先后仙逝,潘祖独撑大志,与门下弟子共同订定家规法则,劝戒帮众修德论道,将一帮市井船夫,治理的有条有序满帮是良才。
强调师带徒的体制,帮中大小以字辈论之,严然是个大家族,并设立家庙,凡入帮者,不论何姓,一旦入帮,均为潘家子孙,因此不仅仅是入帮会,而是入家族,且不论何字班辈,一师皆为师,一徒皆为徒,受四方长辈恩下,也使得清帮有别于其他帮派会社,师徒兄弟间感情特别亲切。
在“后三祖”中,以潘清为主,青帮内向来有一种规矩,就是彼此称为“潘氏弟兄”。有一种帮头里还规定帮内人彼此问姓什么时,不能直接说出自己的本姓,而要答以:“在家(即帮内)姓潘,出外姓×(本姓)。”另一种帮头规定要答以:“头顶潘,本姓×。”
继潘祖之后,至清咸丰四年,太平天国之乱,皇粮遭毁,无法承运粮务,至此後,青帮主要经济命脉断绝,后至清光绪十二年,一百二十八帮半,仅余六大帮头,而最后这六帮,接续传承家运,至光绪二十七年改为官运,不再行运江河,昔日千船万旗大江飘的景象,从此之后正式走出历史,指为粮船不开,雀杆不点头,因此後期的青帮弟子,均在陆上行走四方,又称为旱码头入会。
有人认为,青帮是洪门的一支派,其实不然,但确有传说翁、钱二位祖师均乃洪门/天地会会员,且创帮之始,很多成员出身洪门也甚有可能。
虽然青帮与洪门有相当之渊源,但由于实行禅宗制度,所以与洪门中互称兄弟不同,青帮组织是拜师入帮,会众以师徒相称,崇尚“师徒如父子”。青帮组织比洪门更严密,规矩更复杂,于是也更加秘密。因此有言道:“青帮一条线,洪门一大片”。
青帮主要以四庵六部做为行政管理中枢,所谓的庵,是依祖师而立的讲学堂与中央行政部门,相当于现在的府院,分别为朱寺庵、刘寺庵、黄寺庵、石室庵,这四个庵室。
六部指的是吏部、礼部、户部、工部、兵部、刑部。这六部最初的主管,现在已不可考:
吏部:专门编纂帮中大小事务,编写青帮史书,并将史书置于杭州家庙蔵经阁楼上,然不幸的是咸丰四年太平天国之乱,杭州家庙遭太平军焚毁,以至於文件史料无存。
户部:则负责管理人员,是青帮相当重要的人事主管部门,举凡拜帖进家,人员晋升,各方师父,均需投书予户部,由户部详列人员清册之中,最后年终综整后交予吏部,誊入家谱。
礼部:则主管规矩仪注之订定与考核人员礼仪,并于每次开香堂时,主持规划与邀请各方老大到场,同时亦负责审核人员进家之三帮九代是否合乎规矩礼法,并于香堂设立时担任执堂师一职。
工部:则责于各项帮中工程,如造船,维修,后勤补给,香堂搭设等工作。兵部:则为遇外敌时,统筹规划作战之部门;,每香堂的左右护法,则由兵部派立。
刑部:则为青帮的执法单位,当门下弟子犯有帮规时,各方师父会依情节轻重,回报予刑部,最后由刑部设立刑部香堂,对不肖弟子实行惩处。(文中杜撰于也对外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