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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 不再一个人(1 / 2)

 “至于廖忠……”</p>

高闯沉吟着继续道,“到底只是他私德有亏而已,于燕北,于本王,并无不忠之处,也没有触犯燕北的刑律。那就发回由廖老大人处置,本王就不做主了。”</p>

肖绛小鸡啄米似的点头,同时直愣着耳朵,因为知道重磅决定要来了。</p>

“刘女于众目睽睽之下施毒行刺,其罪当诛,若不诛,有违了燕北礼法,人心不服。”</p>

众目睽睽。</p>

肖绛注意到了这四个字。</p>

这说明高闯是有心宽宥刘女的,但是刘女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行刺,如果没个说法,于国于民就没有交代。而且,对往后再发生这种事情也没有一个警示和惩戒的作用。</p>

身为一个王者,如果没有雷霆手段,一味的仁慈宽厚,心地善良,往后还有什么威信可言呢?何况燕北是个尚武之国。</p>

所以身为帝王也挺难的,除非那种任性胡为的,否则一言一行都牵连到方方面面,其实有很多时候身不由己。</p>

就像此时的高闯,就算心有宽恕之念,但于治国的奖惩分明处,也丝毫不能含糊。</p>

但,任何法律条文中都罗列了犯罪的行为和受到惩罚的名目,可也有相应的减刑和从宽条件。</p>

从法律的目的上来说,这是为了让罪犯在从事犯罪活动的过程之中,还保有着一丝善念,以此来防止出现极端伤害的情况。</p>

说到底,法律的初衷也是为了保护弱者的。</p>

果然,高闯停顿了一下又说,“但是,刘女有三子为国捐躯。特别她的第三子,本来已经撤离战场,却为了营救滞留于后的同袍而死,最后尸骨无存。他们与国,与社稷,有大功。本王已经派人查证,那三人的抚恤,刘女没有收下,反而尽数捐给了保善堂,资助孤寡老弱,与民为善,也是功。”</p>

说到这里的时候他不禁叹了口气,“而且身为一个当娘的,三个儿子都血洒疆场,又为不怀好意的他人蛊惑,其情,可悯。”</p>

“是呀,三个儿子都死了,她备受打击之下脑筋一定出了问题,恐怕有点疯癫。”肖绛也找补道,“说到底,她也是被人利用了。其实最可恨的是那个利用一个悲伤又疯癫的娘亲的恶人,抓到之后才是当诛!而且诛了又诛!”</p>

高闯知道肖绛明白了他的意思,所以给他提供了更多更好的减刑借口。</p>

但是什么叫诛了又诛?</p>

算了,反正了解了之后就发现,她本来就是这样一个怪趣的人啊。</p>

“我说了几个折刑的条件?”被这个莫名其妙的女人一搅和,他有点乱了。</p>

肖绛扳着手指给他算,“三子为国捐躯,有军功;她尽数献了抚恤金,有善德;被人利用算是从犯;而且她因为儿子死绝受了刺激,脑筋有问题。这还不算她自己当年为燕北征战无数,只不过隐居而去,都没有领过功……”</p>

“还有一个最重要的。”</p>

“什么?”</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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