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医生一声长叹,露出为难之色,说道:“不是我不肯救,实在是我水平有限,实在没有办法!”
听到那医生的话,镇长再也控制不住内心的伤心,哭泣不已,就连旁边的达琳秀也不禁神伤不已,的确,断腿对一个七岁孩子实在太残忍了。
这时候,旁边一直沉默不语的天降缓缓走到那个孩子的身边,微微一笑,看着他,然后伸手去触摸刚包扎好的伤口。
镇长,医生和达琳秀等人一看天降的行动,不由的大吃一惊,连忙阻止,断喝道:“天降,不要啊!”
但是令人惊奇的事情发生了,只见在天降的手中发出柔和圣洁的金色光芒,慢慢的渗入包裹住那孩子的腿上,整条大腿完全笼罩在柔和的光芒之中。
那个孩子也面露舒服享受的神色,似乎十分的舒坦,刚才的痛苦已经完全消失不见,等到那金色光芒消失不见,那个孩子居然从椅子上跳了下来,完全恢复了。
众人一脸惊讶之色,镇长连忙冲上前去,问自己的儿子道:“孩子,你怎么样了?”
那小孩微笑着说道:“好了,一点都不痛了!”那位医生连忙检查那孩子的腿,发现那孩子的腿已经完全的康复了,甚至比原来更加强壮,这简直太不可思议。
众人心头都闪过同一个念头,魔法,天降施展的是魔法。
只有魔法才有如此神奇的效果,达琳秀惊讶的望着天降,说道:“你会魔法,你怎么会魔法?”
天降也疑惑的望着自己的双手,英俊的脸上浮现一片茫然,摇了摇头,说道:“我不知道,我就是会!”
为什么会,他却说不出个所以来。要知道魔法并不是每个人可以修炼的,魔法师在那里都是十分受人尊敬,而现在天降居然会,也难怪他们惊讶。
那镇长自然是对天降等人千恩万谢,这才带着自己的儿子离开。而达尔文定睛望着天降说道:“虽然你不记得任何事情,但是我可以肯定,你以前一定是了不得的人物!”
经过这件事情,天降在这小镇的名气传了开来,都知道,酒吧客栈里的天降还会治疗魔法。
而了招揽生意,达琳秀居然想出了一个主意。
第二日就在酒吧客栈门首贴上告示,自称酒吧客栈内的天降精通治疗魔法,有什么伤痛都可以到让天降来治疗。
时当七月份,正是盛夏,但是在这里却一点都不令人感到酷暑灼热。
天降傍晚时分,总要去酒吧客栈不远左侧,一片小松林前,在一座拱石桥上立着,桥下一弯绿水,长满了荷花,圆叶在水中不住地飘动,松涛轻啸,夕阳衔山,红霞漫天,真个景如图画。
天降一人有时仰望云天,负手长立着,呆呆的望着天空,有时坐在桥上,凝视桥下流水,似是无限幽思。
天降心里总是升起两个人的身影,总有什么事情萦绕在他心头,但是他却怎么也记不起来,总是看不清楚那两个人的身影面貌。
自己的心头总有一种浓浓的哀伤缠绕着他,无法摆脱。
每天,天降都在问自己,自己到底是谁,自己来自什么地方,那两个浮现在自己脑海的身影到底是什么人,一切都让他烦恼不已。
天降在这家酒吧客栈中,人缘倒搞得挺好的,上上下下见着他,有的称他魔法师也有称作天降,他总是淡然一笑,算是打招呼,众人都知道他失去记忆,倒也不以为许。
头几天,来就治疗的人当然不多,慢慢的一天就有十来个,因为天降以及达琳秀等都对金钱看得不重,遇上贫穷的病人,照常施展魔法救治,无不灵验如神。
慢慢地名头传开了,这小镇周围百十里地,无人不知这个小镇有一个魔法师天降,医术魔法如神。
半年后一日,天降在酒吧客栈柜房中,和达尔文,达琳秀三人人喝着美酒,面前摆了三四个小菜,正在喝的起劲,忽然听闻店外响起了几声马匹嘶叫之声,继之门帘一开,闪进三条虎背熊腰大汉。
头上戴着宽边绒毛帽,其中有个年岁比较大的,大着喉咙嚷道:“达尔文老板,你们这儿有个医术魔法十分精湛的天降么?”
达尔文一见,登时哦了一声立起,笑道:“原来是白家的三爷来了,这位就是天降”,用手指了天降一指。
天降一脸的漠然,缓缓立起问道:“请问阁下有何事?”
三爷打量了天降两眼,心里也为天降的风采所折服,眼前的男子英俊飘逸,更是有一股尊贵的气息流露在外,于是哈哈大笑道:“天降先生,你可走了运了,我们白家大爷的孙女患病,请你去瞧病,只要你本事真好,大爷一喜欢,无数的金币赏给你,够你舒服一辈子。”说着,豪迈地又是一阵大笑。
天降依旧是没有任何表情,淡声说道:“医生有割股之心,无论贫富,一视同仁,若为金钱,我未必肯去。”
听到天降的话,无论达琳秀等人还是那三爷几人,都是一片楞然,想不到天降居然丝毫不给白家的面子!
当真是铮铮傲气,面不改色,只看的达琳秀心动不已。
那三爷哈哈大笑道:“天降先生,想不到阁下如此清高,当真让我佩服,我们大爷白付宁,人称白山鹰,住在白山天鹰峰,人的名儿,树的影儿,这你总该知道了,大爷专程派遣我等三人,迎你进山。”
天降依旧摇了摇头,表示不知道,这也难怪他,他失去记忆,连自己也不记得了,怎么还会记的别人。
其实,说起白家,在这一带也是势力大的很,任何人都买三分薄面,不过,由于白山鹰生性疏财仗义,倒也十分得周围山村,小镇百姓拥戴。
于是,达尔文把有关白家的事情告诉给了天降。
天降这才明白了白家的事情,说道:“原来是如此,既然这样,各位请稍待,我这就去收拾一点东西。”
说着,淡然一个转身走进屋内,接着又步了出来,身上加了一件狐皮大褂,手中拿着几瓶好酒,而那小狗依旧寸步不离的跟在身后。
三爷笑道:“虽然听闻天降先生是魔法师,但是山上奇寒风又大,比不上我们专练斗气的还抗得住,天降先生你是个魔法师,文丝丝地,弱不禁风,不多穿点衣服,还没有见到病人自己反先病了,那不成天大的笑话啦。”
直说得同来二位及达尔文都笑了。
天降也不禁露出一丝笑容,说道:“放心便是了,这点风寒,我还是应付的了,这一点都不懂,哪配称魔法师?”
继接又道:“老板,我这就去了,等事了,我立刻赶回来。”
达尔文老板连忙应诺,而他的女儿可就一脸的不舍,眼中更是直盯着天降不放。
天降随着白家三爷三人走出了客栈,只见有四名壮汉抬着一架山兜,这种山兜只有这里才有,像个无顶轿子,不过它可背躺着,兜下铺得厚厚一层绒毛,柔软温暖,天降见了这个倒也一楞,说道:“就让我坐这个上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