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脸上有点发烧,我怎么就没注意到冬小夜的脚有问题呢?说穿了,还是因为有流苏在身边,我有意的不太去注意她,明明不是贼,我心虚个什么劲啊?
越琢磨越不是味,觉得自己想要坦荡,反而却不够坦荡了,于是我对冬小夜道:“就你这点分量还累不到我,你要疼的厉害,我背着你都没问题。()”
这是我从楚缘身上总结出来的经验,当你夸一个女孩子体重轻的时候,她会很高兴。
“别,苏苏该吃醋了。”
“我觉得你现在这样和我勾肩搭背,她已经在吃醋了。”
“去你的,我有那么小气吗?”流苏笑着捶我一拳,旋儿关心道:“小夜姐,不行的话,真让他背你吧,看你,出了好多汗...”
流苏一说,我也发现了,冬小夜的脸色确实有些苍白,额头,鼻尖,都挂满了细细的汗珠,这妞强颜笑道:“没事,苏苏,你要觉得吃亏了,就搂他那条胳膊吧,嘿嘿,不然我多不好意思啊,好像抢了你男人似的。”
流苏红着脸道:“你想要吗?想要我送给你好啦,本姑奶奶不稀罕。”
俩妞你一句我一句的调侃着,我却开始纳闷了,以冬小夜好强要胜的脾气秉性,会这么娇弱吗?即便会,她也不可能在我面前流露吧?要知道,她最不服气的人就是我了...既然如此,理由只剩一个,她的脚,真的疼的无法忍受了,我忽然想起方才离开电影院前,身手敏捷的她想踢我,却没有站稳,差点自己摔倒的那一幕。
“小夜,”我打断俩妞,皱眉道:“你真的只是鞋子夹脚?你确定脚没事吗?”
冬小夜一愣,脸上莫名其妙的飞过一抹红晕,回避过我的目光,“说了没事了,你要嫌我碍事,我自己走可以了吧?”
“不用不用,”虽然冬小夜并没有要松开我的意思,我还是反对道:“我的意思是,你要疼的厉害,咱们就别逛游了,直接回家吧。”
“那不成!”冬小夜瞄了一眼流苏,道:“难得能和吴乐峰那样的大明星一起吃饭,为什么不去?错过这样的机会,太可惜了。”
这妞完全是在照顾流苏的心情,听我打退堂鼓,眼角都憋出泪花了,我能理解,做电灯泡本来就是身不由己,最后还成了我们的累赘,她那超强的自尊心怎么接受的了啊。
流苏这丫头可爱的地方就在于不该马虎的时候绝对不会马虎,她知道自己若遵从我的意思,冬小夜只会更加自责,便道:“就是,南南,你不愿意去,我俩自己去,人家碰见这事肯定能把嘴乐歪了,你倒好,还想放大明星的鸽子,你也太特立独行了吧?”
“明星就不是人啦?最多是职业不同而已,我没必要崇拜他吧?”
冬小夜道:“人家挣钱还比你多呢。”
“这个要也能算标准的话,我就别活了,”我笑侃道:“柳晓笙挣钱比吴乐峰只多不少,他要请你俩吃饭,你俩去吗?”
冬小夜气笑道:“不去,我没你跑得快,我怕喂狼。”
流苏闻言亦不禁失笑,旋儿费解道:“听你一说,我也有点糊涂了,我到底崇拜吴乐峰什么呢?”
“和你们女孩子穿衣服追求时尚是一个道理吧?”
冬小夜奇道:“怎么讲?”
“趋势,”我道:“人们争相追崇的,你们就认为是好的,流行的,人们把他们捧到了一个高高的位置,你们就觉得自己是矮小的,不知不觉就产生了一种自卑感,自然而然就想拉近和他们的距离。”
我是主观臆断,不想流苏却非常认同的颌首,冬小夜一脸恍悟,可嘴上不服,道:“我们不是矮小,是平凡,和人家的光鲜耀眼相比,咱们太普通了。”
“道理是一样的,”我道:“无非就是羡慕,也许是对自己的现状不满,也许是把追星当成一种时尚,当然,也有真喜欢明星的,毕竟,明星的曝光率高,或气质或容貌或演技,总能吸引到崇拜者和追求者的。”
流苏忽然穴了一句,“我崇拜吴乐峰可不是因为他的长相或者气质,纯粹是因为他演戏好。”
“嗯,”我厚颜无耻的笑道:“我接受你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