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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鼹狸(1 / 2)

 鼹狸,是生长在雪地的一种哺乳动物,外型与白狐接近,但偏小。

由于长年生长在冰雪地带,需要在几尺雪深的地方寻找食物,所以世代养成了鼹狸一种极度灵敏的嗅觉。

鼹狸的生命力很强,战斗力也不弱,本来它们根本就无须躲到那种雪地里艰难地生存,它们可以活跃在肥沃的土地上,可以在食物丰富的地方惬意地生活,但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世间开始有一个传闻,说这种鼹狸是天生的神物,吃了它们的肉,便能够长生不老,于是人们大肆地追捕这种生物,而当鼹狸们看到自己的同伴死的死,伤的伤,被吃的吃,被抓的抓,无奈之下,便整个族群在一夜之间全部消失了。

经过了几百年,有人在冰雪地里发现了这种鼹狸,但是那时候的鼹狸,数量已经少之又少,而且更让人觉得讽刺的是,当年为了长生不老对这些鼹狸赶尽杀绝的人,也没有一个能“长生不老”,反而是在吃了鼹狸之后不久的一段时间里,暴病身亡,查不出任何原因。

于是又有传言流传开来,说这鼹狸依然是天生的神物,但是却是被诅咒的神物,任何人吃了它们,都将死于非命。

于是乎,有鼹狸的地方,人们都不再涉足,而鼹狸们,也因为人们不再对它们有威胁,所以才能修养生息。

只是,从那时候开始,所有的雌鼹狸,一生就只能生一胎,而且一胎也只是一至两只……

“那,那个游历的僧人干嘛送鼹狸给你父亲,而且它又有什么用呢?”丁芹听筱箫在讲述有关于鼹狸的故事,突然就感到悲从中来,原来人类自古至今都是如此,为了一己私欲,而全然不顾其他生灵,任意地践踏屠杀,而终有一日,必将被这些生灵报复。

“我父亲有个很特殊的喜好,他偏爱世上珍稀的生物,那个僧人对我父亲有所求,于是便千里迢迢地带来了这只鼹狸,博我父亲一笑。”

“这么一说,你父亲应该是个很了不起的人了哦!”丁芹笑笑,想起似乎听过民间流传过这样的顺口溜,就是说在提职的之前,有个潜规则:不跑不送,降格使用;光跑不送,原地不动;又跑又送,提拔重用。想来那和尚,估计想在凡世安个家,于是找上某些能够利用的达官贵人。

“了不起?不见得吧,只是喜欢收集些奇奇怪怪的东西,而且,他耶只是喜欢而已,根本就不会照顾,放他手里,也许没几天就会给折腾死,所以当我知道这小东西还有一个了不起的用处时,我便跟他讨要了来,而当我父亲听说它虽然珍贵,但却是个诅咒之物的时候,一甩手就丢给我了,而那个和尚也被赶了出去。”筱箫有点幸灾乐祸,那和尚是偷鸡不成蚀把米,好好念他的经不去,非要去凑那凡世的热闹。

“了不起的用处?”

“是的,刚刚不是说了,它们必须在雪地里寻找食物,所以嗅觉很灵敏,而实际上,它们的嗅觉并不是‘灵敏’二字足以形容的,举个例子来说吧,你看看这是什么。”筱箫从聋子里面抽出了一件衣物,贴身衣物。

诶?

“筱箫,你,你怎么有这种东西?”天,男人的内裤,四角的,而且,貌似很眼熟。

“偷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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