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姐最终还是向我妥协,答应不再追问许恒的下落,在将我送到公司楼下之后,她便马上赶回局里找林志沟通,并很认真的向我承诺,会努力用我的那套说辞,说服林志答应许恒自首的要求,抹掉天佑的案子,且不追究她是否协助或者包庇许恒。()
林志与冬小夜不同,那是一条圆滑世故的老狐狸,对于无凭无据的事情,他纵使怀疑,也不会去白费力气,因为资源的浪费只能证明他在当前位置上的无能,在利害区分和利益取舍方面,林志远比冬小夜看得开。
冬小夜性格简单,善恶分明,非善即恶,原则性很强,林志则不然,原则是原则,规则是规则,他分的很清楚,即便同样是‘恶’,他也会有所比较,天佑是小恶,许恒是大恶,现在他眼里只有许恒这条大鱼,相较之下,像天佑这种小虾,他是愿意舍弃的,为了一条小虾而放跑了一条大鱼这种蠢事,他不会去做。
冬小夜善恶分明,是因为不屑于社会的规则,林志懂得取舍,是因为他明白,当原则与规则撞车的时候,只有原则让步规则,他才能得到更多,活的更好。
所以,在天佑这件事情上,冬小夜远比林志难对付。
林志不会拒绝,还有另一个原因——他得还人情。
且不说潜龙庄园埋下的那些炸弹,是因为我抢走了许恒的引爆器才没有爆炸,没有造成更恶劣的影响,给警方的无能留下了一块遮羞布,单就说,这孙子恩将仇报,为了破案,拿我做饵,至我于险地,我就有十足把握将他告的前程尽毁,我是看在冬小夜的面子上才不跟他计较,他等于一下子就欠了我们两份人情,他脸皮厚,我这份他可以赖,但作为一个大老爷们,而且还是领导、长辈,冬小夜那份人情,他脸皮再厚,怕也不好意思赖掉,所以,我才让冬小夜去和他谈天佑的事情,自己并不参与,林志老奸巨猾,定然懂我的意思——我把事情交给冬小夜了,你拒绝了她,让她回来怎么和我交代?她和我交代不了,就势必迁怒于你
好是很可耻的离间计,但也是把握最大的方法,如此卑鄙的用心,估计我这辈子都不会向虎姐坦白,她说的没错,有时候我也觉得自己可怕,可那真的是因为,和我打交道的这些人,都非常的可怕,而有些事情牵扯太大,想要达到目的,想要得到最好的结果,过程中,就难免有身不由己的时候。
虎姐的妥协,意味着天佑的事情已经成功了一半,而剩下的另一半,就是联合林志一起,去对付负责着天佑这个案子的那个比冬小夜还要善恶分明的王二愣子王猛了——只要他相信了我的故事,那么,许恒自首的日子,也就到了。
冬小夜送我到公司楼下时,已经比公司要求的上班时间迟到了两个小时,因为昨天告诉过流苏她们我要去医院换药,所以她们似乎对于我今天是否会来上班,根本没报任何期待,迟到这么久,也没人打个电话催一催,她们都不着急,我就更不着急了,没上楼,冬小夜前脚离开,我后脚就蹿到了公司对面商场里的肯德基餐厅,一向对这种食品不感冒的我,不理旁人惊诧的目光,破天荒的一口买了六只烤翅五个汉堡四条鸡腿三块鱼排两个鸡肉卷和一杯九珍果汁,落在一起,像座小山似的——哥们肚子里就只有一碗白开水,饿呀。
说起来,墨菲放我这两天假,我都没怎么吃东西,前天跑了一遭北京,回来后和吴乐峰孔建成凑在一起,但只顾得说话和接电话了,根本就没吃几口东西,昨天也仅仅是在朱丹晨家里,吃了苦儿夹给我的几块肉,背着虎姐回家之后,一边忙着照顾她,一边应付流苏墨菲紫苑她们的电话轰炸,挂了电话又跑去接楚缘和东方放学,回到家,眼看着就要吃饭了,结果出了东方那档子事儿哥们因为吃了东方的豆腐而被剥夺了吃饭的权利,做贼的心虚感掩盖了肚子里的空虚感,直到早上在学校门口,知道东方并未因为我的‘误伤’生气,咱那悬在嗓子眼儿的心脏才算落回原位,这一放松,几天来都不曾消失过的饥饿感顿时像叠加一般涌泻而出,饿的我是头晕眼花四肢泛力,走路腿肚子都颤。
这个时间这个地点,肯德基餐厅无疑是最方便的最快捷的,能最快让我吃上东西的地方,饥肠辘辘之余,哪里还顾得上什么营养、热量和喜欢不喜欢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