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致远与赵春红必然是有罪的,但苏清欢,真是个完全不知情的受害者么?
贺之舟薄唇抿得越发紧。
——若是苏清欢真的知情,她为什么要救沈致远,又为什么不来警署报案?
是她觉得扮猪吃虎有意思,同时享受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的快意,还是觉得警署的人,不会帮她?
……
就比如最开始那次,苏清欢同沈致远一起去购买修整后的烂尾楼,若是那时她就察觉了对方的杀意,完全可以向房地产公司索要监控。
或许因为两人都没有受伤,警署也未必会判沈致远有罪,但是最起码,苏清欢是可以选择离婚的。
她跟这样一个烂人纠缠在一起,又有什么意思呢?
又或者,苏清欢觉得自己是上帝,可以裁判别人的人生?
……
无论是哪种答案,最起码都意味着,苏清欢决不是什么傻白甜。
这样的女人,反而心思深沉的可怕了。
在贺之舟看来,没有人可以替代法律去审判别人。
就如苏清欢这件事,她若是知情的,那么最开始她是个完全的受害者,若是那赵春红炒的菌菇饭,是被苏清欢个颠倒了,那苏清欢便也同样有了杀人的嫌疑。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是自古以来的铁律,只是苏清欢这种做法,已经背离了法律本身防卫的范畴。
……
贺之舟心头一时有些发闷,他当然也知道,如果按照正常的流程走,有可能,苏清欢不一定保护的了自己,甚至可能在离婚后,也还会被烂人毁掉生活。
现实生活中的确不乏这样的可怕案例,之前隔壁市就有一个女生,法庭申请离婚了三次,也没成功,最后在休庭之际,被丈夫割破了喉咙。
但苏清欢的作法……也让贺之舟有些难以描述。
……
男人心头像是笼罩着一层翳影,在众人愕然的眸光中,男人拿起了文件袋,对着身旁的女督察道。
“小红,你跟我一起去审问苏清欢,沈致远归小李、老赵管,那赵春红,则由剩下的组员负责。”
“好。”
女督察被点名的时候,还有些隐隐的雀跃,这好像还是头一次她跟贺大神单独给嫌疑人录口供。
只是看男人脊背笔直,目不斜视地走在自己身前,女督察又觉得自己或许是自作多情了。
可能因为苏清欢是女生,贺之舟为了避嫌,才挑同样身为女生的自己吧?
……
苏清欢这边的口供是录得最顺利的,贺之舟看到那小房间中神色消沉的女孩,有一瞬间也忍不想,自己是不是疑心病太重了。
而小狐狸也哽咽着将自己“所知道”的案情都交代了。
贺之舟看到小狐狸那郁郁寡欢的样子,眉宇蹙得越发深。
“所以,你是在沈致远中毒,用他的手机给赵春红打电话之后,才知道他们俩试图谋害你?”
“是的,督察先生……”
苏清欢擦了一下红红的眼睛,有些委屈和愤怒地道。
“如果我早知道沈致远是这种杀千刀的,我早就跟他离婚了,不是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